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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改革摸著石頭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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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改革摸著石頭過河

2024年10月16日 21:30 最後更新:21:39

特首李家超公布施政報告,開宗明義將主題定為「齊改革同發展、惠民生建未來」,將改革提升到相當重要的位置。這讓人想起鄧小平領導中國搞改革的標誌性名言:「摸著石頭過河」。這原是一句民間俗語,完整說法是「摸著石頭過河,踩穩一步,再邁一步」。

我們要改革社會的弊病,要改變一些官僚的陋習,甚至是整個社會要尋找新的發展道路,都是要有改革的思維。而內地改革開放已經做出了一個人類社會的巨大實驗,進行全面的經濟社會改革,最後獲得空前成功。而「摸著石頭過河」,就是當中的精髓,特點是進行漸進改革,不搞一步到位的激進改革。

回想香港回歸之初,比較大的改革是教育改革,但當時是採取較激進的手法,例如一步到位推行母語教育,失敗又馬上改變政策,變成認定了100多間英文中學,將中文中學打成二流中學,結果適得其反。另外是推出通識教育,事後亦被認為是失敗之作,現在已經撤銷,改為公社科。現屆政府汲取過去的經驗教訓,推出改革手法比較審慎,甚有「摸著石頭過河」的味道。

這次的施政報告有幾個例子,都體現了這種改革精神。

第一,取締劏房,緩急有道。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2021年提出,希望香港告別劏房,為香港定出一個宏觀政策目標。但如果採用冒進手法,一刀切取締所有劏房,結果就可能是等於將24萬劏房居民趕到私人市場,到時劏房的確消滅了,但原來的劏房戶可能馬上捱貴租,生活苦不堪言。

如今特首提出的取締方式,是訂出符合標準的「簡樸房」,是要有8平方米(約86方呎)面積,和必須有窗戶和獨立廁所,符合標準的才可繼續營運,不合標準的單位就要逐步取締。有人說「簡樸房」只是改了個名,玩文字遊戲,我認為並非如此。「簡樸房」標準最辣的是要有窗戶,就我了解,大多數舊樓的結構都是長方形,只是一面有窗,如果劃成8至10個單位,恐怕8成都不合有窗標準。所以簡樸房的標準不低,符合標準的房間見到天日,壓逼感較少,的確是比較適合居住。而不合資格劏房,亦不是一下子取締,而是逐步取締,這是比較理想的做法。

第二是扶助樓市,穩住經濟。如果說香港的經濟改革,當然是要搞轉型升級,要搞創新科技,但是傳統的產業可否馬上放棄呢?過去金融和地產是香港兩大支柱產業,特首的施政報告並無放棄這些傳統產業。對於樓市,政府放寬購買第一個單位以外,甚至用公司名義登記的買樓人士,都可以和首次置業一樣享有7成按揭的比例,這是一個比較大的放寬。

因為現在很多年輕人買樓都是由家長幫扶,而不少家長都是希望自己亦登記作新購單位的部分業主,但這樣就變成了不是首次置業,不能享受7成按揭。現在放寬了,方便家長協助子女置業,會增加房屋的需求。

另一方面,政府亦放寬了投資移民,即時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規定,容許投資住宅物業,投資房地產獲計算入投資總額的上限是1000萬,這樣是可以有助豪宅的成交。房地產不是創新產業,但樓市穩定,對穩定經濟有重要作用,政府繼續幫扶。

至於金融業,就希望推動創新發展,例如成立黃金交易中心,以及透過和內地互換貨幣增加香港的離岸人民幣流通量等等,都是推動金融業轉型升級。

另外,政府除了幫助大企業外,亦提出8項措施幫助中小企,容許「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的借款企業,最多12個月「還息不還本」。政府希望中小企也轉型升級,但也不忘提出措施,幫他們捱過難關。

第三是吸納人才,做大做強。香港要推動創新產業,關鍵除了資金之外,就是人才。政府除了繼續大力投資創新產業之外,在吸納專才方面亦繼續推出一籃子的政策,包括成立教育科技和人才委員會,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融合發展。又例如擴大人才清單,加大推動八大中心所需的人才,亦都擴大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的認可大學名單,由本來13間合資格的海外頂尖大學,增加至198間; 又將高才通首個簽證限期由兩年延至3年等等。政府吸納人才,可謂不遺餘力,也不要少覷這方面的改革,未來香港創新發展的成敗,還要看香港有沒大人才。

總括而言,這份施政報告既推動香港走上改革創新之路,亦在保護傳統行業方面做了一定功夫。可說摸著石頭過河,推動香港穩紥穩打地踏上創新之路。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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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寓所條例》的失敗經驗

2024年10月15日 18:30 最後更新:18:46

香港現在有近11萬間劏房,居住了約24萬居民,如何改善劏房問題惹起關注。

去年10月,特首李家超表示,要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工作組的目標包括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例如樓宇安全、消防及衞生要求、居住面積等,並針對不合最低標準的「劏房」提出取締方法。估計特首明天公布的施政報告,將會交代解決劏房問題的進一步發展。

雖然大家都關心劏房居民生活環境惡劣,估計可能有3.6萬15歲以下青少年兒童住在劏房,希望可以盡快改善劏房居民的生活。但解決劏房問題不能一刀切,否則會適得其反。回歸前政府制定《床位寓所條例》想解決籠屋問題的失敗經驗,值得借鏡。

上世紀90年代,經濟急速發展,租金飛升,政府供應公共房屋供不應求,結果就在市區旺區的舊樓,出現了大量的籠屋。

籠屋很多都是兩格碌架床,每個床位用鐵籠圍封,讓租床位的居民鎖住私人物件,但是一個人只是生活在6呎乘3呎的空間之內,不但極其狹窄,而且籠屋的防火、衛生條件都極其惡劣。當時包括社協在內的多個團體關注籠屋問題,開始向國際層面,甚至向聯合國反映,敦促政府全面取締籠屋。結果政府在1994年制定《床位寓所條例》,要求籠屋經營者申請牌照,大量取締條件差的籠屋。

90年代全盛時期,估計香港有超過150間籠屋,住了超過5000名居民。新條例接近一刀切,大量淘汰籠屋,但政府同時只是提供了幾百個單身人士單位或是宿位,以安置受影響籠屋居民,而且這些安置宿位大部分並不在籠屋密集的市中心地區,籠屋居民亦不願意搬往入住,怕影響他們的工作。

結果政府好心做壞事,令大量居民住入非法籠屋,居住環境不單沒有改善,由於籠屋業主要逃避政府管制,租金還一直上升。

《床位寓所條例》的失敗經驗說明,解決房屋這些長遠問題,一是不能一刀切,二是不能操之過急想短時間內解決,三是要有比較完善的配套,才可以逐步動手。

未來公共房屋的供應量將會逐步增加,政府有條件解決劏房問題,但是如果一下子向大部分劏房開刀,而政府提供的單位又只能夠安置小部分居民的話,就等於將餘下的8、9萬戶劏房戶趕入私樓市場,勢必令私樓租金暴升,不單影響了劏房居民,連其他租住私樓的居民都會受害。

所以政府適宜首先劃定劣質劏房的標準,例如劏房的面積要有7平方米,並且有安全、消防等一系列要求,對於不符合要求的劣質劏房,亦都只能夠定出過渡期逐步取締,不能一下子馬上取締。

解決複雜的社會問題不適宜一刀切,否則衍生的問題,會多過解決的問題。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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