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照顧藝人官恩娜外婆的印傭阿 Dee 出庭,就爭產案作供。由於她聲稱忘記長達13頁的供詞,法官陳嘉信特別准許即時傳譯員將內容以印尼語讀一次。阿 Dee 就主人勞笑鳳生前是否有同原告三姊妹爭吵一事,更改了內容,導致陳嘉信兩度嚴詞質問是否供詞由他人編寫,並非出自她本人。
進入法庭神色慌張
身材纖細的阿 Dee 在馮明業陪同下,先與律師團在會議室開會,她進庭後說非常害怕,馮馬上安慰她說,「啲人(律師、法官)唔惡架」,但她仍然面有難色坐上證人欄。
13頁供詞即時譯成印尼語
辯方律師盤問是否採納2020年4月所寫的供詞時,阿 Dee 突然說時間太久,完全忘記內容。陳嘉信與控辯雙方律師商討後,准許即時傳譯員將13頁的供詞譯成印尼語讀給阿 Dee 聽。
證人三番四次改口供
花了大約40分鐘,阿 Dee 確認供詞後接受原告大律師丘啟昌盤問。她說勞笑鳳在尖沙咀維港匯居住時,不時會單獨到麥當勞買薯條和橙汁,然後到15樓一處咖啡室進食,咖啡室會向住客提供免費咖啡。就勞住在維港匯的確定時間,阿 Dee 三番四次更改,由一年至幾個星期不等。
庭上認不出原告三姊妹
阿 Dee 應丘的要求,回頭望原告三姊妹,她說全部不認得。只記得勞居住在雞嶺期間,同她們爭吵過一次,又說當時勞曾經落淚,「講咗一啲嘢」,是廣東話她聽不懂。
庭外以廣東話同馮明業交談
在盤問之中,阿 Dee 確認四人吵架時,馮不在家,事後有人致電馮,他才趕回來。之後五人全部出外到一間茶餐廳。阿 Dee 突然又說四人用廣東話交談,不知道是否吵架。
法官不滿兩度嚴詞質問
陳嘉信即時兩次質問是否有編寫供詞,並非出自她本人。阿 Dee 支吾以對,最後說記不起了,但強調自此三姊妹就再沒有探望母親。期間馮向勞說了幾句話之後,她的情緒就平伏下來。
勞生前向工人借手機
丘大狀就手機問題盤問阿 Dee ,她確認勞沒有手機,喜歡看電視多過傾電話,曾經向她借用手機,好像打俾妹妹勞金鳳,亦曾向另一名工人 Ria 借用手機。
教工人打牌多隻「麻雀腳」
阿 Dee 又說自已並非勞最喜愛的工人,曾經教她打麻雀,因為「學極都唔識」被勞責罵。根據她的觀察,勞害怕孤獨,經常要人陪,又說馮一直對勞很好,從沒有罵過他。阿 Dee 又確認勞生前沒有手機外,也沒有信用卡等,每次購物都是支付現金。
勞在萬豪居活得不開心
丘啟昌指阿 Dee 在庭上沒有說出全部事實,勞居住在萬豪居時並不開心。再追問下,阿 Dee 才首次表示,勞不時會喊、發脾氣及胃口差。丘重提爭吵事件,指四母女根本沒有吵架。
法官改變方式第三度問證人
陳嘉信隨即第三度就這個問題發問,但以另一方式提出,問阿 Dee 是否因為看見勞喊,猜測主人和三個囡吵架,並非她的個人觀察,阿 Dee 繼續以「唔記得」作為回答。離開法院後,阿 Dee 向馮說仍然害怕,馮安慰說不打緊,已經完結了,案件下周一繼續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