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特別職務隊於25日,展開代號「蓄勢」行動,經深入調查和情報分析,成功鎖定上海街一單位及塘尾道一單位,搗破兩個非法百家樂賭場,並拘捕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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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48歲本地男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兩名54及49歲本地女子及一名63歲內地男子涉嫌「協助經營賭博場所」,4名本地男子、9名本地女子、1名外籍男子、3名外籍女子及3名內地女子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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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中人員檢獲4張百家樂枱、面值約190萬的籌碼、兩萬元現金及一批賭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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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
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4月7日下午約4時突擊搜查大埔廣福坊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賭檔。
單位內13名本地女子及3名本地男子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警方圖片
單位內一名69歲姓蘇本地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被捕。另外,單位內13名本地女子及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43至73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
行動中人員共檢獲5張電動麻雀枱、10副麻雀賭具、一批家具及2260元現金。
該名69歲男負責人已被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罪,另外16名被捕人則已各被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案件將於4月30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16名被捕人則已各被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案件將於4月30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