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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立場》案被告罪成裁決彰顯公義 危害國安惡行必受懲治

政事

政府:《立場》案被告罪成裁決彰顯公義  危害國安惡行必受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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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立場》案被告罪成裁決彰顯公義 危害國安惡行必受懲治

2024年08月29日 20:40 最後更新:23:11
政府總部。FB圖片

政府總部。FB圖片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有關裁決彰顯公義。任何人或組織煽動仇恨,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都必然難逃法網,其惡行必定受到應有的懲治。

政府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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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指出,《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言論自由、和平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等基本權利。《刑事罪行條例》相關條文已經清晰劃分非法的煽動言論和合法的建設性批評,有關用語也並非含糊。從法庭裁決理由可見,《立場新聞》完全罔顧客觀事實,違背國際人權公約所強調新聞從業員必須遵守的特別責任和義務,可見個別罔顧事實的傳媒組織及用心歹毒的反中亂港分子、外國政客和組織指稱裁決「打壓」新聞自由的說法完全站不住腳。

《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罪成。

《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罪成。

發言人指出,有關人士和組織將煽動仇恨的言行歪曲成「新聞工作」,才是對香港專業新聞從業員的最大侮辱。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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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強調,香港市民包括新聞工作者,一如既往可以自由作出基於事實的評論或批評,及依法享有和行使新聞和言論自由,毋須擔心會誤墮法網。特區政府會繼續堅決、果斷、嚴正執法,全力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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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孝業就《立場》案判決社論去信《華盛頓郵報》 強烈反對該報危言聳聽

2024年09月05日 21:29 最後更新:21:33

《華盛頓郵報》日前發表評論文章,指《立場新聞》案裁決對本港法院聲譽、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以及傳媒,均產生負面影響。就《華郵》發表的社論,保安局署理局長卓孝業5日去信該報,強烈反對該報的危言聳聽,強調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享有高度自治,基本法保障普通法制度繼續實施,法院獨立及不受干預行使司法權。

《立場新聞》前任和署任老總被判發布煽動刊物罪成。

《立場新聞》前任和署任老總被判發布煽動刊物罪成。

卓孝業指出,基本法及人權法案保障本港公民享有言論及新聞自由,但這些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傳媒及相關人士必須履行特定義務和責任,包括維護國家安全。任何一個負責任的政府都會不會容忍傳播虛假信息、散播仇恨和美化暴力。

卓孝業指出,對於「立場新聞」案,法院對每篇涉案文章的判決理由進行了細緻分析,法庭在裁決理由書已解釋11篇文章被判定為具煽動意圖的原因,同時指出《立場新聞》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有關文章在毫無客觀基礎下攻擊國安法、相關執法部門和檢控程序。

卓孝業重申,《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的通行做法。這既是必要的也是合法的。包括記者、評論家、專欄作家在內的公眾一如既往地依法享有和行使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不必擔心無意中違法,更不應遭外部勢力的危言聳聽所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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