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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成政治工具與《蘋果》類同 老總要為違法內容負責 TG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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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成政治工具與《蘋果》類同 老總要為違法內容負責 TG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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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成政治工具與《蘋果》類同 老總要為違法內容負責 TG也一樣

2024年08月30日 19:50 最後更新:20:49

《立場新聞》前任和署任老總發布煽動刊物罪成,記協、黃媒和美國政府循例指香港新聞自由受打壓,這些論調並不陌生,他們一直都大聲疾呼,指起訴《蘋果》老闆黎智英是迫害「新聞工作者」,壓制新聞自由,為他們戴上捍衛「傳媒專業」的神聖光環。一位資深傳媒人說,這只是他們慣用的一套「光榮化」策略,掩蓋了實情,《立場》老總和黎智英有一共同點,就是把手中傳媒當作工具,以達至其political agenda ,正因如此,法官在判辭中指《立場》老總「罔顧內容的煽動後果」,據此將他們定罪。

《立場新聞》前任和署任老總被判發布煽動刊物罪成,法官指他罔顧內容的煽動後果。資深傳媒人說,他們把《立場》當作達成政治立場的工具,與《蘋果》類同。

《立場新聞》前任和署任老總被判發布煽動刊物罪成,法官指他罔顧內容的煽動後果。資深傳媒人說,他們把《立場》當作達成政治立場的工具,與《蘋果》類同。

此外,老總要為違法內容負法律責任,在行內人人都知,這與最近法國政府起訴 Telegram老闆杜羅夫,是同一邏輯,判他們有罪實屬合理。

此案審訊中,一個主要爭拗之處是,老總只是做了編輯的工作,在傳媒刊出報道和評論,控方須證明他們有煽動的意圖。法官在判辭中說,如果被告知道有關內容會起煽動作用,而文章作者也有此意圖,但被告仍罔顧後果,就屬有罪。

法官並非憑空指兩老總「罔顧煽動後果」,他說《立場》創刊辭已開宗明意表達強烈政治主張,目的是支持和促進「本土主義」和「香港自主」,它在反修例期間,更不斷抹黑和中傷特區政府。所以當法官聽到鍾沛權說《立場》沒有政治立場,即直斥「絕對是謊話」。法官的邏輯是,《立場》既然立場鮮明,當然不會因為文章有煽動風險,而避不刊出,因為他們正正想在當時的亂局中,把火勢煽大。

資深傳媒界朋友看到法官所言,即時想起《蘋果》老闆黎智英,據庭上透露,2019年反修例期間,他為了催谷大遊行人數,下令編採高層訪問流亡台灣的林榮基,以及末代港督彭定康等,並大幅登在頭版,同時刊出連串激進文章,刺激群眾的反對情緒。這種種做法,正是為了「煽動」目的,而《蘋果》則是有效的「工具」。

當時執行黎智英命令的《蘋果》副社長陳沛敏,是《立埸》前老總鍾沛權的太太,她在庭上多次披露黎老闆把旗下傳媒「工具化」,當然明白《立場》也同樣是「工具」,而非客觀持平的「正常」新聞媒體。

黎智英為催谷市民上街反修例,刊出專訪和評論,以激化市民情緒,與《立場》發放羅冠聰等的「煽動文章」,性質一樣,都屬違法,須承擔法律責任,與新聞自由無關。

黎智英為催谷市民上街反修例,刊出專訪和評論,以激化市民情緒,與《立場》發放羅冠聰等的「煽動文章」,性質一樣,都屬違法,須承擔法律責任,與新聞自由無關。

在裁決中,法官指《立場》刊出的11篇文章都具有煽動意圖,從文章作者背景,以及文中的鮮明觀點,這判決無可爭辯,例如國安通緝犯羅冠聰撰寫的《香港--美麗島》和《在國安法下的新常態,我們應如何反抗和思考》,單看標題就可知是鼓動民眾對抗國安法;又例如專訪另一通緝犯許智峯,聲稱「最親的人安全在側,放心向政權全面宣戰」,都有濃厚「鬥爭」意味。從法律角度看,這些文章都明顯觸犯了煽動罪。

問題是,傳媒只是把評論、新聞發放出街,老總應不應該負責任?法律界朋友同我講,傳媒如刊出違法內容,出版人和總編都須負責,這規則從來冇變過,並非針對煽動或國安案,例如有藐視法庭的文章出了街,老總即會被檢控,分分鐘要坐監。依此,今次《立場》刊出觸犯煽動罪的文章,前任和署任老總當然要孭飛,定罪十分合理。

朋友說,最近通訊平台 Telegram 創辦人杜羅夫在法國被捕及起訴,可見網企大老闆都要對旗下平台用戶的違法行為承擔責任,不能以「維持通訊自由」為由,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同一邏輯,鍾沛權和林紹桐也不能以「新聞自由」的光環作護身符,卸去刊登違法內容的罪責。

傳媒享有自由,前提是「合法」,如果傳媒像《蘋果》和《立場》那樣,成為了做違法事的工具,那麼,其負責人受到法律制裁,就與新聞自由是否衰落完全無關了。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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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移勢轉 有關BNO「4大訴求」料齊落空 政府換了算盤 政治價值下跌

2024年11月01日 20:41 最後更新:21:23

我昨天寫英國政府為解財困狠狠開刀,一下子廢去多年傳统,向居英者在境外所賺收入徵稅,實行掠到盡,移英港人亦難逃「魔爪」。一位關注BNO政策的政圈朋友閱文後,向我補充一點,說近期「鷹派」政客和亂港組織趁工黨上台,以及外相訪華,就BNO港人的問題提出「4大訴求」,但時勢已變,BNO港人政治價值大不如前,這些訴求極大機會齊齊落空。BNO港人亦因而對這批搞手大失信心,其威望必將插水。

英國政客與亂港組織就BNO港人問題提出「4大訴求」,料會全部落空。

英國政客與亂港組織就BNO港人問題提出「4大訴求」,料會全部落空。

他說,第1個訴求乃由末代港督彭定康帶頭提出,就是要求當局放水,讓升大學的BNO港人子女可交本地生學費。早前他以前牛津校監名義,與1000移英港人聯署,致函新任教育大臣方佩芝,敦促給予BNO學生學費可享有本地生資格。

現時BNO港人雖可居英,但子女讀大學須交國際生學費,比本地生貴一倍,要到居英6年後被批入籍,才能與本地生看齊。肥彭心知移英港人對此忿忿不平,故借此收買人心,不過政圈朋友指,這要求料會觸礁,原因有兩個:

第1是,英國的大學紛紛喊窮,如只靠本地生學費,肯定入不敷支,惟有依賴國際生學費的收入支撐,既然這條財路「生死攸關」,校方當然不想BNO學生少交一半學費,對肥彭等的要求必然大力抗拒。

第2是,英政府正窮到燶,再冇財力增加對大學的補助,不大 cut已偷笑,只能叫大學「食自己」,故極不可能答應肥彭和移英港人的要求。

肥彭與千名移英港人聯署,要求容許BNO學生交本地生學費,但工黨政府冇財力資助大學,不可能答應這要求。

肥彭與千名移英港人聯署,要求容許BNO學生交本地生學費,但工黨政府冇財力資助大學,不可能答應這要求。

至於政客和黃友組織提出的第2個訴求,是促當局向金融機構施壓,容許BNO港人可取回強積金戶囗的錢。朋友指,這訴求亦難以成功,工黨政府正要催谷金融和經濟,料不會為此與大銀行和保險公司反面。

金融機構亦看到政府的「底牌」,故企到好硬。早前肥彭曾經大聲夾惡去信匯豐和渣打主席,敦促他們讓BNO港人拿回強積金的錢,但兩大巨頭睬佢都儍,用「須依法行事」5字回應,沒給半分薄面。即使官員向他們提出,相信答案都是一樣,所以當局亦無謂自討沒趣。

第3個訴求更難上加難。早前「香港監察」、「國際特赦組織」和「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等鷹味十足的組織,聯同23個港人組織,在外相林德偉訪華時向他提出幾點,其一是促他要求中國方面承認BNO是合法護照。

政圈朋友認為,這簡直是講笑。因為英方給予持BNO的港人在英居留權,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中方才宣布不承認BNO,這是大原則問題,絕冇可能改變,而英外相林德偉正努力與中國修好,當然提也不會提,只當那些組織發噏風。

部分「黃友」組織提出第4個訴求,亦完全脫離實際,就是改變英政府所定的BNO「5+1」 政策,將5年時間縮短,即可更快進入申請入籍的程序。這訴求也註定被turn down ,因為英政府正為移民太多發愁,早前就宣布削減永久居民的人數,當然不想大批BNO港人加快入籍。「黃友」這訴求簡直是痴心妄想。

提出上述訴求的人,要認清楚一個政治現實,就是在英政府眼中,BNO港人的政治價值已減,此一時、彼一時,如今主調是「以和為貴」,英方不會再把他們視為寵兒。

隨着訴求落空,那些靠幫BNO港人收買人心的鷹派政客和亂港組織,威望也將一落千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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