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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深圳城大博士生校園內向女子臀背潑精液水 認非禮判罰款5000元

社會事

居深圳城大博士生校園內向女子臀背潑精液水 認非禮判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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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深圳城大博士生校園內向女子臀背潑精液水 認非禮判罰款5000元

2024年09月24日 20:21 最後更新:21:30

一名在深圳居住的城大男博士生,在校園內將含精液的水從後潑向一名女子,這名博士生早前承認非禮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罰款5000元。

香港城市大學。FB圖片

香港城市大學。FB圖片

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時表示,29歲被告來常偉坦白承認控罪,感化令等報告評價正面,勇於承認罪責,被告並非與事主有身體接觸,沒有觸及對方敏感部位,由於居於深圳的被告學生簽證等問題,即使相關報告建議可採用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被告亦無法完成,因此判處罰款。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指,感化及心理報告都認為被告犯案與壓力及情緒管理有關,心理學家認為被告毋須接受治療,換言之被告並非在性方面有「奇異意念」,雖然報告顯示被告可接受感化令和社服令,但礙於學生簽證問題和他可任的工種有限,未能遵從以上兩項判罰。被告又未非「官二代」、「富二代」,只是在貧窮省市出生,即時監禁將對他構成重大打擊,建議法官以罰款形式處理。

案情指,6月初下午3時許,被告在城大尾隨一名素不相識的女子X搭乘電梯,一隻手舉著手機,另一隻手拿著疑似裝有不明液體的試管,隨後X感到背部和臀部疑被沾濕,往洗手間查看後發現衣服遭不明液體濺到,遂報警求助。被告於11月被捕,警方在被告的辦公室和實驗室搜獲一支內含被告精液的試管和一支吸管,被告警誡下稱「不小心把含有精液的水濺到那名女士的背上」。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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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男涉秀茂坪非禮15歲少女被捕 8.26觀塘法院提堂

2024年08月25日 21:55 最後更新:22:12

一名20歲男子涉疑在秀茂坪非禮一名15歲少女被捕,被控一項非禮罪,26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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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8月24日凌晨約1時半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一名15歲女童在秀茂坪區安秀道求救,懷疑其被一名男子非禮。

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該名20歲姓黃本地男子同日涉嫌非禮被捕,他已被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將於26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第一隊繼續跟進。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猥褻侵犯」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觀塘裁判法院

觀塘裁判法院

警方又特別呼籲,市民切勿隨便跟互聯網上結交的陌生人會面,並不要接受網上結交的陌生人所提出的不當要求,例如借錢、在私人地方會面或傳送個人私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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