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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狂魔多數定罪 恐怖行動極邪惡 美同類犯判死刑英判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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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狂魔多數定罪 恐怖行動極邪惡 美同類犯判死刑英判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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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狂魔多數定罪 恐怖行動極邪惡 美同類犯判死刑英判終身

2024年11月12日 20:38 最後更新:23:34

驚心動魄的「屠龍案」將於周四判刑,此案的被告準備放置炸彈屠殺警察和市民,並亂槍大開殺戒,案情空前嚴重,故律政司首度引用《反恐條例》提控,法庭重判的機會很大。法律界朋友叫我特別留意一點:此案的14個被告中,7個認了罪,1個判有罪,即是大多數都定了罪,終難逃法網。朋友翻看案情,他們策動的大殺戮極之冷血、邪惡,實在罪有應得,而美國有同類罪犯被判死刑,而英國被定罪的恐怖分子,則判囚終身,皆屬極刑。

「屠龍小隊」2019年12月準備以炸彈和槍械進行大殺戮,行動極之兇殘、冷血,圖為警方搜獲的武器,大多數被告都被定罪。

「屠龍小隊」2019年12月準備以炸彈和槍械進行大殺戮,行動極之兇殘、冷血,圖為警方搜獲的武器,大多數被告都被定罪。

罪成的8個「屠龍小隊」成員,密謀在 2019年12月8日大遊行當日,於灣仔引爆炸彈,殺傷在場的警員和市民,而槍手則同時伏擊。7名認罪的主要被告,包括案中主謀吳智鴻、「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槍手」蘇緯軒,以及另外4名被告彭軍壕、蔡凱明、陳玉龍及鍾雪瑩,正候判刑。加上其後被裁定「串謀爆炸」罪成的被告賴振邦,一共有8人入罪,在14名被告中佔了大多數,一些人以為「多數不入罪」的「觀感」並非事實。

法律界朋友翻看被告承認的案情,其恐怖、冷血程度,的確觸目驚心。他們以「屠龍小隊」為名,要屠殺的「龍」,就是警方「速龍小隊」的警員,為此準備大量炸藥、購買槍械,部分人更曾到台灣接受軍訓。到了2019年12月8日,民陣在港島舉行大遊行,他們認為時機已到,與另一「無名小隊」聯手,準備展開殺戮行動。

他們以取得的炸藥分別製造一大一小兩個炸彈,放置在不同位置,先由「屠龍小隊」隊員在軒尼詩道破壞店鋪,把警員引到放了小炸彈的地方,然後由串謀者遙控引爆,造成死傷,埋伏附近高處的槍手,則用步槍射殺在埸的警員。這只是第一步,接着是第二輪屠殺。

據案情所述,小炸彈和槍擊引起恐慌後,逼使警員靠近放置大炸彈的地方,兇徒此時將之引爆,製造更大傷亡,另一組的成員乘亂走入現場,拾走警員的佩槍,以備日後再出擊。

控方在庭上透露,小炸彈內有2公斤炸藥,大炸彈則有8公斤,由無綫電話引爆,威力為半徑400米,兩個炸彈都載有鐵釘,範圍內的人非死即重傷。警方在一名串謀者家中找到一部手機,可連接炸彈內的無綫電話,可見當時已一切就緒,準備好引爆。

控方又指被告也明知爆炸會危及在場市民,承認「一定會有遊行民眾受到傷害」,但他們仍無意停止行動。

據兇徒的行動部署,如果能夠實行,必將死傷枕藉,血流成河,幸好警方經深入調查後,在他們動手之前,及時偵破這冷血計劃,拘捕核心成員黃振強、吳智鴻等人,才制止了這場血腥殺戮。

法庭對他們如何判刑,周四便有分曉,法律界朋友搜集美英一些類似案例,定罪的被告都被處以極重刑罰。例如2013年4月15日釀成3人死亡的波士頓馬拉松炸彈襲擊案,兇徒是兩兄弟,哥哥逃避警方追捕時被擊斃,弟弟則就擒,被控使用大殺傷力武器等罪,結果罪成,於2015年被法庭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審理死刑上訴時說,被告犯下十分惡劣的罪行,所以恢復其死刑判決。

至於英國,對於恐怖襲擊的兇徒,處罰也極之嚴厲。曾經數度策劃放炸彈殺人的「愛爾蘭共和軍」領袖麥凱維特,在2003年以犯下北愛最大恐襲案的罪名受審,被都柏林法院判處終身監禁。

波士頓爆炸案的兇徒之一(左),被法庭判處死刑。英國同類案件被告則囚終身。

波士頓爆炸案的兇徒之一(左),被法庭判處死刑。英國同類案件被告則囚終身。

「屠龍案」給了大家一個極大教訓,就是暴力示威不會止於掟石放火,必會向可怕十倍、百倍的恐怖主義行動發展,激進示威者可以成為滿手鮮血的兇殘殺手。所以我們對任何暴力,都不能有一丁點寬容。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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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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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三子「叻人」變「蠢人」撼頭埋牆 初選「搶韁」累慘民主黨 醒得太遲

2024年11月20日 20:06 最後更新:20:42

「35+」顛覆案各被告刑期揭盅,沒有什麼意料之外,政圈朋友看過各人的刑期後,腦海浮現不少「故事」,其中有關「公民黨三子」的一則,涉及當時該黨如何誤判形勢,貪勝不知輸,「搶韁」宣佈會否決所有立會議案,結果累了民主黨。「三子」成為階下囚後,才忽然醒覺,匆匆轉軚自保,但已太遲。大狀黨的「叻人」為何都變成「蠢人」?令人深思。

「公民黨三子」誤判形勢,當初勇猛參加初選,被捕後才忽然醒覺,急急一致扭軚,除了立即認罪,還暗示想做控方證人。

「公民黨三子」誤判形勢,當初勇猛參加初選,被捕後才忽然醒覺,急急一致扭軚,除了立即認罪,還暗示想做控方證人。

公民黨一向自命為「精英黨」,諗嘢醒過人,但這心態正正形成政治盲點。政圈朋友記得,戴耀廷於「秘密飯局」後提出「35+初選計劃」,搶奪立會過半數,然後否決所有議案,令政府癱瘓。激進派聞之極度亢奮,摩拳擦掌,民主黨則比較理智,初時對此頗有保留,沒有簽署否決預算案的協議。

如果當時公民黨也打穩陣波,諗清諗楚才去馬,事件發展可能完全不同,不過他們被2019年底區選大勝沖昏了頭腦,以為可再博一舖,於是在2020年3月突然開記者會,名為「全面進攻,議會過半」,黨魁楊岳橋振振有詞承諾,如政府不回應5大訴求,公民黨將否決所有議案,令特首下台。這勇猛表現,對民主黨造成很大壓力,深恐如不跟着大隊走,日後選舉可能一敗塗地。

公民黨此舉不但累了「友黨」,也害了一些二綫黨員。區諾軒曾在囗供中透露,他曾寫信給參加初選的鄭達鴻,說鄭被公民黨連累,若它不是忽然「搶韁」開記招,展示鮮明立場,鄭和另一黨員李予信的處境可能很不同。

在戴耀廷提出「35+」攬炒計劃後不久,公民黨突然「搶韁」說會否決所有政府議案,促特首下台,令到持保留態度的民主黨大受壓力,結果害己累人。

在戴耀廷提出「35+」攬炒計劃後不久,公民黨突然「搶韁」說會否決所有政府議案,促特首下台,令到持保留態度的民主黨大受壓力,結果害己累人。

楊岳橋以為「勢」在自己一邊,今鋪可以玩到盡,只要成功搶得過半議席,阿爺和特區政府就要屈服,但萬料不到,阿爺和特區政府今次決心出重招,指初選違反《香港國安法》,隨即大舉拘捕所有參選者,楊岳橋、譚文豪和郭家麒「公民黨三子」亦齊齊落網。

政圈朋友說,他們一朝成為階下囚,才忽然醒咗,為了減少刑期,立即一致決定認罪;不僅如此,他們還曾主動協助警方調查,並願落囗供,暗示有意擔任控方證人,不過控方最後沒有召他們做「金手指」。

有消息指,「三子」錄囗供時,不約而同說,只因當時的社會氣氛,以及民間強烈訴求,才會參加初選,楊岳橋更說自己「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政圈朋友說,這一番解釋,顯然是為爭取減刑而表達悔意,其實「想贏到盡」才是真正原因。

不論如何,法官因他們認罪,各扣減三分一刑期,而楊岳橋「因在黨內擔當領導角色,積極主動行事」,刑期較長,判5年1個月,如果他不是「醒得快」急急跪低,可能要坐足8年。

這個故事告訴大家,政治狂熱可以令「叻人」變成「蠢人」,楊岳橋等午夜夢迴,對此應有深切感受,但如今人在獄,黨亦毀,追悔已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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