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周宣佈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由此產生填補未來一年立法會空檔的問題,相位要由現屆立法會議員延任1年,有關安排要由人大常委會敲定。
四個DQ議員能否續任的問題。
政府在上周五立法會選舉提名完結之後,才公佈延遲立法會選舉日期一年。而上周四選舉主任宣布DQ(取消資格)12個參選人,其中包括公民黨的郭榮鏗、楊岳橋、郭家麒和會計界議員梁繼昌。這就產生一個問題,這4名被DQ的議員,能否繼續在未來一年在立法會當議員?
特首林鄭對此回應說,政府不能隨意取消現任議員的身份,香港是一個重視法律的地方,所有事情都要有法律根據。
乍聽林鄭好像反對取消這4人議席,細思她只是說「要有法律根據」。當然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本身就是法律依據。
反對取消4人議席者認為,應對這些議員採取寬鬆處理,以免惹起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反對。另外,除了立法會通過彈劾之外,現時並沒有取消現任議員資格的機制。
對美國的考慮,其實可以不理。以推遲選舉為例,美國總統特朗普自己建議推遲美國大選,但白宮卻批評香港推遲立法會選舉,其雙重標準去到如此嚇人的地步,要考慮美國的意見,需具備非一般人的邏輯。
至於法律程序方面,其實也不是問題,因為立法會連任一年,本身就不是一個正常程序,本地並無法律可以處理,所以要由人大作出決定。人大的決定就是法律,不容挑戰。所以這不是程序問題,而是實質問題,要決定應不應讓已經被選舉主任DQ參選立法會資格的議員,在未來一年出任議員。
從過去幾個月發生的事態,就會明白阿爺用超乎尋常的魄力,自行制訂《港區國安法》,目的是要阻止勾結外部勢力、顛覆或分裂國家的行為。阿爺已經覺得這已是「明顯而即時的危險」,不立法馬上堵塞漏洞,會對香港和國家造成災難性的後果。由此引申出兩大問題:
第一、法律和政策的一致性。既然《港區國安法》以刑事罪行刑式禁止勾結外部勢力及顛覆行為,而選舉主任已經確定這四個議員有這些行為,例如指公民黨人推動美國制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並要求美國制裁香港官員。如果人大容許這4個議員留任,政策上就沒有了一致性,一方面立法禁止這些行為,另一方面又容許這些行為的議員留任,道理上講不過去。
第二、會對未來的DQ製造法律問題。這4個被DQ的議員明年可以重新報名參選立法會,選舉主任很大機會再次DQ他們。這樣問題就來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這個最高立法機構已確認了這4人可以續任議員,而香港這個地區政府的選舉主任卻做出他們不能夠再參選的決定,是否與人大的決定相違背呢?這4個議員若就DQ進行司法覆核時,就可以以他們的續任已得到人大認可,作為一個無可挑戰的抗辯理由。基於上述兩點,我覺得人大常委會很可能會否定這4個議員續任。
未來一年立法會的性質。
由於推遲立法會選一年,會造成立法會「真空」,究竟是要現任立法會議員延任多一年,還是像回歸過渡前那樣,成立臨時立法會呢?由於臨立會的所有人員要由中央委任產生,議員不再是民選,會影響他們的認受性。其次是若新成立一個臨時立法會,所有處理進行中的法案,將要重新開局處理。而簡單地把現屆立法會延期一年,便可以無縫交接,繼續處理之前已開始處理的法案,會減省相當多時間。所以人大會傾向「延任一年」的做法。
究竟再下一屆立法會議員的任期是3年、還是正常任期的4年呢?
2005年特首董建華在任內的兩年多中途落任,當時人大常委會釋法,決定是繼任人是補上的原特首餘下的任期,而不是重新開展5年任期。不過,如今的情況有點不同,因為很清晰讓立法會議員延任一年,並無佔去下屆立法會的任期,所以下屆立法會應該是完整的4年任期。
考慮上述問題,要有清晰連貫的思路,不能任意為之。
盧永雄
世界輪流轉,看看香港和英國兩地的移民情況,只能驚嘆事情變化得這麼快。
2019年黑暴事件後,大量香港人移居英國,因為當時英國保守黨首相約翰遜推出一個BNO「5+1」計劃,讓香港人先移居、後申請國籍。其實約翰遜打的小算盤,是看著香港移民的資產。當時英國在他一手推動之下脫歐,大量歐洲公司總部撤出英國,因為英已經不再享有歐盟內的關稅和移居便利,約翰遜就藉著吸引港人移英帶來的資產,來填補這個窟窿。他還可以厚著面皮,聲稱自己在支持香港的民主。
香港人移居英國,如果是已經賺夠退休的一族,生活倒還可以,但如果要在當地搵工,就我所知,只有少數能夠找到與本來類似的工作,很多人就要降級打折。有朋友在香港做行政人員或中層主管,到英國就要做工廠工人或是通宵的倉庫看更。這讓我想起上世紀80年代大陸同胞移居香港的情況,那時在國內的專業資格在香港不被承認,他們只能夠做看更或地盤工,那種辛酸又有誰能明白。
不過,現在最有趣的發展,是英國人開始移居香港。其中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七屆世界桌球冠軍奧蘇利雲,他通過優才計劃成為香港居民。奧蘇利雲十分喜歡香港,他接受入境處處長郭俊峯訪問時,被問及為何選擇香港作為居住地,奧蘇利雲說香港有良好的稅制,桌球在香港很受歡迎,加上美食和文化,令香港成為一個理想居住地,「如果想擁有美好的生活,那一定要來香港」。
後來奧蘇利雲在澳門接受訪問的時候就提到,他一年有幾個月在香港、澳門和中國大陸打球,取得香港身份證,讓生活和出行更方便,預料4至6年後或會搬來香港長住。
奧蘇利雲的例子,至少可以看到三個事情。
第一,新通行證安排有效。內地最近改變港澳通行證(俗稱回鄉證)的安排,容許香港永久居民中的非中國籍人士,申請通行證返回內地。他們本來回內地要申請簽證,工作的話更需要申請工作簽證,但是在新安排之下就可以拿通行證過境,不用簽證,非常方便。奧蘇利雲提到的出行方便,主要就是指這一項。
第二,香港低稅率吸引。香港有低稅制,入息稅最高只是收15%,遠較英國為低,英國是累進制,最高即15萬鎊(150萬港元)以上收入稅率是45%,相當驚人。
過去沙特主權基金贊助的LIV 高球職業巡迴賽在港舉辦時,有獲獎的球手事後發現香港只是需要交15%的入息稅,有點不太相信,反覆追問是否只交這個稅率就足夠嗎?在外國動輒起碼要交20幾至40幾%的入息稅,香港只交最高15%,可以說是稅務天堂。而明年「LIV 高球2025 香港站」獎金高達2,500萬美元,獲獎球手少交30%稅等如節省750萬美元,即是5836萬港元,你話球手喜歡在香港還是在英國比賽?
另外英國有資本增值稅,越富有的人交稅越高,買股票買樓賺了的錢都要減一截。英國財政大臣李韻晴剛公布的預算案,就提到高稅率的納稅人,資本增值率會由20%加至24%,低稅率的納稅人增值稅亦都由10%加至18%,而住宅物業的稅率就維持在低收入的收18%、高收入的收24%,而香港就並無資產增值稅,物業稅收15%亦較英國低。
但有一樣更要命的是,非以英國為永久居住地的英國居民稅務優惠將會在明年4月取消,這個叫做「非定居者身份」(Non-Domiciled)豁免稅制,規定在英國居住的外國人,如果海外收入不匯入英國,就無需要繳納當地稅,但英國將會把非定居者免稅待遇豁免取消,明年4月起必須將海外資產向英國繳稅。奧蘇利雲是英國人,如果一年在英國逗留183天以下,在英國沒有全職工作,本來可被視為非英國稅務居民,海外收入免稅,未來應要交稅。另外有大量在英國居住的外國富豪亦受此影響,計劃離開英國。
第三,非政治化角度。很多香港人移居外地,主要從政治角度出發,覺得香港實施《國安法》之後生活不下去。但是奧蘇利雲這個正宗英國人的看法,卻剛好相反,說「如果想擁有美好生活,一定要來香港」。由此可見,只要你撇除泛政治化的眼光,香港其實樣樣都好。
過去香港人移民英國,現在英國人移居香港,都可說是世界輪流轉了。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