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藝人官恩娜母親的爭產案繼續在高等法院進行聆訊,揭露的細節進一步牽涉官恩娜兄長官仲銘。原告律師指第一被告馮明業趁官恩娜母親麥銀麗與丈夫官有權情感有變,乘虛而入成為她的「同居密友」,言聽計從協助麥銀麗逼使勞笑鳳立遺囑,賣掉多棟物業及將兩千萬定期存款清倉。馮否認所有指控,並首次聲稱會撕掉遺囑,將遺產交予四姊妹處理。
馮否認趕返雞嶺是監視契媽
馮明業穿黑色西裝出庭,接受原告代表律師盤問,否認三姊妹第一次突擊探訪母親時,由尖沙咀趕返雞嶺,是受到麥銀麗指示。馮聲稱入門口已聽到四母女嘈交,主要是勞笑鳳曾到廉政公署投訴女婿麥杰儀。
業權問題引起爭執
由於吵鬧不能平息,馮提議四人到附近茶餐廳再傾,期間談及勞新買物業萬豪居單位的業權問題,之後馮帶三姊妹到新居外參觀,由於正進行裝修沒有鎖匙,不能進入室內。
律師:馮明業不斷作故仔
原告代表大狀指馮不斷講大話,推翻自己多年前寫下的自辯書,又說阿麗因為此事情緒失控,女兒官恩娜亦因此痛斥外婆。馮否認有上述事件曾發生。
麥美華斥馮明業「好狗」
到第二次探訪,勞見到三姊妹後面有難色,即時提議到茶餐廳傾談,三人再對萬豪居業權提問,期間么女麥美華曾罵馮「好狗」,阻撓她們與母親見面。律師直指勞當時活在驚恐下,受到麥銀麗和馮明業的脅逼。
勞突支付1400萬買樓
談及麥銀麗,律師指她與丈夫官有權的婚姻名存實亡,馮乘虛而入成為阿麗的同居密友,願意為她做任何事,包括清空母親的銀行存款。記錄顯示勞兩次付款購買萬豪居,總數1400多萬,但她其實只須支付一半樓價988萬元。
將錢給予官仲銘買樓
馮證實勞於2011年,在渣打銀行有1700多萬定期存款,有一天到銀行才知悉儲蓄戶口,加了麥美華和麥麗萍的名字,接受銀行經理建議,開設新的獨立戶口,防止兩個女兒拿走存款。
勞死後銀行只存1.7萬元
律師透露記錄顯示勞當天開設定期戶口,但同日取消,之後透過工銀亞洲開出本票,將900萬元轉給外孫官仲銘。勞於2014年去世後,銀行只有存款1.7萬港元。
最高一天提款14萬元
另外,律師又顯示記錄,勞的戶口多次被提昨取現金,最多一日高達14萬。馮指係勞到麻雀館打牌,由職員代取的,又說麥銀麗和他本人也有打牌,還叫律師親自到麻雀館了解過程。
馮首次說願意撕掉遺囑
至於遺囑問題,律師指當天勞是在不自願的情況下在律師樓簽署的,馮回答自己也不想要,麥銀麗也反對,但勞堅持。立遺囑後怪事再發生,勞在一年內賣掉6個物業當中3個,法官也質疑馮是否有反對,及他當時的心態。
勞去世後由醫院運往火化
馮回答盤問時承認勞死後,遺體由醫院直接送往蓬瀛仙館火化,沒有在殯儀館舉行儀式,也沒有通知三姊妹,其後由麥銀麗幼女透過 Whatapp 將外祖母死訊通知阿姨。律師指馮身為契仔,連擔幡買水儀式也不做,原因是想隱瞞勞的死訊。馮明業作供完畢,聆訊下周一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