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天涉及上水非法集結及襲擊案被起訴,明日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陳浩天涉上水非法集結及襲警案。(資料圖片)
因主張「港獨」去年遭港府取締的香港民族黨、前召集人陳浩天8月30日,在機場出境過關時被捕。陳浩天表示,今日下午剛到警署報到,被正式起訴非法集結以及襲擊,明天下午兩點半粉嶺裁判法院一號庭提堂。
警方上月將他拘捕後指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經調查後,昨晚於機場拘捕一名29歲姓陳男子,於7月13日光復上水遊行中,涉嫌「參與暴動」及「襲警」。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陳浩天當時準備乘客機前往日本,但在機場出境時,被入境處告知他涉及案件,警方正要逮捕他,故必須留港,並在社交網站facebook留言,聲稱:「我現時係香港機場出境過關時被扣留。」
中大二號橋2019年11月發生衝突,多人向吐露港公路投擲大量雜物,又用汽油彈、磚頭等襲擊警員,原審法官李慶年3年前裁定涉案理大學生暴動罪脫,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案件發還恢復審訊,涉案理大生13日早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入獄2年9個月。
中大
法官判刑時說,被告的衣著及裝備等產生累積效應,他身處案發現場為鼓勵他人使用暴力,壯大暴動者的聲勢,又指暴動罪是嚴重罪行,參考案例必須大力阻嚇集體暴動及破壞行為。案發當日示威者有預謀犯案,非法集結維持兩小時,暴動行為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亦對警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危險。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又指,念及被告本獲判無罪,懷有期望恢復自由,但期間的延誤檢控和波折把他的期望打破,也影響更生進程,最終判監33個月。
現年29歲的被告李俊皓,在社福機構任職項目助理,案發時為理大學生。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2日在沙田中文大學近2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