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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口岸爆炸案| 何卓為指「阿蛋」扮自己在涉案群組提將軍澳爆炸事件是「爆肚」 辯稱事前不知情

本地炸彈案

醫院口岸爆炸案| 何卓為指「阿蛋」扮自己在涉案群組提將軍澳爆炸事件是「爆肚」 辯稱事前不知情
本地炸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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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口岸爆炸案| 何卓為指「阿蛋」扮自己在涉案群組提將軍澳爆炸事件是「爆肚」 辯稱事前不知情

2025年04月23日 16:42 最後更新:04月24日 08:19

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全部被告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星期三(4月23日)法庭續傳召首被告何卓為作供指,朋友「阿蛋」在涉案Telegram群組內假扮自己,但形容對方「爆肚」及行動超出預期,在群組提出「下次八號晚上將軍澳祭周同學」、「可以開始傾下下次將軍澳追悼會」,何指對方事前從未與他商量或通知。據控方案情,涉案群組成員曾計劃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放置墓碑型炸彈。

首被告何卓為。(何卓為IG圖片)

首被告何卓為。(何卓為IG圖片)

辯方展示涉案Telegram群組「支持警方執法」的記錄。2020年2月7日下午4時許,用戶「夠鐘改名」曾發訊息指「我有醫護fd開始想投降」,而何卓為以用戶「五飛」回覆:「I m loving it」。何卓為供稱,「投降」的意思是指罷工,故當時是針對醫護罷工的消息。據控方案情,「夠鐘改名」為第三被告吳子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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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何卓為。(何卓為IG圖片)

首被告何卓為。(何卓為IG圖片)

控方案情指,涉案群組成員曾計劃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放置墓碑型炸彈。(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案情指,涉案群組成員曾計劃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放置墓碑型炸彈。(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張琸淇 。

被告張琸淇 。

被告楊怡斯 。

被告楊怡斯 。

被告周皓文。

被告周皓文。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

「夠鐘改名」其後指「Btw 呢兩日放多單喺黨鐵,放先出聲明好,定係出左先放」;「Pussy」說:「炸咗先出,俾人感覺一步步進逼,同埋唔會搞到channel口水多過茶」,「五飛」則回應「+1」。何卓為供稱,「+1」是一個「好hea嘅回應」,表示附和。而據按方案情,「pussy」是第四被告張家俊。

「夠鐘改名」又指「用返上次羅湖做法?一煙一彈?」、「嚟個警告先」。何卓為稱,當時覺得「幾確定羅湖事件同呢個群組嘅人有關係」,而他其後曾在該群組發送相片或影片,惟記錄上未能顯示;何卓為稱,自己傳送的訊息與群組討論的事情無關,「好似想扯開話題」。

辯方續展示對話,「Pussy」說:「加鏡頭直播都得添」,「夠鐘改名」說:「真心你好X勁」,「五飛」說:「No la」、「放上17 收花」。何解釋,「No」是不同意加鏡頭,「17」是直播平台,「收花」是打賞方式,是一個當時流行的諷刺説法。惟法官陳仲衡質疑,何卓為當時是一個建議。

至同年2月8日,何卓為把「William Wallace」加入群組,並把自己的帳戶「五飛」退出群組。何卓為早前供指「William Wallace」為「阿蛋」,因自己想淡出社運圈,故著對方在TG假扮自己。

控方案情指,涉案群組成員曾計劃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放置墓碑型炸彈。(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案情指,涉案群組成員曾計劃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放置墓碑型炸彈。(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何卓為指「阿蛋」曾在群組「爆肚」 提及「將軍澳祭周同學」

「William Wallace」於2月9日曾發訊息「下次八號晚上將軍澳祭周同學」、「下晝就開始放祭壇」,翌日又指「可以開始傾下下次將軍澳追悼會」、「手頭上兩個方案一個中旅社一個就將軍澳」。據控方案情,涉案群組成員曾計劃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放置墓碑型炸彈。

法官陳仲衡問及是否何卓為授權「阿蛋」作行動?何卓為供稱,「阿蛋」事前沒有和他商量過或通知,指「佢係有啲自主嘅」。陳官關注,「William Wallace」從參與者轉為領導者角色,並提出「新發展項目」,這些對話都「超出劇本」?何卓為同意,又稱「阿蛋」的行為超出自己預期,「法官大人,如果你以劇本來形容,我會形容他爆肚。」。

何卓為又提到,「阿蛋」假扮自己的也是想透過收集消息,「追下女仔、認下叻」,而「阿蛋」亦有自己經營一個名為「香港魔法研究學院」的TG頻道,「可能佢收到風,可以擺落自己channel報導」,但否認以上對話是反映其意思及意願。

辯方展示何卓為的金色iPhone內另一個TG群組於同年2月15日至19日的對話訊息。何卓為供稱,當時金色iPhone借了給「阿蛋」,並由對方操作TG帳戶「William Wallace」。

「阿蛋」曾提及汽油彈及煙霧彈 何卓為:「覺得沒什麽特別」

2月19日約下午4時半「William Wallace」發訊息指:「例如一幫人掉火 空投,另一班專心蛋糕」。何卓為供稱,他理解「掉火」是指汽油彈,「蛋糕」是指煙霧彈,而「阿蛋」當時僅與他談及汽油彈, 而當時「大事大節,總會有示威者丟汽油彈,我覺得沒什麽特別」,認為「阿蛋」都是扮一個前綫勇武示威者,覺得沒問題。

另一個「無名群組」中,「William Wallace」曾於2月29日凌晨約3時半發訊息「同以前一樣放蛋糕 聽日我會睇下你哋想報咩位」;同日下午約6時又指「我哋會公布計劃 到時你哋跟計劃就可以」、「衣家玩兩個」、「有冇人想放」。何卓為供稱,訊息中的「蛋糕」應該是指煙霧彈,而「阿蛋」事前沒提過會協助計劃。

至3月2日,「William Wallace」在群組說:「我哋淨係需要你哋扮街坊同埋放祭壇 冇其他嘢」;「William Wallace」在3月4日又指「我哋取消 大家當日自由發揮」。何卓為供稱,事前或當日均不知道「阿蛋」發出此訊息,但在3月5日或6日,「阿蛋」曾提到3月8日的行動應該最後「搞唔成」,惟「阿蛋」仍建議避免前往將軍澳。

辯方又展示另一群組「烘焙同好會」的訊息記錄。「William Wallace」在2月26日曾發訊息指「尋晚見完西瓜 佢問我哋婦女節個蛋糕想玩幾大 另外搬上10樓後,我都會買部3D printer幫輕下佢嘅工作」、「我同西瓜想玩到成盆花咁大」。何供稱,當時不知道「阿蛋」曾發這些訊息,他也沒指示「阿蛋」發出這些訊息。

何指示「阿蛋」在群組「刷存在感」及「扮下嘢搲資助」

不過,何卓為又稱,當時「阿蛋」曾聽到流言蜚語指「五飛(即何卓為)呢個人好唔積極幫手社運」。惟法官質疑,何卓為說他自己想淡出,「不積極」不是正是他想做的嗎? 何卓為稱,當時「阿蛋」仍想「扮做下嘢,幫手搲下資助」,並同意自己指示「阿蛋」在群組內充當「活躍份子」。

何又指,當時亦有指示「阿蛋」如果長時間沒發言,就「send個emoji」。法官問及「阿蛋」有時候會在策劃行動,有時候卻又須「刷存在感」?何卓為指,他給「阿蛋」的指示是「刷存在感」,但認為「阿蛋」有時候有自己想法,可能想認叻之類。

辯方展示另一個「無名群組」於2月29日至3月6日的訊息,何卓為供稱自己當時不曾登入TG帳戶「William Wallace」及查看群組訊息。

「William Wallace」在群組說:「咪住 山鷄又話想搬返上10樓」;2月26日下午近4時「William Wallace」發出照片並指「係咪已經無用,係我揼左佢」。何解釋,當日下午在宏創方503室某個位置找到一樣東西,而當時他已懷疑出入503室在「Rachel」身邊的人涉及煙霧彈事件。法官質疑,為何不直接丟掉,而問人如果有用還留著?何解釋,因那些東西始終不是他的,況且當時「Rachel」還有資助他租金。

何又供稱,「阿蛋」曾問他意見,若幫他「搲一些租金的話,你接受放什麽在哪裏」,何當時答「如果有資助租金的話,我只可以放到可以合法儲存的東西」。何卓為說,他指的是新搬的單位,當時想過如果找不到便宜租金的地方,認為這是最後可行方案,但不是首選方案。

群組曾討論單位儲存的問題。「一枝弓」說:「因爲到時真係要有系統咁搞,倉一個地方,製作/加工 一個地方,住的地方一定要乾淨,罪證唔可以留係屋企」;「流沙天堂」表示同意,「William Wallace」說「咁我個用來生產3D print 配件 都有份有辦法合理解釋用途的材料」。何供稱,他告訴「阿蛋」,如果東西可以合法儲存,他願意代儲存。

「William Wallace」曾在群組提到要入將軍澳視察

「William Wallace」又曾在群組說:「今晚要入將軍澳視察喔」,「叉雞飯」回應:「全世界入將軍澳」。何卓為供稱,當時不知道「阿蛋」扮自己入將軍澳考察,也不知他們有否開會。2月29日下午,「 武肺」、「夠鍾改名」、「 叉雞飯」、「 華御結」曾討論開會時間。據控方案情指,「叉雞飯」為第五被告楊怡斯。

辯方展示2月29日至3月6日「無名群組」的對話紀錄,次被告李嘉濱、及第六被告張琸淇及何卓為三人的手機都有此對話記錄,而何卓為指當時「William Wallace」 還是由「阿蛋」操作。2月29日日晚上9時多,對話顯示開會的相關訊息。但何供稱,不知道此事。辯方問及到晚上11時至12時,何有否任何訊息知道他們在西環開會?何指,自己有問「阿蛋」去哪裏,對方說約了人傾,但指最後不會出現。

法官質疑何卓為指示「阿蛋」扮自己來「收風」 卻未有登入TG帳戶查看內容

3月1日下午的對話訊息,「Bee」說:「分48個4 x 4 x 24cm盒」、「Relay都要分幾組」,「一枝弓」說:「我哋用返黑火定係flash powder」,「Bee」回應:「粉的話flash勁d?」、「黑火煮的話就勁d」,「夠鐘改名」說:「Btw記得出po」,「叉雞飯」說:「Btw今日記得買計電壓同3D print」。據控方案情,「Bee」為第四被告張家俊。

惟法官質疑,何卓為當初吩咐「阿蛋」假扮自己的部分目的是「收風」,但何稱沒有登入相關TG帳戶?何卓為供稱須重新登入,程序較麻煩,而自己當時亦不想知道得太詳細。

3月2日晚上,「叉雞飯」發出照片,是將軍澳地圖。何供稱,3月2日「阿蛋」只和他説試炸藥,但照片沒提過。「叉雞飯」又說:「平時d人就喺呢個位到放祭壇」,何指當時不知他們的計劃。翌日,何卓為和「阿蛋」見面時,對方有提過將軍澳會有人放煙彈。何供稱,當時連登討論區有人指3月8日會有示威活動籲參加,若當日有警察,就教如何用汽油彈進攻和撤退。

何承認,「阿蛋」曾說過2至3次關於將軍澳有人放煙霧彈,又說可能是「Rachel」那班人做,叫他3月初之後,少點在宏創方出入,但沒仔細説出,而他當時亦不想知道得太詳細。

被告張琸淇 。

被告張琸淇 。

被告楊怡斯 。

被告楊怡斯 。

被告周皓文。

被告周皓文。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的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浸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其中被告楊怡斯、張琸淇、周皓文獲准保釋。

首7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另7人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次被告李嘉濱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第8被告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

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全部被告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星期二(5月6日)法庭續傳召首被告何卓為作供,何指自己在警方錄影會面期間提及本案第五被告楊怡斯在羅湖港鐵站爆炸案「做哨」,以及第三被告吳子樂在案發前曾與人前往涉案單位疑處理遙控引爆裝置等說法,均非真確。何多次供稱自己當時「好攰好頭暈」,想配合警方而把一些傳聞和自己「腦海拼湊嘅記憶」、「將啲好亂嘅記憶敷衍警員」,加上「撈亂其他日子嘅事」,而吳子樂又「話我威脅佢放炸彈」,他遂在錄影會面時作不真確的口供。 

首被告何卓為。(何卓為IG) 

首被告何卓為。(何卓為IG) 

辯方續問及何卓為於2020年3月7日被捕後於青衣警署進行的多次警誡錄影會面。何卓為在會面中提到「叉雞飯」曾發訊息透露有份參與同年2月2日羅湖港鐵站爆炸案「做哨」。何今供稱,該說法並非真確,他僅從一些示威群組得知一些傳聞,他就按傳聞推測。 法官陳仲衡質疑,何把傳聞「叉雞飯做哨」告訴警方,但何當時認知「叉雞飯」冇屈何卓為,何同意。據控方案情,「叉雞飯」即第五被告楊怡斯。

何又供稱,2月時在公海群組聽到傳聞,指有個叫「叉雞飯」的人「做哨」,當時警方給他看的圖片寫了是「Vivien」,而「Vivien喺12月頭將tg名改做空姐叉雞,2019至20年好多人都改咗呢個名,就聯想唔知會唔會係佢」;何續指,當時警長林偉亮不斷跟他說「呢個女仔去咗羅湖放炸彈,叫我指證佢」,「咁我都怕俾人暴力對待」。何又指,他認識的「Vivien」「真係改過個名叫『空姐叉雞飯』,但並非呢個案件嘅『叉雞飯』」。 

承認錄影會面說法不正確  何卓為:「撈亂其他日子嘅事」

會面中,何卓為又指,同年1月31或2月1日晚,「夠鐘改名」曾在Telegram問到「夜晚上嚟整啲嘢得唔得」及指要「整啲電子嘢」,當晚吳子樂和「阿蕉」便到宏創方503室,「阿蕉」在單位內處理電子板,而何卓為在床上沒看到過程,但何卓為聯想到引爆裝置。據控方案情,「夠鐘改名」為第三被告吳子樂。

但何卓為今供稱,當時說法不正確,指自己在錄影會面時「開始攰同埋唔舒服」,加上「喺啲冇fb打卡同冇對話紀錄下要回憶兩個月前嘅事,對我嚟講有啲困難,所以撈亂其他日子嘅事」,且警方此前對他說吳子樂「話我威脅佢放炸彈」,他遂把吳到503室商量口罩生意的事情「講成咗而家錄影會面嘅版本」,電子板和引爆裝置的事情則是透過傳聞拼湊出來,當晚吳並沒在503室內處理電路板。

何指,「503室的確有人整過電子嘢,但我記錯嘅係人物」、「事件實在,時間人物錯」,承認自己「就將腦海拼湊嘅記憶話俾警方知」,再確認吳子樂及周皓文沒有在他面前整過電路板,「錄到後面好亂,記憶有啲亂」、「將好散碎嘅片段講出嚟」。至於為何感疲倦而沒要求警員暫停錄影?何供稱, 因「當時我內心淨係想快啲錄完」。

法官質疑何卓為要為同案被告「作個名出嚟」

何續指,當晚被告李嘉濱和第八被告周皓文(Marco)前往503室,而他在會面中所說的「阿蕉」便是周皓文,因自己與周的交集不多,錄影會面時記不起對方名字,只「見過佢兩三次佢都攞住條蕉嚟食,就叫佢做阿蕉」。   

法官陳仲衡關注,為甚麼何卓為要「作個名出嚟」而不跟警方說明不記得對方姓名?何卓為解釋,因當時想要「滿足警方要求」,又指自己把記憶中的零散片段說出來,試圖配合警方。

法官總結指,何卓為供稱在會面中說出不真確的事情,主要有3個原因包括「人哋屈你,你屈返對方」、聽說回來的傳聞、以及疲倦和不適,何同意。

庭上改口稱不肯定「夠鐘改名」搵人放炸彈 

何卓為在會面中,又提及「我肯定係夠鐘改名去揾人放(炸彈)嘅」、「因為佢好似一個主持人咁樣……」、「咁我淨係知道夠鐘改名揾人去做呢單嘢(羅湖港鐵站爆炸案)」。但何今供稱,其實「唔肯定」,指當時只想加強語氣,順應警員期望。

會面中,何亦提到「山雞」(即次被告李嘉濱)「比較做啲生產同埋技術呀……行動性少少」、「夠鐘改名比較係主持人、主持大局」。何庭上供稱,這只是他「估計」,「覺得佢哋會做啲咩」,而當時突然提到李嘉濱,是因為早前警方透露李指受何卓為指使犯案,故他才提到李,「首尾呼應咁囉」。

警方曾問何卓為是否認識李嘉濱,何說不認識。何解釋,當時不知其真名,只叫對方為「阿雞」或「裝修佬」 ,而警員說吳子樂是「夠鐘改名」,故才這樣說。法官質疑何卓為看閉路電視片段認出片段中人是吳子樂?何解釋,因首次錄影會面時「夠鐘改名」同「山雞」「篤」他出來,故他才這樣說,又指「如果我再講多個名,佢又問多個問題,一問一答方式,咁我咪敷衍佢囉」。何說,「五飛」從來無跟「夠鐘改名」單對單對話。

何卓為指會面中提及引爆裝置是基於「傳聞」

何卓為在會面中又指「咁我咪聯想到應該係個引爆嘅裝置」,何解釋,是建基於他2月聽到的傳聞,但指涉案單位少了一個玻璃樽是正確。法官質疑兩者的關係,何指「當時將啲似是而非嘅嘢講俾警方知,敷衍下佢哋啫」。至於他又提及玻璃瓶有白色蓋,何今供稱,自己記錯,因之前警方給他看過圖片,他努力聯想樽蓋跟當晚會否有關係,「我將自己嘅推測有個白色樽蓋,實質冇呢件事」。

法官質疑,何卓為知道羅湖站爆炸案涉及兩個爆炸裝置,何解釋,他被拘捕前,新聞報道有提及,又指他是估計遙控引爆裝置與羅湖站爆炸有關。 

辯方指何卓為在錄影會面曾幾次「耷低頭」,何供稱自己當時不適,感到頭痛,而他在錄影會面前已提出送院,但因警方透露其他同案稱在其威脅下犯案,何卓為擔心睇醫生會令錄影會面暫停,他再沒機會辯解,「寧願咬實牙關捱埋佢,快啲錄完快啲睇醫生。」

錄影會面稱同案被告在宏創方製爆炸品「驚炸死埋我」

錄影會面中,警員問何卓為既然知道及看見李嘉濱和吳子樂等人在503室製造爆炸品,有否感擔憂,何當時回覆「其實好擔心佢哋發生意外……跟住呢個單位啲嘢爆炸囉」、「驚炸死埋我」。何今供稱,這是2月底的心境,尤其中學師弟「阿蛋」曾向他展示疑似測試爆炸品的片段,亦確認自己當時想搬離503室,而他在會面中向警方提到因需要對方資助租金,故沒拒絕對方借用單位。何又澄清,「山雞」沒跟他說過1008室「冇位整嘢」,當時可能記錯了是「Rachel」或「阿蛋」說的。

另何又供稱,「Vivien」有改過個名叫「空姐叉雞飯」,而他認知的「Vivien」跟「叉雞飯阿陳」及「叉雞飯粗口」都不是同一人,何又更正自己跟「Vivien」是2017至18年認識,那時對方做空姐;但法官質疑何在Tg提及她做秘書, 何指對方可能有兼職做過秘書,他不記得。 

被告張琸淇。

被告張琸淇。

被告楊怡斯 。

被告楊怡斯 。

被告周皓文。

被告周皓文。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浸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其中被告楊怡斯、張琸淇、周皓文獲准保釋。

首7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另7人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次被告李嘉濱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第8被告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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