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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短視橄欖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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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短視橄欖枝

2023年08月24日 18:57 最後更新:20:26

中美繼續展開高層接觸。

國家商務部在本周二(8月22日)宣佈,美國商務部長雷蒙多應中方邀請,將於8月27日至30日訪華。

雷蒙多將是今年第4個訪問中國的美國政府高官。此前,美國務卿布林肯、財政部長耶倫、總統氣候問題特使克里對北京進行了訪問。

在雷蒙多訪華消息公布後,美國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沙利文被問及對美中對話的期待時說:「美國派內閣官員訪華不是為了改變中國,美國也不指望這些對話會改變美國。相反,中美雙方都有機會通過這次高層接觸,確保兩國關係有一個基本穩定的基礎,即使我們在多個領域展開激烈競爭。」

以美國的標準,為了減緩中美的緊張關係,美國近期的行動已經克制了,當然,從中國的角度,美國的行為仍然不可接受。這些行動包括:

1. 縮窄負面清單。美國在宣佈雷蒙多訪華的前一日,美國商務部下屬工業和安全局(BIS)發佈聲明,稱將27家中國實體從「未經驗證清單」(即可能採取行動的觀察清單」)移除。

雖然美國根本就不應該把中國公司放在這些什麼清單之內。但一直在跟蹤雷蒙多訪華的彭博社在報導中稱,此舉顯然表明華盛頓向北京拋出了橄欖枝。

2. 正面評價香港。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本周二晚在香港出席了哈佛亞洲暨國際關係計劃亞洲會議2023開幕式時表示,他沒有見到美國公司撤離香港,香港仍然有不少強項,具備競爭力。在互動環節中,有參加者問到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情況,梅儒瑞表示,美國企業對於互聯網訊息審查、數據處理等問題仍然關注,但他沒有看到美國企業因而撤出。

平情而論,美國駐港總領事澳梅儒瑞話美國企業沒有撤出香港,已算不再唱衰香港。

3. 低調處理賴清德過境。台灣民進黨領導人賴清德借飛往巴拉圭參加當選總統佩納就職典禮的機會,在返台途中在舊金山停留。

但美國要求賴清德低調,所以賴清德沒有在美國發表重要演講或與國會的主要議員見面的計劃。

雖然美國根本不應該讓賴清德過境美國,但安排的確低調。紐約時報的標題是「賴清德過境美國行程低調,避免激怒北京」。

可以這樣總結:

1.     美國為求和中國恢復高層接觸,做了一些妥協。雖然那些行為基本上不應發生,但以美國標準也做了一些讓步。

2.     中美關係高度緊張,對拜登明年的選情不利,他要爭取多一些外交成果,穩定和中國的關係,避免中美由冷戰滑向熱戰,似乎是美國一直要求高層接觸的方向。

3.     拜登將在9月9日至10日去印度,出席的二十國集團峰會(G20),他打了開口牌期望在峰會期間和習近平主席會面,所以現在要營造良好氣氛。

當然也要小心,美國伸出這些橄欖枝,可能十分短視,達到目的後,好易又會反面。

盧永雄

Tags:

習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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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之風不可長 「大和解論」不可取

2024年11月04日 20:19 最後更新:20:29

香港《國安法》生效4年多,本地政治局面穩定下來,很快又生出一種變相的「大和解論」。

10月初,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接受訪問,建議政府宣布不再處理6000多個因為2019年示威而被捕的人士,認為若果證據不足,可以公布不再處理,「為件事劃一條線」。他又認為,為了顯示香港仍然多元化,特區政府應該鼓勵團體集會。又建議政府舉辦大辯論,以顯示社會氛圍仍然鼓勵多元討論。

張炳良的言論,和回歸20幾年來建制派曾經流行的「大和解論」,同出一轍。認為只要阿爺和反對派和解,香港就可以求得穩定。這種言論曾經一度很有迷惑性,甚至不少建制陣營的精英,亦支持這種論調,因為說到底,很多人都想做好人,想政治正確,不想做惡人,不想打仗,所以成為「大和解論」的支持者,感覺上「大和解派」可以建制和反對派兩種民意兼得。

不過,細思張炳良的言論,特別是公然宣布不處理2019年被捕黑暴分子的建議,等同特赦,並不可取。

第一,香港要重建法治。由1997年回歸開始,香港局面一步步走向混亂,皆因反對派不斷突破法律界線,由違法集會,到非法佔中,再到掟燃燒彈發動暴力抗爭,就是由藐視法治的傾向開始,然後由戴耀廷鼓吹的「違法達義論」將之包裝美化,再由黎智英開動媒體機器廣為宣傳,整個社會的守法氣氛,蕩然無存,最終帶來大亂。

處理這一批數以千計的2019年被捕示威者,由於涉及的人數眾多,搜證工作繁複,加上相當一部分涉事者亦已逃亡海外,政府既要通緝海外逃亡分子歸案,同時又要繼續搜集證據,需時追查疏理。其實處理這些案件的基本原則,就是按香港的法律處理。香港的民事案件有追溯期限,意外傷亡案索償案是3年,錢債案追溯期是6年,土地業權糾紛可以追12年,但刑事案件並無追溯期限,一日未破案,一日都可以追查。

試想一下,如果一個海外流亡人士,當日曾犯嚴重罪行,3、5年之後厭倦了海外的生活,回港投案自首,供認其他涉案的要犯,但如果政府已經公開宣稱那些人已獲特赦,政府如何處理亦相當尷尬,徒惹不尊重法治之譏。正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除非法律規定有時限,否則只要有證據,特區政府就會作出檢控,這是合符法治原則。

第二,特赦會影響他案判決。現在還有大量當年相關案件仍在審訊,包括「35+」顛覆案並未判刑,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還有大量的重大國安案件正在排期上庭,這種不再追究示威者的建議,背後的和解思想,亦在鼓吹特赦或輕判這些重犯。

看看老牌民主大國英國是怎樣處理暴動罪犯。無論是2011年的倫敦暴動,或是今年的暴力示威,英國都是採取快審重判的方式處理。煽動者在臉書上貼一個帖文叫人去示威,即使示威最後沒有發生,煽動者自己亦沒有出現在示威現場,亦可以被重判3年監禁。惟有依法而治,才不會鼓勵市民將來再進行暴力示威,我們不見英國和示威者和解,為何又要叫特區政府和示威者和解呢?

回歸20多年的例子都已經很清楚說明,「大和解論」其實是「投降主義」的代名詞,姑息養奸只會令政治失控。對並未起訴的示威者,政府可以按香港法律處理,即使調查後在現階段未夠證據起訴,撤消被捕者的保釋要求,將來如果找到新證據,仍然可以繼續起訴。要培養香港的守法精神,當然對事件中的首惡,更加不可以輕輕放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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