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總監韋志成說,第三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參考首兩輪個案的經驗,市建局為工程顧問及承建商編制一套「預審名單」供業主及法團參考,除了可節省業主或法團了解及揀選的時間,更重要的是「預審名單」由市建局「把關」,讓業主或法團集中評估符合資格的工程顧問及承建商的投標價格,加快整個決策過程,盡早批出顧問及維修工程合約。
韋志成在網誌表示,市建局團隊亦為參加第三輪「2.0行動」的業主或法團,制定維修工程進度時間表,將委聘工程顧問、提交工程投標文件及委聘合資格的註冊承建商分為三個階段,按照不同大廈及屋苑的住宅單位數目,清晰訂明每個階段所需進行的工作及時間表,要求業主、法團或物業管理公司遵從。
他表示,應用新的維修工程進度時間表,以住宅單位數目少於50伙的大廈為例,獲發原則上批准通知書後,由委聘工程顧問、提交工程投標文件至委聘合資格的註冊承建商,一般只需19個月就能完成;住宅單位數目在250伙以上的大廈或屋苑,則需要大約29個月完成整個委聘工程顧問及承建商的程序。
市建局向第三輪「2.0行動」合資格申請發出原則上批准通知書時,已一併訂明進度要求時間表,按個案所屬的單位數目,劃分委聘工程顧問及合資格註冊承建商的進度要求,市建局團隊會監督有關執行進度,並適時介入及跟進。
韋志成說,市建局樓宇復修的團隊,每一名個案主任平均需要處理約80宗,如果參與資助計劃的業主採取消極或怠慢的態度,令維修工程一再拖延,市建局將撤銷有關的資助申請,將資源預留給積極履行維修保養私人樓宇責任的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