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一名20歲本地男子,他涉嫌本月26日早上同一時段在深水埗連環非禮至少8名著校服的女學生。
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督察梁健培表示,上星期四(26日)分別接獲兩名14及16歲中學女生報案,指當日早上7時半至8時身穿校服上學,途經桂林街、福華街期間,被一名男子從側面或後面熊抱並觸碰胸部,男子其後迅速離開。
警方檢獲的證物。
梁健培指出,警方連日來透過政府最新安裝在案發現場附近的閉路電視系統分析和調查,發現該名男子在同一時段用類似手法,在上址一帶涉嫌非禮另外至少6名穿校服的女學生。警方鎖定疑犯後,28日在福華街一個大廈單位以「猥褻侵犯」罪拘捕一名20歲本地姓劉男子,並檢獲案發時的衣物。
警方呼籲市民,如果9月26日早上大約7時30分至8時正,在介乎桂林街、福華街及欽州街一帶,曾經被上述男子以類似手法非禮或目擊有關風化案件,可盡快致電36618887 或 54686630與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0隊聯絡。
警方強烈譴責針對女學生的風化行為,而非禮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監10年。
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0隊偵緝督察梁健培,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拘捕一名28歲男子,他涉嫌代友人照顧5歲女兒期間,對女童作出非禮及猥褻行為,並將過程製作色情相片及短片,除了將影像收藏在手機,更曾經在網上發布。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孫伊琪
警方通過情報搜集,得知一名男子在托管朋友的5歲女童期間,涉嫌對該女童作出非禮及猥褻行為,更將過程製作成色情相片及短片,並在網上發佈。警方迅速鎖定疑犯,並於12日以「猥褻侵犯」、「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利用未滿16歲的人以製作色情物品」及「管有及發佈兒童色情物品」拘捕該名28歲本地男子。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孫伊琪
據報被捕男子姓陳,報稱倉務員,與女童父母為朋友關係,已託管女童多年,沒有收取報酬。每次犯案地點均在女童家中發生,女童父母對事件不知情。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孫伊琪指,警方一直以嚴肅及專業態度,處理牽涉兒童性罪行案件,達致保護受害兒童免受進一步傷害,以及將犯案者繩之於法的雙重目標。警方會致力調查網上涉及兒童色情物品的案件,並與國際刑警以及其他保護兒童組織合作,打擊相關罪行。
警方提醒家長,必須要謹慎選擇託管子女的人,亦要時刻注意子女情緒變化,特別是對託管人的反應。若懷疑子女在託管期間受到不恰當對待,一定要立即報警求助。根據法例,「猥褻侵犯」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