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58歲無業父涉多次強姦親女 控方指電腦檢獲裸照為侵犯期間拍攝 被告否認

法庭事

58歲無業父涉多次強姦親女 控方指電腦檢獲裸照為侵犯期間拍攝 被告否認
法庭事

法庭事

58歲無業父涉多次強姦親女 控方指電腦檢獲裸照為侵犯期間拍攝 被告否認

2025年03月10日 19:02 最後更新:19:14

58歲無業父親涉嫌於女兒12歲起、9年間多次強姦親女,被控13項強姦罪及一項非禮罪,被告否認全部控罪受審。案件今(3月10日)於高院進行第5日審訊。被告稱,被告警察檢取電腦前不知曉8張裸體照片,惟控方指照片為被告侵犯事主期間拍下的過程和X的陰部,而一直以來電腦都有密碼,只有被告自己使用。被告均不同意。法庭明日傳召被告妻子Y庭上屏風内作供。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稱X冤枉自己 因認為不受重視以及不獲支持參加遊行示威

控方質疑,既然被告和妻子管教立場一致,爲何X不冤枉母親,而選擇冤枉被告。被告稱X和她母親關係比較好,X認爲被告主使。X認爲被告不重視X,認爲被告較疼惜小女兒和兒子。另也有可能和社會運動有關係,被告有激烈駡過X,X心生不滿。被告稱在社會活動之後,因父母不支持,曾經指責父母,[廢佬、廢婆,明咩吖?]

控方指一家人參加遊行,被告自拍相中顯得很開心,質疑被告是否至始至終都沒有支持過X參加2019社會活動。被告否認,解釋如果是合法遊行就沒有反對,有暴動成分就不贊成。而相片中這次參與,是因爲小女兒和兒子想去,才當作是嘉年華,拍了照片其實不傷大雅。

被告稱警察檢取電腦前不知曉8張裸體照片

接受辯方律師盤問時被告稱,在警方檢取電腦前,自己沒有見過8張裸體照片,亦不知道照片中的男子和女子身份。他稱此部電腦沒有密碼,所有家庭成員都會使用此部電腦。

控方質疑,被告聲稱家中所有人共用此電腦,如任何成員有私密資料,會放在自己電話,不需要放在公用電腦裏面。被告解釋,在元朗廣場時候有一些X的壓縮檔案,被告開不了。被告猜測有沒有可能是X玩交友網站,相中是她所謂的男朋友。他另稱,大家手機平時會傳一些照片入電腦,有待日後沖印,猜測有否可能這時候X手機的相片意外流入電腦。

控方指出,照片是登入被告界面中的檔案裏找到的,是被告侵犯X期間,拍下了過程和X的陰部。而一直以來電腦都有密碼,只有被告自己使用,所以才敢光明正大放相片在電腦中。被告均不同意。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控方指被告初犯後X沒有投訴 其後行為升級

控方指出X説的全是真話,2011年,被告開始強姦X,第一次發生後沒有被人發現,X沒有投訴,所以被告大膽地第二次在御皇庭強姦X,行爲升級。隨後在每一個住所,即使有其他家人在,被告依然強姦事主,另在游泳池非禮X。被告均否認。

明日法庭傳召被告妻子Y庭上屏風内作供。

被告N.P.S.(58歲,報稱無業)被控2011年3月至2019年8月,分別在上水及元朗的不同住宅單位13次強姦事主X;另被控於2014年6月至2016年8月的某日,在元朗游泳池猥褻侵犯X。

案件編號:HCCC365/2023

前離島區議員王進洋被指涉「猜猜我是誰」電騙案,涉向9人訛稱他們的親人需要金錢或保釋金,索款共約 74 萬元,被控 9 項串謀詐騙罪及 10 項交替的洗黑錢罪。辯方早前透露被告擬認罪,案件原定星期二(4月29 日)在區域法院(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答辯,惟因被告改為否認全部控罪,暫委法官劉綺雲將案押後至2026年3月9日開審,料審訊需時8日,被告須還柙。

29歲、報稱無業的被告王進洋,身穿灰色長袖運動衣,其母親亦前來旁聽。控方指,案件涉及9次騙案,辯方不爭議受害人的證供,故控方只須傳召4名證人,且依賴被告與警方錄取的會面紀錄。而辯方向法庭申請被告保釋,暫委法官劉綺雲拒絕申請,但指可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告繼續還押。

9項串謀詐騙罪指,王進洋於 2023 年 5 月 29 日至 6 月 5 日,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詐騙 9 人,即不誠實地虛假地表示該9人的女婿、兒子、或孫兒需要金錢,從而誘使他們交出港幣 2 萬至 20 萬元不等,合共74萬元。

10 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罪指,被告在同日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於上述日子在香港天水圍、觀塘、元朗等多區住所,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即 2 萬至 20 萬元款項,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仍處理該財產。

案件於 2023年6月首度提堂,王申請保釋被拒,至今已還押逾 1年11個月。

翻查資料,王曾於2019年當選離島區議會東涌南選區議員,後於2021年因宣誓無效而喪失議席。

案件編號:DCCC357/2024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
熱 · 門 · 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