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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成政治工具與《蘋果》類同 老總要為違法內容負責 TG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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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成政治工具與《蘋果》類同 老總要為違法內容負責 TG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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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成政治工具與《蘋果》類同 老總要為違法內容負責 TG也一樣

2024年08月30日 19:50 最後更新:20:49

《立場新聞》前任和署任老總發布煽動刊物罪成,記協、黃媒和美國政府循例指香港新聞自由受打壓,這些論調並不陌生,他們一直都大聲疾呼,指起訴《蘋果》老闆黎智英是迫害「新聞工作者」,壓制新聞自由,為他們戴上捍衛「傳媒專業」的神聖光環。一位資深傳媒人說,這只是他們慣用的一套「光榮化」策略,掩蓋了實情,《立場》老總和黎智英有一共同點,就是把手中傳媒當作工具,以達至其political agenda ,正因如此,法官在判辭中指《立場》老總「罔顧內容的煽動後果」,據此將他們定罪。

《立場新聞》前任和署任老總被判發布煽動刊物罪成,法官指他罔顧內容的煽動後果。資深傳媒人說,他們把《立場》當作達成政治立場的工具,與《蘋果》類同。

《立場新聞》前任和署任老總被判發布煽動刊物罪成,法官指他罔顧內容的煽動後果。資深傳媒人說,他們把《立場》當作達成政治立場的工具,與《蘋果》類同。

此外,老總要為違法內容負法律責任,在行內人人都知,這與最近法國政府起訴 Telegram老闆杜羅夫,是同一邏輯,判他們有罪實屬合理。

此案審訊中,一個主要爭拗之處是,老總只是做了編輯的工作,在傳媒刊出報道和評論,控方須證明他們有煽動的意圖。法官在判辭中說,如果被告知道有關內容會起煽動作用,而文章作者也有此意圖,但被告仍罔顧後果,就屬有罪。

法官並非憑空指兩老總「罔顧煽動後果」,他說《立場》創刊辭已開宗明意表達強烈政治主張,目的是支持和促進「本土主義」和「香港自主」,它在反修例期間,更不斷抹黑和中傷特區政府。所以當法官聽到鍾沛權說《立場》沒有政治立場,即直斥「絕對是謊話」。法官的邏輯是,《立場》既然立場鮮明,當然不會因為文章有煽動風險,而避不刊出,因為他們正正想在當時的亂局中,把火勢煽大。

資深傳媒界朋友看到法官所言,即時想起《蘋果》老闆黎智英,據庭上透露,2019年反修例期間,他為了催谷大遊行人數,下令編採高層訪問流亡台灣的林榮基,以及末代港督彭定康等,並大幅登在頭版,同時刊出連串激進文章,刺激群眾的反對情緒。這種種做法,正是為了「煽動」目的,而《蘋果》則是有效的「工具」。

當時執行黎智英命令的《蘋果》副社長陳沛敏,是《立埸》前老總鍾沛權的太太,她在庭上多次披露黎老闆把旗下傳媒「工具化」,當然明白《立場》也同樣是「工具」,而非客觀持平的「正常」新聞媒體。

黎智英為催谷市民上街反修例,刊出專訪和評論,以激化市民情緒,與《立場》發放羅冠聰等的「煽動文章」,性質一樣,都屬違法,須承擔法律責任,與新聞自由無關。

黎智英為催谷市民上街反修例,刊出專訪和評論,以激化市民情緒,與《立場》發放羅冠聰等的「煽動文章」,性質一樣,都屬違法,須承擔法律責任,與新聞自由無關。

在裁決中,法官指《立場》刊出的11篇文章都具有煽動意圖,從文章作者背景,以及文中的鮮明觀點,這判決無可爭辯,例如國安通緝犯羅冠聰撰寫的《香港--美麗島》和《在國安法下的新常態,我們應如何反抗和思考》,單看標題就可知是鼓動民眾對抗國安法;又例如專訪另一通緝犯許智峯,聲稱「最親的人安全在側,放心向政權全面宣戰」,都有濃厚「鬥爭」意味。從法律角度看,這些文章都明顯觸犯了煽動罪。

問題是,傳媒只是把評論、新聞發放出街,老總應不應該負責任?法律界朋友同我講,傳媒如刊出違法內容,出版人和總編都須負責,這規則從來冇變過,並非針對煽動或國安案,例如有藐視法庭的文章出了街,老總即會被檢控,分分鐘要坐監。依此,今次《立場》刊出觸犯煽動罪的文章,前任和署任老總當然要孭飛,定罪十分合理。

朋友說,最近通訊平台 Telegram 創辦人杜羅夫在法國被捕及起訴,可見網企大老闆都要對旗下平台用戶的違法行為承擔責任,不能以「維持通訊自由」為由,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同一邏輯,鍾沛權和林紹桐也不能以「新聞自由」的光環作護身符,卸去刊登違法內容的罪責。

傳媒享有自由,前提是「合法」,如果傳媒像《蘋果》和《立場》那樣,成為了做違法事的工具,那麼,其負責人受到法律制裁,就與新聞自由是否衰落完全無關了。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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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三子「叻人」變「蠢人」撼頭埋牆 初選「搶韁」累慘民主黨 醒得太遲

2024年11月20日 20:06 最後更新:20:42

「35+」顛覆案各被告刑期揭盅,沒有什麼意料之外,政圈朋友看過各人的刑期後,腦海浮現不少「故事」,其中有關「公民黨三子」的一則,涉及當時該黨如何誤判形勢,貪勝不知輸,「搶韁」宣佈會否決所有立會議案,結果累了民主黨。「三子」成為階下囚後,才忽然醒覺,匆匆轉軚自保,但已太遲。大狀黨的「叻人」為何都變成「蠢人」?令人深思。

「公民黨三子」誤判形勢,當初勇猛參加初選,被捕後才忽然醒覺,急急一致扭軚,除了立即認罪,還暗示想做控方證人。

「公民黨三子」誤判形勢,當初勇猛參加初選,被捕後才忽然醒覺,急急一致扭軚,除了立即認罪,還暗示想做控方證人。

公民黨一向自命為「精英黨」,諗嘢醒過人,但這心態正正形成政治盲點。政圈朋友記得,戴耀廷於「秘密飯局」後提出「35+初選計劃」,搶奪立會過半數,然後否決所有議案,令政府癱瘓。激進派聞之極度亢奮,摩拳擦掌,民主黨則比較理智,初時對此頗有保留,沒有簽署否決預算案的協議。

如果當時公民黨也打穩陣波,諗清諗楚才去馬,事件發展可能完全不同,不過他們被2019年底區選大勝沖昏了頭腦,以為可再博一舖,於是在2020年3月突然開記者會,名為「全面進攻,議會過半」,黨魁楊岳橋振振有詞承諾,如政府不回應5大訴求,公民黨將否決所有議案,令特首下台。這勇猛表現,對民主黨造成很大壓力,深恐如不跟着大隊走,日後選舉可能一敗塗地。

公民黨此舉不但累了「友黨」,也害了一些二綫黨員。區諾軒曾在囗供中透露,他曾寫信給參加初選的鄭達鴻,說鄭被公民黨連累,若它不是忽然「搶韁」開記招,展示鮮明立場,鄭和另一黨員李予信的處境可能很不同。

在戴耀廷提出「35+」攬炒計劃後不久,公民黨突然「搶韁」說會否決所有政府議案,促特首下台,令到持保留態度的民主黨大受壓力,結果害己累人。

在戴耀廷提出「35+」攬炒計劃後不久,公民黨突然「搶韁」說會否決所有政府議案,促特首下台,令到持保留態度的民主黨大受壓力,結果害己累人。

楊岳橋以為「勢」在自己一邊,今鋪可以玩到盡,只要成功搶得過半議席,阿爺和特區政府就要屈服,但萬料不到,阿爺和特區政府今次決心出重招,指初選違反《香港國安法》,隨即大舉拘捕所有參選者,楊岳橋、譚文豪和郭家麒「公民黨三子」亦齊齊落網。

政圈朋友說,他們一朝成為階下囚,才忽然醒咗,為了減少刑期,立即一致決定認罪;不僅如此,他們還曾主動協助警方調查,並願落囗供,暗示有意擔任控方證人,不過控方最後沒有召他們做「金手指」。

有消息指,「三子」錄囗供時,不約而同說,只因當時的社會氣氛,以及民間強烈訴求,才會參加初選,楊岳橋更說自己「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政圈朋友說,這一番解釋,顯然是為爭取減刑而表達悔意,其實「想贏到盡」才是真正原因。

不論如何,法官因他們認罪,各扣減三分一刑期,而楊岳橋「因在黨內擔當領導角色,積極主動行事」,刑期較長,判5年1個月,如果他不是「醒得快」急急跪低,可能要坐足8年。

這個故事告訴大家,政治狂熱可以令「叻人」變成「蠢人」,楊岳橋等午夜夢迴,對此應有深切感受,但如今人在獄,黨亦毀,追悔已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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