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強烈譴責許智峯公然在網上發布帖文,在沒有相關人士同意下,披露香港特區法官、檢控官和執法人員的個人資料,並呼籲公眾向他提供有關人員進一步資料。
許智峯。資料圖片
公署強調許智峯相關行為可能構成私隱條例的「起底」罪行,予以強烈譴責。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上載或轉載「起底」訊息都會干犯罪行。若公眾人士響應一些網上呼籲「起底」的行動,而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也可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公署呼籲公眾人士切勿響應相關帖文,對所列出的人員進行「起底」,或提供其他人員的個人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關注有機構透過網上招聘平台刊登匿名招聘廣告,以收集求職者個人資料的情況。經調查後,私隱專員鍾麗玲裁定8間招聘機構在 JobsDB 平台刊登匿名招聘廣告,違反《私隱條例》規定。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FB圖片
公署調查發現,求職者的個人資料在遞交職位申請後,被存放在JobsDB的管理系統,因而屬《私隱條例》下的「資料使用者」,必須遵從《私隱條例》規定。而8間招聘機構在 JobsDB 平台刊登匿名招聘廣告,要求求職者向不知名的招聘機構提供個人資料,以及JobsDB透過其平台刊登有關廣告,兩者同樣涉及不公平地收集求職者的個人資料,因而違反規定。
私隱公署
公署表示,私隱專員已向 JobsDB 及3間招聘機構發出執行通知,指示相關機構糾正違反事項,以及防止同類行為再發生,亦向餘下的5間機構發出勸喻信。
私隱專員又促請其他網上招聘平台的營運商,慎防任何人利用匿名招聘廣告進行詐騙行為或不公平地收集個人資料,以及要小心審視接獲的廣告,以識別及避免刊登匿名招聘廣告,保障市民個人資料私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