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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公屋住戶申報展開 羅淑佩:非「持續居住」須解釋原因

社會事

新一輪公屋住戶申報展開 羅淑佩:非「持續居住」須解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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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公屋住戶申報展開 羅淑佩:非「持續居住」須解釋原因

2024年10月03日 09:21 最後更新:09:50

公屋住戶新一輪申報周期10月2日起展開,以打擊濫用公屋。房委會已向住滿15年的全長者戶、入住剛滿兩年的非全長者戶、到期申報的富戶派發申報表,收到表格的租戶需於11月30日前交回表格。

羅淑佩FB資料圖片

羅淑佩FB資料圖片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住滿15年的全長者戶有12萬戶,他們不用申報是否擁有物業,只須申報居住情況,是否持續在該單位居住,如果並非住在單位而有特別原因便要申報,當局會酌情處理。至於何謂「持續居住」,羅淑佩解釋,一般指需要連續3個月在單位內居住,包括晚上在單位過夜。如有長者進出醫院比較多、搬往院舍甚至到大灣區養老,當局有機制處理,會提供適應期;如長者在院舍或大灣區住得安樂,便可交還公屋單位;如他們日後想重返單位或回港,房署會盡量重新安排合適的單位。

公屋住戶新一輪申報周期10月2日起展開,以打擊濫用公屋。設計圖片

公屋住戶新一輪申報周期10月2日起展開,以打擊濫用公屋。設計圖片

她又說,長者收到表格後,如不懂填寫,可尋找子女、關愛隊、區議員等幫忙,或到屋邨辦事處由職員提供協助。

另外,羅淑佩指出,政府去年收緊申報政策及優化富戶政策後,暫時合共收回3300個單位,部分屬租戶主動交回,亦有經房屋署與土地註冊處對比資料後,再收回單位,反映申報政策有成效。她提醒租戶應如實申報,如涉及虛假陳述,由當局發現資料不實或隱瞞,有機會屬刑事罪行。

房屋局表示,過去兩個年度,房委會合共收回5000個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等同興建如駿洋邨規模的中型屋邨,成效顯著。

另外,單是今年,截至9月底,因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被收回的公屋單位已有約1400個。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資料圖片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資料圖片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表示,過去兩個年度,因違反《房屋條例》而遭檢控的個案約有389宗,其中344宗被判罪成,7名住戶因而被判監,包括緩刑,當中最高判刑的兩宗個案分別為即時監禁30日及兩星期。

房委會。資料圖片

房委會。資料圖片

房委會由去年10月開始接連推出多項有效新措施,當中包括要求住戶由入住開始,每兩年申報一次居住情況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截至今年10月,需要在首兩輪申報的共約 34萬住戶當中,合共有約4000個住戶因不同原因主動交回或被收回單位。

另外,房屋署於過去一年去信內地不同省市及澳門的機構,並獲確認有16個租戶在申請公屋時瞞報在內地擁有物業。房委會已向有關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

過去兩個年度,房委會合共收回5000個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等同一個中型屋邨。資料圖片

過去兩個年度,房委會合共收回5000個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等同一個中型屋邨。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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