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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亞洲)與特區政府簽署「支持及參與北部都會區發展」意向書

社會事

建行(亞洲)與特區政府簽署「支持及參與北部都會區發展」意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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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亞洲)與特區政府簽署「支持及參與北部都會區發展」意向書

2024年11月29日 23:23 最後更新:11月30日 00:01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建行(亞洲)」)副董事長及行長張駿獲邀出席香港特區政府舉辦的北部都會區(「北都」)發展午宴及簽約儀式。今次活動是在港澳辦指導、中聯辦支持下,由港府舉辦。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鄭雁雄及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及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部門領導,以及多間具代表性的央企、國企、港資、外資企業負責人獲邀出席。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鄭雁雄等領導的見證下,建行(亞洲)副董事長及行長張駿(前排右二)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支持及參與北部都會區發展」意向書。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鄭雁雄等領導的見證下,建行(亞洲)副董事長及行長張駿(前排右二)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支持及參與北部都會區發展」意向書。

近年,建行(亞洲)一直將增強「三個能力」作為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的根本遵循,助力國家重大區域戰略落地生根,同時緊貼本地市場步伐,積極響應香港特區政府北都倡議,為香港長遠經濟發展注入新動力。這次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意義重大,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鄭雁雄等領導的見證下,建行(亞洲)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支持及參與北部都會區發展」意向書。

活動上,建行(亞洲)亦與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及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煤氣公司」)分別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協同推進北都的基礎設施建設及能源解決方案,促進區內的可持續發展。

建行(亞洲)副董事長及行長張駿表示:「建行(亞洲)積極響應北都倡議,簽署『支持及參與北部都會區發展』意向書以行動支持北都的未來發展。我們亦與兩間行業領先企業合作,致力提升北都的發展潛力,更有助增強市場競爭力和價值創造力,共同實現高質量發展,助力建設香港北部成為宜居、宜業、宜遊的都會區。各方亦將充分發揮自身專長,協同推動經濟民生,引領香港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北都是香港未來發展的策略據點,發展潛力無限。建行(亞洲)一直積極支持北都的發展,這次合作一方面深化與港鐵公司及煤氣公司的長遠合作夥伴關係,另一方面為該區發展提供堅實的金融力量,為社會帶來長遠裨益。建行(亞洲)與各合作方將積極發揮其經營優勢並加強在能源、金融和基礎設施領域的聯繫,共同為北都的發展注入新動力。

立法會舉行前廳交流會,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及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盧國偉聯合主持其中一個討論小組,討論精簡程序、降低建築成本的措施,以及北部都會區如何改進土地行政安排等事宜。

甯漢豪

甯漢豪

對於如何減低建築成本及精簡審批流程,甯漢豪表示,政府會擴大自行認證的規模,減輕政府人手壓力,提高審批效率,並準備在某些環節採用中央採購。她又表示,政府會研究「按實補價」的概念,即改變過去依賴土地「最高發展價值」定其補價的模式,而按實在將會興建多少定其補價,讓北部都會區一些發展項目能早日「去馬」及成事。

對此,劉國勳立法會議員(新界北)在會後回應稱,對政府動態規劃、戰略先行的研究和改革表示支持。對於審批過程的自行認證,他希望當局可以在某些地方先行先試,逐步變成常態,充分調動市場力量。

針對北部都會區的城鄉共融,劉表示應利用好鄉郊土地,拆牆鬆綁,在鄉村發展式土地用途中加入商業元素,釋放用地。可考慮在鄉郊土地上容許商業活動,如發展飲食、民宿等用途。他舉例說,在現時的村屋改造中,只允許在首層發展上述商業活動,日後可適當放寬限制,讓整棟建築都可發揮經濟價值,分享發展成果。

至於土地程序和行政安排,劉國勳認為,目前北部都會區引入私人市場的進度緩慢,當局應優化措施,利用彈性批地政策,加快產業落地,和鼓勵私人市場參與北部都會區的規劃和發展。他指出,過去按「最高發展價值」的定補價模式,會對發展商覺得前期成本過高,而市場上未必有大需求,導致不積極參與發展。而「按實補價」的改革落實後,相信有利於北部都會區私人市場力量的發展。並應按照土地實際的商業用途進行補價,而非只分住宅和非住宅兩種形式。

劉國勳。巴士的報記者攝

劉國勳。巴士的報記者攝

劉國勳強調,現時 3至5年的短期批地租約過短,或會令發展商因為年期不足而卻步。他建議可發展長期租約模式,例如批出15至20年的發展年期,讓發展商有足夠時間實現投資和回報。他表示,當局可參考現有的特殊用途租契形式,不過這種模式目前只適用於政策局提出政策支持的行業。既然北部都會區的發展將「產業先行」,他希望發展局在北都採用特殊用途租契,租約年期至少以15年起步;亦可直接與私人用地進行商議,儘快完成特長租約的研究並推出市場。

北部都會區。

北部都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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