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是東晉著名的書法大家,擅長隸書、楷書、行書等多種字體。他博採眾長,卻又自成一家,三十三歲時,王羲之寫下了傳世之作《蘭亭序》,三十七歲寫了《黃庭經》。他被譽為「書聖」,影響著後世的書法大家。
唐人馮承素的《蘭亭序》摹本。
王羲之能取得如此成就,和他自幼刻苦練習密不可分。他的父親王曠,是當時有名的書法家。受父親影響,王羲之六歲就開始練字,十二歲那年,他偶然在父親的枕頭下發現前朝的一本叫《筆論》的書,內容是教人寫字時如何運筆的。王羲之就偷偷將書拿到自己的房間閱讀。不到一年,他的書法便大有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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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傳說,他常常在家附近的一個池塘邊練字,每次王羲之寫完,就在池塘裡洗滌筆硯。時間一久,整個池塘的水都變黑了。
長大後,王羲之最初也踏入了官場,先做了秘書郎,其後征西將軍庾亮請他做了參軍,王羲之的職位累遷至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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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有一次,皇帝在北郊舉行祭祀儀式,需要更換寫有祝祭文的木板,祭文由王羲之書寫。工匠們在削刻王羲之的字時,發現他的筆跡竟然透入木板有三分之深,可見其筆力是何等的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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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木三分」的成語就由此而來,原來形容書法用筆有力,後用來比喻評論深刻中肯或描寫生動逼真。
「作捨道邊」這個成語最早出自於《詩經・小雅・小旻》中的「如彼築室於道謀,是用不潰於成。」但它最廣為知的典故應是出自於南朝宋範曄所寫的《後漢書》,當中的《曹褒傳》有言:「諺言:『作捨道邊,三年不成。』」
東漢時期,有一個名叫曹褒的大儒。因為他的父親曹充修習慶氏《禮記》,因此曹褒自小也跟隨父親一同研究禮儀學問,漸漸也養成博雅疏通的性子。在研究禮儀制度時,曹褒常常會不自覺地感嘆朝廷制度不完備,然後晝夜不眠地尋求完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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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着這份堅定不移的學習之心,曹褒很快就得到朝廷的賞識,並出任圉縣縣令。在管治期間,他以禮儀道德教化民眾,讓百姓知禮守法。不用多久,圉縣盜賊絕跡,人們安居樂業。然而有一年,有五個小偷在圉縣作案時被捕。由於太守馬嚴非常痛恨偷盜行徑,所以暗示曹褒應馬上判小偷們死刑。可是,曹褒不應,甚至搖頭反抗道:「偷盜可恥,卻罪不至死。如果為了迎合您而殺掉不該殺的人,那麼是違反了我的處世之道。哪怕我因此而受到處罰,我也不會感到不憤。」後來,因為曹褒違抗上司命令,而被罷免了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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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曹褒被降為功曹,但因為漢章帝有意重制禮樂,所以便把曹褒徵召為博士。成為博士後,曹褒也不負眾望,一直上書章帝,向他陳述重制禮樂的意義,以及如何使之完善。久而久之,章帝也被曹褒一腔熱情所感動,便把他升為侍中,也即是皇帝身邊的顧問。
隨着時間的流逝,改制禮儀一事也被提上議程。有次,漢章帝向斑固查詢改制禮儀一事,班固心知皇上極為重視此事,也不敢馬虎地說:「皇上,改制一事事關重大。京城裡儒士眾多,應多與他們共商得失。」沒想到,章帝擺擺手說:「常言道:『在大道邊蓋房子,三年也蓋不起來。』也就是說人多嘴雜,容易意見不一,這樣一來改制一事只會遙遙無期。你看!當年堯帝制定規章,還不是夔一個人就辦好了嗎!」語音剛落,漢章帝就想起自己身邊的曹褒對歷朝禮儀十分有研究,所以他立即下詔,把改制一事交託給曹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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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褒接受任務後,便着手撰寫文章。最後,曹褒依據經典,一口氣寫了文章一百五十篇,從天子到庶民的冠禮、婚禮、吉凶、生祭都有所涉及。章帝考慮到曹褒所修訂《漢儀》可能引起眾議,於是直接接納,並不再允許相關官吏進行審查。
後人從這個故事中取出「作捨道邊」這個成語,原意是指在路旁築室,和過路人商量,即比喻人各有各的說法,難以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