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起訴三名內地男子,他們涉嫌在分流西灣對開水域以延繩釣方式非法捕魚,三人被落案檢控,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漁農自然護理署。政府資料圖片
漁護署人員2日在有關水域,發現一艘內地船隻懷疑以延繩釣方式非法捕魚,同日下午約四時半截停有關船隻進行調查,在船上檢走一批捕魚工具。
漁護署起訴三名懷疑使用延繩釣捕魚的內地人士。政府新聞處圖片
署方重申,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必須已根據《條例》登記,非本地漁船,不論使用何種漁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漁護署表示,近年有市民進行放生動物活動時不當地放生動物,包括放置動物於不合適的環境,可能會影響動物的存活。另外,若放生的動物屬外來物種或與本地生態不協調,有可能對自然生態造成負面影響,因此政府並不鼓勵市民放生動物。
漁護署會派員適時巡查有可能出現放生活動的地點,並進行宣傳和教育工作。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不當地放生動物令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漁護署表示若放生的動物屬外來物種或與本地生態不協調,有可能對自然生態造成負面影響。設計圖片
發言人重申,為保障動物福利,市民參與放生活動前必須謹慎思量,亦可考慮參與其他公益活動,例如植樹或參與動物福利團體和環保組織的義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