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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DQ議員出局 維持政策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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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DQ議員出局 維持政策完整性

2020年08月04日 20:02 最後更新:08月07日 03:32

政府上周宣佈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由此產生填補未來一年立法會空檔的問題,相位要由現屆立法會議員延任1年,有關安排要由人大常委會敲定。

 四個DQ議員能否續任的問題。

政府在上周五立法會選舉提名完結之後,才公佈延遲立法會選舉日期一年。而上周四選舉主任宣布DQ(取消資格)12個參選人,其中包括公民黨的郭榮鏗、楊岳橋、郭家麒和會計界議員梁繼昌。這就產生一個問題,這4名被DQ的議員,能否繼續在未來一年在立法會當議員?

特首林鄭對此回應說,政府不能隨意取消現任議員的身份,香港是一個重視法律的地方,所有事情都要有法律根據。

乍聽林鄭好像反對取消這4人議席,細思她只是說「要有法律根據」。當然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本身就是法律依據。

反對取消4人議席者認為,應對這些議員採取寬鬆處理,以免惹起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反對。另外,除了立法會通過彈劾之外,現時並沒有取消現任議員資格的機制。

對美國的考慮,其實可以不理。以推遲選舉為例,美國總統特朗普自己建議推遲美國大選,但白宮卻批評香港推遲立法會選舉,其雙重標準去到如此嚇人的地步,要考慮美國的意見,需具備非一般人的邏輯。

至於法律程序方面,其實也不是問題,因為立法會連任一年,本身就不是一個正常程序,本地並無法律可以處理,所以要由人大作出決定。人大的決定就是法律,不容挑戰。所以這不是程序問題,而是實質問題,要決定應不應讓已經被選舉主任DQ參選立法會資格的議員,在未來一年出任議員。

從過去幾個月發生的事態,就會明白阿爺用超乎尋常的魄力,自行制訂《港區國安法》,目的是要阻止勾結外部勢力、顛覆或分裂國家的行為。阿爺已經覺得這已是「明顯而即時的危險」,不立法馬上堵塞漏洞,會對香港和國家造成災難性的後果。由此引申出兩大問題:

第一、法律和政策的一致性。既然《港區國安法》以刑事罪行刑式禁止勾結外部勢力及顛覆行為,而選舉主任已經確定這四個議員有這些行為,例如指公民黨人推動美國制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並要求美國制裁香港官員。如果人大容許這4個議員留任,政策上就沒有了一致性,一方面立法禁止這些行為,另一方面又容許這些行為的議員留任,道理上講不過去。

第二、會對未來的DQ製造法律問題。這4個被DQ的議員明年可以重新報名參選立法會,選舉主任很大機會再次DQ他們。這樣問題就來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這個最高立法機構已確認了這4人可以續任議員,而香港這個地區政府的選舉主任卻做出他們不能夠再參選的決定,是否與人大的決定相違背呢?這4個議員若就DQ進行司法覆核時,就可以以他們的續任已得到人大認可,作為一個無可挑戰的抗辯理由。基於上述兩點,我覺得人大常委會很可能會否定這4個議員續任。

未來一年立法會的性質。

由於推遲立法會選一年,會造成立法會「真空」,究竟是要現任立法會議員延任多一年,還是像回歸過渡前那樣,成立臨時立法會呢?由於臨立會的所有人員要由中央委任產生,議員不再是民選,會影響他們的認受性。其次是若新成立一個臨時立法會,所有處理進行中的法案,將要重新開局處理。而簡單地把現屆立法會延期一年,便可以無縫交接,繼續處理之前已開始處理的法案,會減省相當多時間。所以人大會傾向「延任一年」的做法。

究竟再下一屆立法會議員的任期是3年、還是正常任期的4年呢?

2005年特首董建華在任內的兩年多中途落任,當時人大常委會釋法,決定是繼任人是補上的原特首餘下的任期,而不是重新開展5年任期。不過,如今的情況有點不同,因為很清晰讓立法會議員延任一年,並無佔去下屆立法會的任期,所以下屆立法會應該是完整的4年任期。

考慮上述問題,要有清晰連貫的思路,不能任意為之。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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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擾審訊方程式

2024年11月21日 18:42 最後更新:11月22日 10:04

那個偽冒代表黎智英的「外國假律師團隊」,終於在美國亮出底牌。「外國假律師團隊」的代表加拉格和黎智英的小兒子黎崇恩11月20日在紐約召開記者會,從他們在記者會上傳達的訊息,就可以看到一條干擾香港法庭審訊的方程式。

據美國《自由亞洲電台》報道,黎崇恩在記者會上表示,「據我理解,他(黎智英)的身體是差了很多,但他精神状况還不錯,至少他很清楚自己在做對的事。其實我都幾擔心,說真的,以我的爸爸這年紀,監禁多幾年都80歲加上他的身體狀況,即是被終身監禁與判囚5年是沒分別的。」

黎智英的前助理馬克.西門(Mark Simon)亦有出席記者會,他說「中國若能加快審訊,及宣判後,以『人道理由』包裝來將黎智英送往英國,或許能換取一些國際善意」。

其實黎智英的審訊由香港的法庭依法進行,而中國不用馬克.西門來替她出謀獻策。馬克.西門是前美國海軍情報員,這個人或許很擅長搞間諜工作,但做人欠一點義氣。他在最後階段棄老闆黎智英而去,潛逃外國,只留下老闆孤零零在港被捕受審。他如今跳出來做一點口舌服務,恐怕也是徒勞。

細心分析這班人整個政治行動的歷程,可以看出一個脈絡。

第一,偽冒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增強權威性。加拉格作為一個人權律師,如果出來開記者會,人家只覺得她在講普通的法律觀點,但如果訛稱自己是代表黎智英的話,對國際傳媒而言,就可以增強自己的代表性和公信力。從記者寫故仔來說,是有根本的分別,一個人權律師只是一個第三方的評論者,但一個代表黎智英的「國際法律團隊」就有很高的引述價值。當然加拉格這個「外國假律師團隊」今年9月12日向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緊急申訴,指黎智英受虐時,也是訛稱自己是代表黎智英了。

第二,到處散播虐囚消息。這個假律師團隊訛稱黎智英案的關鍵證人李宇軒在內地遭到虐待,事後證明完全是捏造的,但在海外已形成印象,令人覺得香港的法庭就是這樣屈打成招,以削弱香港審訊的公信力。

第三,誇大黎智英的健康惡劣情況。這個「外國假律師團隊」向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投訴黎智英受到虐待,但黎智英的真律師團隊、香港的羅拔臣事務所就發聲明澄清黎智英並無受虐。到底黎智英是否遭到虐待,無法接受合理治療,健康狀況變得很差呢?

黎智英的幼子黎崇恩在美國記者會上就說,黎智英的身體狀況很差,但黎智英的長子黎見恩周三亦有出庭聽審,他在庭外向朋友透露,他曾經探望黎智英,指其父的身體狀況很好。就連法新社的報道也提到,看黎智英出庭,他的健康狀況似乎並不差。

大仔黎見恩在香港有親身探望過黎智英,覺得黎智英身體很好;幼子黎崇恩在海外沒有見過黎智英,就說黎智英的身體非常差。誰對誰錯、誰真誰假,一目了然。其實糖尿病人最需要是控制飲食,適時服藥。殘忍一點說,在獄中受控的環境下,囚犯不能再大魚大肉,糖尿病會控制得更好。

第四,施壓要輕判早獲釋。如今黎崇恩說黎智英判囚5年都嫌多,馬克西門就說爭取能夠以人道理由將黎智英送走。他們明顯是開出政治價碼,這就是他們不斷施壓的終極要求。

無論如何,香港的法庭依法審訊,這些海外造謠施壓,試圖干擾香港審訊的惡劣政治動作,絕對不會得逞。法官只會按法律行事,而不是聽政治人物鼓吹來判案。馬克.西門這麼多意見,就應該買張機票飛回香港出庭作供,為老細辯護,這才是真正有義氣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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