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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新選舉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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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新選舉新面貌

2021年10月28日 19:19 最後更新:10月29日 12:19

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本周六(10月30)開始提名,這是完善政制後首場立法會選舉,惹來各方關注。

來屆立法會議席將由70席增加至90席。新增了40席選舉委員會議席,功能組別由35席略減至30席,而直選則由35席大幅減少至20席。遊戲規則改變,新時代來臨。看各方的參選狀況,從中可以疏理出幾種變化。

第一,競爭仍然存在。最受關注新增的40個選委會議席。早前有人以為選委會40個席位,只會有40人出戰,變相是等額選舉。但就目前的選情分析,估計單是建制陣營,就有50、60人出戰。有20、30個參選者是實力強橫的核心人物,當中不少是現屆知名議員,或高知名度人士,這批核心人物勝選機會頗大。但另外還有更多外圍人物參選,角逐餘下議席,競爭會相當激烈。

至於10區20席的直選,由於傳統泛民的幾大政黨沒有派人參選,原本預計是每區只有兩個候選人,可以自動當選。但據剛剛收到的風聲,絕大多數地區應該都會有競爭,需要搶票。新泛民政團狄志遠的「新思維」和湯家驊的「民主思路」,都會派人出戰。而建制派也不會只派一人出選,結果在不少地區都可能出現兩個建制對一個新泛民的戰局。若該兩名建制派候選人,一個是現任議員,一個是新人的話,也不要以為現任議員會贏硬。當然,也不能保證該名新泛民一定能夠取得議席,因為支持泛民的選民不一定會出來投票,也不一定會支持這些新泛民組織。所以,未來直選的結果,可測性會比大家想像的低。

至於功能組別,聽聞也不是所有界別的候選人可以自動當選,有很多界別都會有競爭。

第二,大量新人參賽。現時已傳出「蘭桂坊之父」盛智文正考慮透過選委會參選。盛智文表示不知道勝選機會有多大,仍在考慮之中。另外,也有大批高知名度的建制小將,將會入場。其中包括工聯會的陳穎欣、新民黨的李梓敬和民建聯的梁熙等,他們都是網上的KOL。特別是陳穎欣和李梓敬都是擁有幾十萬「粉絲」重量級網上明星。新人入場,聚焦地區直選,同區競逐的現任議員,面對的壓力相當大。

第三,政見不會清一色。若以敢於批評政府來衡量未來的立法會未是否「清一色」的話,相信未來的立法仍然會相當「熱鬧」,因為無論是新的泛民、或者是建制小將、又或者是其他來自專業界別的政治素人,初步觀察,他們都不怕批評政府。他們或許不會使用過往那種激烈的方式,更不會使用暴力手段,但看不到議會內只會有一把聲音。

可以預計,在完善政改之後的新一屆立法會,會有幾方面的良好發展:

第一是監察政府推動施政。未來的立法會,不但有監察政府的功能,更期望可以減少政治空轉,聚焦民生經濟議題,推動政府快速解決問題,例如困擾市民甚大的房屋問題。

第二是議會的效率提升。過去,反對派肆意做出拖慢甚至癱瘓政府運作的行為,例如在財委會拉布,令大量撥款不能通過。在過去的一年,由於反對派退出議會,議會的效率大幅提升,通過了破20年新高的46條法案,通過 3282億元,比以往高很多,政府的血液好像從新流動起來,相信未來的立法會,仍會保持這種高效。

第三是忠誠廢物定會出局。內地學者田飛龍說,最怕新的制度會培養出

一批「忠誠的廢物」。顯然,阿爺和特區政府都注意到這個問題,會大大加強議會的紀律,若有「廢物」可能會踢出局。

隨著新選舉的到來,新的立法會將會誕生,我們期望可以令到香港政制高效運作,推動政府,切實解決市民最關心的問題。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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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的重要意義

2024年11月22日 18:30

「35+」顛覆案審訊歷時3年半,最後45個被告認罪或被判罪成,「首要分子」戴耀廷判刑最重,判監10年,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外界有人覺得判刑判得輕,但亦有人覺得判得重,我就認為判刑符合預期,可以全面審視這個案件的判決意義。

第一,「非暴力不可免責」。在顛覆案件中,鏡頭前的暴力容易理解,亦易於舉證。例如有人被拍攝到在公眾場所使用暴力示威,甚至掟石縱火等,就很易起訴入罪。但一些鏡頭後的顛覆行為,不但難以舉證,亦不易入罪。而西方相關法律亦不斷出現變化,以往西方法律有關罪名,包括叛國、煽動叛亂等,由不限於以使用暴力作前提,後來慢慢收窄定義,皆因當年西方白左思潮流行,全力推動捍衛人權自由思想,對國家安全和公眾安全的注意不足,在相關法例中逐步加入暴力作為前提去劃界。

例如香港在2003年的23條立法,那個所謂的「剝牙版本」,都是受這種思潮影響,相關罪行最後加入「武力或煽動使用武力」的前提,大大收窄了有關法例的規範範圍和阻嚇力。不過,美國在2001年發生911恐襲,接著在下一個十年又出現大量城市佔領運動,美西方「針唔拮到肉唔知痛」,到自己覺得痛的時候,就大力收緊法律限制,大量反恐和增強保障國家安全的法例出籠,很多都不再限於使用暴力作入罪前提。

以英國在2023年7月通過的修訂版國家安全法為例,就加入了控制外國勢力的條文,增設「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凡經外國政權授意從事政治影響力活動的個人或組織,必須登記,否則即屬違法。這種法例亦是完全沒有進行暴力煽動活動的前提。香港的2020年版《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明任何人「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屬違法。法例規定即使並無使用武力,但涉及「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已經犯法。

以「35+」的謀劃涉及的手段並非暴力,但其顛覆政權的性質則非常惡劣,法庭在定出被告量刑起點的時候特別提到,已經考慮到整場「35+」謀劃性質並非暴力。清楚說明所謂「非暴力」,並不是逃避刑責的擋箭牌。

第二,危害國安必究必懲。在互聯網的世界,有大量的顛覆行為起初只是以十分隨意的方式提出,然後雪球越滾越大,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如今的新世代,很多人對自己的行為後果並無認真思考,當然不能排除有部分人是經過思考後有意冒險,但在「35+顛覆案」中,法庭已經清楚指明,不能以相關顛覆政府謀劃的「不可能性」作為求情理由。部分被告指「35+」謀劃必然失敗,希望藉此獲法庭輕判。不過,主審法官李運騰已經舉例說明,假設有人想下毒毒殺別人,即是他是施放的毒物不至於致命,但都不可以減輕意圖毒殺他人罪行的嚴重性。所以無論計劃是否可能達致相關謀劃,亦足以判罪。

試想一下,在2019年之前網上有大量的港獨宣傳,有些帖文甚或以戲謔的方式出現,但「35+」案判決已經清楚告訴這些人,謀劃的「不可能性」不可以作為求情的理由,這些顛覆政府或分裂國家的宣傳,很可能可以入罪。

第三,罪責刑相適應。看看「35+」案的判刑,量刑輕重主要和兩個因素有關,1. 量刑起點。量刑起點高,判刑亦都會重。相關罪行嚴重性分了3級,包括「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與者」。雖然即使案中首犯戴耀廷都說自己是「其他參加者」,而這個類別的判刑是3年以下,但法庭判決所有45名被告都不是「其他參加者」,至少都是「積極參加者」,而戴耀廷等4人更加是「首要分子」,整體上所有涉案者都定了較高的量刑起點。

2.認罪。犯人認罪一般可以獲扣減三分之一的刑期,如果作為從犯證人更加可以獲得更加大的扣減,可能可以高至扣減一半的刑期。案中首犯戴耀廷在審訊前就認罪,所以他的量刑起點雖然是15年,但扣減三分一後,最後判刑10年,所以判辨不同案件的刑罰輕重,和被告有沒有認罪有很大的關係。

總的而言,案中45名被告的判刑,大體上是罪責刑相適應。另外需要留意的是,在《維安條例》生效之後,所有觸犯國安相關罪行者,入獄後即使行為良好,都不可以獲得像一般扣減三分一刑期,即所謂扣減「坐監放假」的刑期,所以「35+顛覆案」的被告,判幾多就要坐幾多。

結論是,「35+顛覆案」顯示,特區法院9依法獨立審訊,展示高度的專業性和公正性,亦展示了即使非暴力的顛覆謀劃,亦完全可以入罪判刑,彰顯了香港的司法公義,有效阻嚇其他人不要輕易想去顛覆國家政權。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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