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電器技工涉嫌在2024年上旬開始,在Facebook發布過百段具有煽動意圖帖文,被控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3月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5月8日,待辯方閱讀文件及索取指示,期間被告還押候訊。
36歲被告李俊傑,被控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控罪指他於2024年3月至2025年1月期間在香港,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即在Facebook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他人在特區作出暴力作為;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案件1月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因警方需進一步調查而押後。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指經警方調查後,沒有修訂控罪。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5月8日,待辯方閱讀文件及索取指示,期間被告還押候訊。

控方高級檢控官李庭偉(右) 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編號:WKCC34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