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後至11月1日下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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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一名理大畢業生在7月14日沙田遊行被捕後涉嫌在警署內分別指罵和頭撼、拳打、抓傷3名警員,被控3項襲警罪。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毋須答辯,獲准押後至11月1日下午再訊。
林梓和獲准繼續保釋,並減少往警署報到次數,由每周4天減至每周1天,以及撤銷宵禁令。辯方指,被告為項目經理,負責市場策劃及宣傳,不時需要工作至深夜。他另在大專學院修讀航空課程,需要兼顧工作及學習,最後獲裁判官批准撤銷宵禁令。
大批人士在法院外撐傘聲援。
在辯方不反對下,控方今向法庭提交已更新的控訴書,控告林梓和在7月14日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以及7月15日二項襲擊警務人員罪。
據悉,林梓和於7月14日在新城市廣場涉嫌參與非法集結被捕,遭警方帶返葵涌警署調查,期間在葵涌警署301C室襲擊警員,包括指罵並用頭撼向其中一名警員,然後拳打及抓傷另外兩名警員。
5 名男女被控 2019 年 10 月在灣仔參與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經審訊後僅被裁定蒙面罪成,律政司提出上訴並獲上訴庭撤銷裁決,發還原審區院法官處理,其中 3 人改為認罪,還押至 6 月 25 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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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於 2019 年 10 月 6 日,5名被告林顯誠、李安翹、蘇雅賢、謝兆雄、及陳樂燊,被控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李、蘇及謝均承認控罪,餘下 2 人則否認控罪。3 名認罪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案件已拖延數年,對被告造成壓力,希望法庭能給予較大的刑期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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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望扣減四分一刑期
李安翹一方求情時,希望法庭考慮她當時攜帶的口罩、手套及防毒面具等,屬於潛在殺傷力不高的物品,她亦沒有主動襲警,建議量刑起點不多於 3 年,又指李安翹案發時極年輕,加上案件審訊的長時間等待,希望獲扣減四分一刑期。
蘇雅賢及謝兆雄一方則指,他們在原審後一直努力更生並服務社會,希望法庭讓他們早日重投社會。
法官高偉雄表示按照過往案例,各被告最多只可獲五分一刑期扣減,由於同案維持不認罪的兩名被告申請重啟案情,決定押後至 6 月 25 日,兩人審訊完成後才判刑,期間 3 名認罪被告需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