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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技術員認網上煽獨判囚16周 官:挑釁行為或令暴力死灰復燃

政事

電腦技術員認網上煽獨判囚16周 官:挑釁行為或令暴力死灰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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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技術員認網上煽獨判囚16周 官:挑釁行為或令暴力死灰復燃

2022年09月27日 16:58 最後更新:17:08

30歲電腦技術員去年多次在連登討論區留言,提及「詛咒中共早日瓦解」、「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等,因而遭警方國安處控告「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囚16周。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指,被告重複留言達38次,可見他希望內容不被人淡忘,有機會令尚對社會不滿的人,使用暴力的心態死灰復燃。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裁判官指,煽動為具挑釁性的行為,能夠引起不同程度的危機,包括重新激起他人對社會的不滿,對於原本情緒高漲的人則會有火上加油的效果。裁判官直指被告重複留言38次,希望內容能持續下去,又明言不是有人公開表態支持才界定為煽惑,因有人可能默默行事。不過裁判官同時留意到該些內容大多重複,在缺乏新鮮感下對他人的感染性較低。本案以判監25周半為起點,被告認罪獲3分之1減刑,且因還柙多時對減刑折扣有影響,終判被告囚16周。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陳偉倫(30歲,資訊人員)被控於2021年12月24日至本年6月23日期間,在LIHKG發布及/或持續展示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大律師石書銘求情指,被告因本案失去原有供養父母和3歲兒子的穩定收入,現十分後悔。辯方冀法庭考慮涉案留言一式一樣,流於口號化,只為情緒宣洩,「講出嚟都無人理佢」,無人實際受鼓吹而使用暴力,且只流傳約8個月,維持時間較同類案件更短。

被告陳偉倫承認控罪。

被告陳偉倫承認控罪。

一名57歲男子涉在社交媒體發布信息,內容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遭落案起訴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據悉他為前社民連成員。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警務處國安處是在12日於紅磡拘捕該名男子,警方說,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及鼓吹暴力。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政府新聞處圖片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政府新聞處圖片

據了解,被捕人報稱雜工,為前社民連成員,他所使用的社交平台包括Facebook、Instagram和Threads,在2024年3月至11月期間犯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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