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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裁定《立場新聞》11篇涉案文章具煽動意圖

政事

法庭裁定《立場新聞》11篇涉案文章具煽動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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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裁定《立場新聞》11篇涉案文章具煽動意圖

2024年08月29日 18:14 最後更新:19:21

《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在區院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罪成。法官郭偉健宣讀裁決理由時指,控方提出的17篇涉案文章中,裁定有11篇具煽動意圖。

警方2021年在《立場新聞》辦公室檢走大量資料。(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警方2021年在《立場新聞》辦公室檢走大量資料。(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11篇具煽動意圖文章包括何桂藍專訪、陳沛敏及羅冠聰有關《國安法》的博客文章。其中,羅冠聰攻擊中央及政權的博客文章、張崑陽博客文章、區家麟分別有關12港人案及《國安法》的博客文章、有關聲稱中大校友憶述中大暴動案的專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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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2021年在《立場新聞》辦公室檢走大量資料。(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警方2021年在《立場新聞》辦公室檢走大量資料。(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羅冠聰攻擊中央及政權的博客文章,被裁定具煽動意圖。資料圖片

羅冠聰攻擊中央及政權的博客文章,被裁定具煽動意圖。資料圖片

鍾沛權獲保釋離開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鍾沛權獲保釋離開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2021年警方搜查《立場新聞》辦公室時帶走林紹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21年警方搜查《立場新聞》辦公室時帶走林紹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沛敏的博客文章亦在11篇被裁定具煽動意圖的涉案文章內。

陳沛敏的博客文章亦在11篇被裁定具煽動意圖的涉案文章內。

羅冠聰攻擊中央及政權的博客文章,被裁定具煽動意圖。資料圖片

羅冠聰攻擊中央及政權的博客文章,被裁定具煽動意圖。資料圖片

法官裁定《立場新聞》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媒體路線為支持及促進香港本土自主,在反修例期間,更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判詞提到,當言論被裁定具煽動意圖,必然被視為對國家安全造成潛在破壞,需要制止,毋須另外考慮是否構成實質國家安全風險。

鍾沛權獲保釋離開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鍾沛權獲保釋離開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判詞指,被告鍾沛權審批其中10篇具煽動意圖文章, 考慮到《立場新聞》的媒體路線,知悉並認同文章煽動意圖,提供《立場新聞》作發布平台,意圖煽動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憎恨司法,罔顧煽動後果。

2021年警方搜查《立場新聞》辦公室時帶走林紹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21年警方搜查《立場新聞》辦公室時帶走林紹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至於另一名被告林紹桐,判詞指在中大校友專訪發布時,林紹桐接管總編輯職務;而他又在一場網媒論壇高峰會發言,支持反修例運動;而林在署任總編輯期間,在警方去信投訴下仍堅持發布一篇嵌入抗爭口號標語片段的煽動文章,同樣是罔顧煽動後果,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

《立場新聞》母公司Best Pencil聘用鍾沛權及林紹桐擔任總編輯及署理總編輯,兩人在工作範圍內發布涉案文章,兩人的意圖亦等如公司的意圖,故亦罪名成立。

陳沛敏的博客文章亦在11篇被裁定具煽動意圖的涉案文章內。

陳沛敏的博客文章亦在11篇被裁定具煽動意圖的涉案文章內。

被裁定具煽動意圖的11篇文章:

2020年7月7日【立會選戰】何桂藍專訪-除下記者證後,還有人與她同行嗎? (楊天帥撰)

2020年9月12日【博客文章】這星期給香港人的通識題(陳沛敏撰)

2020年9月20日【博客文章】在國安法下的新常態,我們應如何反抗和思考(羅冠聰撰)

2020年12月13日【博客文章】在亂世中堅強:低谷、幽暗與希冀(羅冠聰撰)

2020年12月28日【博客文章】回應國安法通緝:歷史不留白 真理永在人世間(張崑陽撰)

2020年12月29日【博客文章】2020 香港新詞(區家麟撰)

2021年2月22日  【博客文章】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區家麟撰)

2021年3月2日   【博客文章】香港—美麗島(羅冠聰撰)

2021年6月21日 【博客文章】「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區家麟撰)

2021年6月22日 【博客文章】災難現場(區家麟撰)

2021年11月11日【專訪】【中大衝突兩年】畢業生憶徒步前行護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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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孝業就《立場》案判決社論去信《華盛頓郵報》 強烈反對該報危言聳聽

2024年09月05日 21:29 最後更新:21:33

《華盛頓郵報》日前發表評論文章,指《立場新聞》案裁決對本港法院聲譽、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以及傳媒,均產生負面影響。就《華郵》發表的社論,保安局署理局長卓孝業5日去信該報,強烈反對該報的危言聳聽,強調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享有高度自治,基本法保障普通法制度繼續實施,法院獨立及不受干預行使司法權。

《立場新聞》前任和署任老總被判發布煽動刊物罪成。

《立場新聞》前任和署任老總被判發布煽動刊物罪成。

卓孝業指出,基本法及人權法案保障本港公民享有言論及新聞自由,但這些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傳媒及相關人士必須履行特定義務和責任,包括維護國家安全。任何一個負責任的政府都會不會容忍傳播虛假信息、散播仇恨和美化暴力。

卓孝業指出,對於「立場新聞」案,法院對每篇涉案文章的判決理由進行了細緻分析,法庭在裁決理由書已解釋11篇文章被判定為具煽動意圖的原因,同時指出《立場新聞》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有關文章在毫無客觀基礎下攻擊國安法、相關執法部門和檢控程序。

卓孝業重申,《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的通行做法。這既是必要的也是合法的。包括記者、評論家、專欄作家在內的公眾一如既往地依法享有和行使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不必擔心無意中違法,更不應遭外部勢力的危言聳聽所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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