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濂是明代傑出的文學家,曾被明太祖朱元璋譽為「開國文臣之首」,亦是方孝孺的老師。他和高啟、劉基(劉伯溫)並稱為「明初詩文三大家」。
宋濂 (網上圖片)
宋濂能夠在文壇上享如斯地位,並非因為天資聰穎,又或者出身富貴家庭,而是其勤奮刻苦,更持之以恆。不單如此,宋濂有很良好的信用,為人誠實,絕不食言,令很多人都對他很信任。
宋濂勤讀書,孜孜不倦。(網上圖片)
年輕的時候,宋廉家貧,但很好學,唯有向別人借書。每次發現到好書,他便會連夜抄寫,以確保能夠準時將書本歸還。由於他的信用良好,書的主人都很願意將書借給他,令到宋濂得以博覽群書,並能得到名師指導。
宋濂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其業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余之專耳,豈他人之過哉?」意思大約是說,如果有人學業並不精通,品德未能養成,若不是因為天賦、資質低下,便是因為沒有如我這樣專注、專一,這可以將責任推卸給別人嗎?
朱元璋 (網上圖片)
朱元璋稱帝,建立明朝,宋濂就任江南儒學提舉,為太子講經學。洪武二年(1369年),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不過,後來受胡惟庸案牽連,經皇后太子力勸,才逃過死劫,改判全家流放四川,過了不久便病逝。
「作捨道邊」這個成語最早出自於《詩經・小雅・小旻》中的「如彼築室於道謀,是用不潰於成。」但它最廣為知的典故應是出自於南朝宋範曄所寫的《後漢書》,當中的《曹褒傳》有言:「諺言:『作捨道邊,三年不成。』」
東漢時期,有一個名叫曹褒的大儒。因為他的父親曹充修習慶氏《禮記》,因此曹褒自小也跟隨父親一同研究禮儀學問,漸漸也養成博雅疏通的性子。在研究禮儀制度時,曹褒常常會不自覺地感嘆朝廷制度不完備,然後晝夜不眠地尋求完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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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着這份堅定不移的學習之心,曹褒很快就得到朝廷的賞識,並出任圉縣縣令。在管治期間,他以禮儀道德教化民眾,讓百姓知禮守法。不用多久,圉縣盜賊絕跡,人們安居樂業。然而有一年,有五個小偷在圉縣作案時被捕。由於太守馬嚴非常痛恨偷盜行徑,所以暗示曹褒應馬上判小偷們死刑。可是,曹褒不應,甚至搖頭反抗道:「偷盜可恥,卻罪不至死。如果為了迎合您而殺掉不該殺的人,那麼是違反了我的處世之道。哪怕我因此而受到處罰,我也不會感到不憤。」後來,因為曹褒違抗上司命令,而被罷免了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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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曹褒被降為功曹,但因為漢章帝有意重制禮樂,所以便把曹褒徵召為博士。成為博士後,曹褒也不負眾望,一直上書章帝,向他陳述重制禮樂的意義,以及如何使之完善。久而久之,章帝也被曹褒一腔熱情所感動,便把他升為侍中,也即是皇帝身邊的顧問。
隨着時間的流逝,改制禮儀一事也被提上議程。有次,漢章帝向斑固查詢改制禮儀一事,班固心知皇上極為重視此事,也不敢馬虎地說:「皇上,改制一事事關重大。京城裡儒士眾多,應多與他們共商得失。」沒想到,章帝擺擺手說:「常言道:『在大道邊蓋房子,三年也蓋不起來。』也就是說人多嘴雜,容易意見不一,這樣一來改制一事只會遙遙無期。你看!當年堯帝制定規章,還不是夔一個人就辦好了嗎!」語音剛落,漢章帝就想起自己身邊的曹褒對歷朝禮儀十分有研究,所以他立即下詔,把改制一事交託給曹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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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褒接受任務後,便着手撰寫文章。最後,曹褒依據經典,一口氣寫了文章一百五十篇,從天子到庶民的冠禮、婚禮、吉凶、生祭都有所涉及。章帝考慮到曹褒所修訂《漢儀》可能引起眾議,於是直接接納,並不再允許相關官吏進行審查。
後人從這個故事中取出「作捨道邊」這個成語,原意是指在路旁築室,和過路人商量,即比喻人各有各的說法,難以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