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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襲警罪 仇栩欣擬眾籌反告涉案警員

政事

脫襲警罪 仇栩欣擬眾籌反告涉案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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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襲警罪 仇栩欣擬眾籌反告涉案警員

2020年08月29日 19:11 最後更新:19:12

仇栩欣擬向涉案警員提私人檢控,並期望眾籌110萬進行訴訟。

東區區議員仇栩欣與助理勞澤乾早前各被控一項襲警罪,其後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負責審訊的何俊堯裁判官裁決時直言,涉案兩名警員用不恰當武力對待被告,情況值得關注,希望控方紀錄在案。仇栩欣今日在其Facebook公布,由於律政司未有採取任何行動,將向涉案警員提私人檢控,並期望眾籌110 萬進行訴訟。

東區區議員仇栩欣。 資料圖片

東區區議員仇栩欣。 資料圖片

仇栩欣表示,襲警案於本月11日判決,法庭明確指出該警察使用施以不恰當武力,要求將事件紀錄在案。惟律政司並未有採取任何行動,彰顯公義。在判決後有不少市民希望她能就事件作出追究,讓濫暴的人能夠正確及公平地被檢控。故在尋求法律意見後,決定向該名警員提出私人檢控,並就相關法律開支進行眾籌,目標為110萬港元。

案發於去年8月11日,仇栩欣與助理勞澤乾在北角直播警員執勤時,涉推撞一名防暴警員的心口,二人被捕後各被控一項襲警罪。本月12日,裁判官何俊堯就案件判決時指,兩名涉案警員的作供不合情理及邏輯,前後矛盾,與片段不符,而且經常答非所問,斥他們砌詞狡辯,「用一啲大話冚另一啲大話」,完全拒絕接納們的證供,唯一合理推論,是當時許景耀警員留意到仇正在拍攝他們,認為她在偷拍,故上前與上司林景年督察耳語,並回頭制止。吳警員更撥開仇的鏡頭阻止她拍攝,二人絕非正當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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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潑水節水槍射警員及記者 襲警及襲擊罪成還押候判

2024年10月16日 17:13 最後更新:17:39

九龍城去年潑水節期間,3名男子以水槍射向3名警員及3名無綫新聞記者,被控襲警及普通襲擊罪,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陳志輝,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11月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以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還押。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依次為26歲的士司機曾維誠、26歲文員葉嘉健及32歲紮鐵工人袁子健。裁判官指出,被告所犯的罪行性質嚴重,監禁會是合適選擇,但法庭仍應辯方要求,先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考慮此案整體證供以及拍攝到事發經過的影片內容後,肯定案中被射水的警員及記者不同意遭被告射水至這種程度,雖然法庭沒忽視此案發生於潑水節期間、現場人士會互相射水祝福,但被告的行為已必然超越一般行為標準。

九龍城裁判法院

九龍城裁判法院

3名被告中,只有袁子健在審訊期間自辯,法庭只能依賴環境證供來審理另外2名被告的案情,最終裁定所有被告案發時都不可能會有真誠但錯誤的信念,他們當時其實知道各事主分別是警員以及工作中的記者,而且不同意被人不斷近距離射水。法庭裁定3名被告蓄意向事主射水,並不是真誠相信事主同意被射水,影片也顯示3人是共同行事,有共同犯罪目的,曾維誠也不能用「粗野嬉戲」作辯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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