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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少力sell加密貨幣發達夢 賣山寨掘礦機袋袋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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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少力sell加密貨幣發達夢 賣山寨掘礦機袋袋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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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少力sell加密貨幣發達夢 賣山寨掘礦機袋袋平安

2018年12月17日 17:32 最後更新:17:42

涉及深水埗撒幣事件的幣少爺,一直極力推銷加密貨幣Filecoin發達夢,向嚮往一朝發達的人,推銷其山寨掘礦機,幣少大曬獨立屋、靚車、金錶等,揚言都是從炒加密貨幣和掘礦賺得,並大搞推介會,每次都出盡法寶粉墨登場,推銷掘礦機,幫襯買機的人是否發達屬未知之數,但幣少就肯定袋袋平安。

幣少早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聲言自己幾年間,就由住公屋變成住西貢幾千呎獨立屋,全靠炒加密貨幣。聲稱自己是神的幣少透露,2015年上網認識比特幣,當時都不知何謂加密貨幣,只知有得賺,高風險,自己「後生細個」唔怕冒風險,於是嘗試玩,投入30萬元本金,一個月「賺一個double」。「覺得自己係神,呢個世界的錢仲唔係我贏晒?」又說,至今賺了8位數字。

幣少大晒其西貢別墅,並在此舉辦講座和派對。(無綫東張西望截圖)

幣少大晒其西貢別墅,並在此舉辦講座和派對。(無綫東張西望截圖)

電視台報道,幣少在社交平台開了專頁,招收粉絲,並在其幾千呎獨立屋內搞講座,每次講座他都設計造型,扮過蝙蝠俠、唐僧,大力推介發達大計,他向粉絲聲稱,有種新的加密貨幣Filecoin面世,說官方回信給他,Filecoin在今年年底前將上線,預計3個月回本,兩年賺8倍,「完美計劃誕生」。

幣少聲稱3 個月賺double,現賺8 位數字。(無綫東張西望截圖)

幣少聲稱3 個月賺double,現賺8 位數字。(無綫東張西望截圖)

點賺呢? 首先要幫襯幣少買Filecoin掘礦機電腦,幣少說:他生於斯長於斯,他在加密貨幣市場賺過錢,「有公民責任教育人哋點樣玩加密貨幣。」他說,為避免墮入陷阱,最好自己持有一部礦機,利用高速運算將Filecoin掘出,每部盛惠25000元,若加錢可幫顧客做礦機托管服務。

幣少掘礦機派對。(無綫東張西望截圖)

幣少掘礦機派對。(無綫東張西望截圖)

在一次講座中,他扮唐僧出場,更即場剃頭,「展示決心」,幣少說,這次講座平均每名粉絲平均買了4 部掘礦機,以機價25000元計,未計託管,粉絲們已貢獻2000萬元給幣少,粉絲們會否發達屬後話,但幣少就肯定收入豐厚,袋袋平安。

幣少在派對中以唐僧形象登場,並即場剃頭,顯示決心(無綫東張西望截圖)

幣少在派對中以唐僧形象登場,並即場剃頭,顯示決心(無綫東張西望截圖)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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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7被告判刑一覽 金牙大狀拆解為何減刑標準各異

2024年11月14日 18:44 最後更新:20:26

「屠龍小隊」涉灣仔放炸彈及槍手伏擊警員案,7名罪成被告分別判囚5年10個月至23年10個月,其中主腦吳智鴻被判囚23年10個月、「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就判13年6個月。

吳智鴻(殺警計劃主腦)
—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量刑起點:28年
扣減:20%
刑期:22年4個月
—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
量刑起點:18年
扣減:20%
刑期:14年4個月
總刑期:23年10個月

黃振強 (屠龍小隊隊長)
—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量刑起點:24年
扣減:50%
刑期:12年
—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
量刑起點:9年
扣減: 50%
刑期:4年6個月
總刑期:13年6個月

蘇緯軒(殺警計劃槍手)
— 串謀謀殺
量刑起點:15年
扣減:50%
刑期:7年6個月
—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
量刑起點:18年
扣減:50%
刑期:9年
— 使用槍械及彈藥意圖抗拒或阻止合法拘捕
量刑起點:10年
扣減:50%
刑期: 5年
總刑期:12年

彭軍壕(主腦吳智鴻副手)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量刑起點:20 年
扣減:50%
總刑期:10年

蔡凱明 (協助製作炸彈)
—協助及教唆他人製造爆炸品
量刑起點:9年
扣減:1/3
總刑期:5年10個月

陳玉龍 (協助運入槍械)
— 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
量刑起點:12年
扣減:1/3
刑期:8年
— 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
量刑起點:9年
扣減:1/3
刑期:6年
總刑期:9年

賴振邦 (協助製作炸彈)
—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
量刑起點:11年
扣減:良好品格酌情扣2個月
總刑期:10年10個月

其中主腦吳智鴻只扣減20%刑期,總刑期23年10個月,為何認了罪沒有扣減三分一刑期?睇番法官判詞,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指,雖然吳智鴻認罪,但未有悔過。而事實上吳智鴻也沒有作污點證人。

至於「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的判刑,黃振強犯「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量刑起點為24年,因擔任污點證人及認罪,刑期就扣減一半,判入獄12年,連同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共判刑13年半。

金牙大狀話,法官認為吳智鴻沒有悔過,亦不願出庭作供,扣減刑期就比較少。黃振強則是有悔意,願意轉為污點證人,有助案件的審理,因此一扣就扣了一半刑期。而同樣出庭作供的蘇緯軒、彭軍壕,亦都獲扣減一半刑期。

另外協助製作炸彈的蔡凱明、協助運入槍械陳玉龍兩位認罪被告,就各獲三分之一減刑,賴振邦就因曾義務教導小孩及長者使用智能電話的良好品格酌情扣減2個月刑期。

回顧這單案的承認案情,屠龍小隊及吳智鴻團夥計劃在軒尼詩道遊行路徑途中的英皇中心,放置兩個分別重2公斤及8公斤的炸彈,其中大炸彈內更加入大量鐵釘,「屠龍小隊」會引誘警方到場,其後引爆小炸彈。同一時間,槍手從附近高處用長槍亂槍掃射警員,引起恐慌,迫使其靠近大炸彈再加以引爆殺死更多警員,串謀者再執拾警員佩槍以為己用。

承認案情揭示了案件屬極端恐暴血腥的圖謀,情節極為嚴重,涉及真槍、炸藥,若非警方及時瓦解團夥,定必造成大量死傷。任何人作出如此窮兇極惡的恐怖主義行為,都必然難逃法網,其惡行必定受到應有的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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