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58歲無業父涉嫌多次強姦親女 妻子供稱被告無慣常暴力 裸照中床單不屬家中物品

法庭事

58歲無業父涉嫌多次強姦親女 妻子供稱被告無慣常暴力 裸照中床單不屬家中物品
法庭事

法庭事

58歲無業父涉嫌多次強姦親女 妻子供稱被告無慣常暴力 裸照中床單不屬家中物品

2025年03月11日 17:43 最後更新:20:19

58歲無業父親涉嫌於女兒12歲起、9年間多次強姦親女,被控13項強姦罪及一項非禮罪,被告否認全部控罪受審。案件今(3月11日)於高院進行第6日審訊。被告妻子Y庭上屏風内作供。Y供稱被告無慣常暴力,夫妻兩人一同管教孩子,另肯定警方從電腦中檢取裸照中床單不屬於家裏。

被告N.P.S.(58歲,報稱無業)被控2011年3月至2019年8月,分別在上水及元朗的不同住宅單位13次強姦事主X;另被控於2014年6月至2016年8月的某日,在元朗游泳池猥褻侵犯X。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妻子Y供稱被告無慣常使用暴力

被告妻子Y,1996年和被告認識兩個月後同居,關係持續到現今,沒有正式注冊結婚。是一名全職教師。Y和被告育有三名子女。Y稱,被告負責在家全職照顧子女是協議後結果,因爲Y自己工資固定、相對多。被告負責在家做家務,包括清潔、煮飯以及照顧小孩。

關於被告的暴力行爲,妻子Y稱,被告對自己曾經有四至五次掌摑,因懷疑自己外遇。對小女兒,只有一次打過手。對兒子,從來沒有體罰。對X體罰不多,有用手打臉、手臂或者大腿。Y稱,對於小朋友兩夫妻共同管教,被告不會無緣無故打孩子。Y稱,被告不是一個慣常使用暴力的人,但脾氣較大。

形容被告和X的關係,Y稱一向很和諧,但可能是X中五開始,X不滿意被告查看X手機、要她交出社交網絡密碼,所以爭執多些。Y稱,X和自己關係很好,有什麽事會和她傾訴。讀副學士時,X不承認自己有男朋友。但Y知道X有男朋友,因爲被告有看過X手機。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妻子Y稱家中從無用過裸照中床單

關於警察從家中電腦中檢取的8張照片,Y稱從來沒看過,認不出相中男女。Y稱熟悉家中用過的床單,而相中的床單,Y肯定家中從無此款床單。另稱全家人都共用此部電腦。

辯方盤問時,被告妻子稱,在家沒有任何不尋常事件發生,沒有人投訴過被告的不法行爲,也沒有發現被告人行爲舉止有異樣,沒有看到X長期不快。

被告妻子Y稱有勸諭X不要做「勇武」

Y確認有面對面勸諭X不要做「勇武」的事情,加入遊行可以,不要做前綫。關於2019年全家一起參與遊行事件,Y稱當時X和她的朋友去,不記得是否和X一起出發,但中間有會和。Y稱,X告訴過Y,她在2019年前有上過前綫,站在後面遞水。控方問,是否從來沒有完全反對X參與社會運動?Y同意。

控方問對於被告涉嫌强姦X有何看法?Y稱,無看法。法官中斷控方代表,指Y的看法無關此事。Y此時哭泣。控方繼續問,事實上,你講不到有沒有這些事發生?Y同意。控方問Y,是不是因爲維護被告人,才說認不出相中床單?Y不同意。

辯方案情完結,明早陳詞。

案件編號:HCCC365/2023

前離島區議員王進洋被指涉「猜猜我是誰」電騙案,涉向9人訛稱他們的親人需要金錢或保釋金,索款共約 74 萬元,被控 9 項串謀詐騙罪及 10 項交替的洗黑錢罪。辯方早前透露被告擬認罪,案件原定星期二(4月29 日)在區域法院(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答辯,惟因被告改為否認全部控罪,暫委法官劉綺雲將案押後至2026年3月9日開審,料審訊需時8日,被告須還柙。

29歲、報稱無業的被告王進洋,身穿灰色長袖運動衣,其母親亦前來旁聽。控方指,案件涉及9次騙案,辯方不爭議受害人的證供,故控方只須傳召4名證人,且依賴被告與警方錄取的會面紀錄。而辯方向法庭申請被告保釋,暫委法官劉綺雲拒絕申請,但指可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告繼續還押。

9項串謀詐騙罪指,王進洋於 2023 年 5 月 29 日至 6 月 5 日,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詐騙 9 人,即不誠實地虛假地表示該9人的女婿、兒子、或孫兒需要金錢,從而誘使他們交出港幣 2 萬至 20 萬元不等,合共74萬元。

10 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罪指,被告在同日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於上述日子在香港天水圍、觀塘、元朗等多區住所,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即 2 萬至 20 萬元款項,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仍處理該財產。

案件於 2023年6月首度提堂,王申請保釋被拒,至今已還押逾 1年11個月。

翻查資料,王曾於2019年當選離島區議會東涌南選區議員,後於2021年因宣誓無效而喪失議席。

案件編號:DCCC357/2024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
熱 · 門 · 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