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員涉虐殺3歲女兒案星期一(3月17日)在高等法院續審,雙方進行口頭結案陳詞。約有30名公衆人士在庭内旁聽。控方指被告性格極端、唯我獨尊,在無他人在場情況下對女兒襲擊發泄情緒,惡意傷害女兒致死。另指被告稱管教嚴厲是狡辯,只是嚴父「包裝」。辯方指,被告和梁小欣兩人四年感情深厚,雖有家暴但也有快樂時光。兩人未做好父母準備,不知如何教孩子。另指,如父親要蓄意殺人,不會選擇不尋常的搖晃方法。
被告劉佳坪(42歲)否認一項謀殺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29日在香港,謀殺梁雅思。被告承認誤殺罪,但不被控方接納。此外,被告承認1項虐兒罪。指他於同年5至7月虐待梁雅思(下稱雅思)。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被告有家暴記錄、性格自私極端
控方陳詞指,被告稱「愛梁小欣,希望有家、有將來,不會特意傷害,珍惜家庭」不可信。控方舉例客觀事實,被告在梁怀孕時候打梁,有家暴記錄,另外對梁淋腐蝕性液體,導致梁多處受傷。而2018年與另一位女士結婚,而梁被蒙在鼓裏。控方指被告自我中心、自私、極端,如果其他人不順其意,就會傷害摧毀對方。
被告辯稱「嚴厲管教」 控方:實質是襲擊蓄意傷害
控方指,被告2020年5月至7月和女兒一起生活期間襲擊虐童,但在庭上辯稱是「嚴厲管教」,包括雅思行爲粗魯、搶其他小朋友玩具、打其他小朋友、見人不打招呼。控方質疑這些行爲是否需要管教?指被告用管教混淆視聽,把襲擊、蓄意傷害包裝成「望女成龍」。
控方:被告在女兒入ICU時 仍幫友人招妓
控方指,事發當日,被告沒有立刻叫救護車,而是等了8分鐘後才打999。另被告在女兒情況危殆時,還出醫院購物、吃飯,甚至幫朋友打招妓電話。而在致电999时或者醫護人員到場時,均隱瞞用力搖晃過女兒,而是在醫療證據齊全後,2020年7月末,才首次表示承認虐兒和誤殺。
控方引述專家和醫療證據,雅思腦部受傷力度强度頗大,必定是劇烈和猛烈搖晃導致腦出血。控方指,被告因梁出去買早餐,無人阻止,他猛烈搖晃直到女兒失去意識才停手。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如蓄意傷害不會選擇搖晃方式
辯方結案陳詞指,被告和梁小欣經歷了四年動蕩的關係,有高有低,家暴等事件雖然吸睛,但請陪審員也不忽略平淡的快樂生活,如一家三口去公園、去餐廳等。另外,第一證人痛失女兒,情緒悲傷,可能影響準確性和可信性。在經過不幸後,證人有强烈的個人意見和感受。另外,辯方指出本案不是道德審訊,是法律審訊,請陪審員研究被告案發時和案發後的心理狀態,而理解被告的所作所爲和動機。
辯方又指,考慮案件最關鍵一點,如果一個成年人,想讓一位無論是女兒或陌生人致死,會用什麽方法,搖晃是否是一個普遍導致死亡方法?爲何不用枕頭或者仍出街,如果蓄意傷害,會不會用這種搖晃這種並不普遍的方式? 辯方指出,被告不可能,在無理由情況下,在忽然一霎那間,致女兒於死地。
案件由法官黎婉姫及 4 男 3 女陪審團共同審理。控方由高級檢控官林曉敏、黃樂同代表;辯方由大律師張耀良、陳思齊代表。
雙方結案陳詞完畢,審訊明續。
案件編號:HCCC6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