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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 | 前立法會議員石禮謙為毛孟靜寫求情信 律師指她非組織者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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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 | 前立法會議員石禮謙為毛孟靜寫求情信 律師指她非組織者

2024年07月10日 13:44 最後更新:07月11日 08:25

35+顛覆案中,14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另31人認罪,共45人罪成。法庭於7月10日聽取第四批被告、即「初選」時參選九龍西的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何啟明、黃碧雲,以及功能界別的岑敖暉、王百羽及余慧明。當中何啟明、黃碧雲不認罪受審後罪成,餘下4人包括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認罪,而不認罪的劉偉聰經審訊獲裁定無罪,律政司已提出上訴。

入庭的被告當中,毛孟靜穿米色外套,面帶笑容;而黃碧雲穿花裙藍色褸,有與律師傾談;岑子杰穿黑色短袖恤衫;至於余慧明穿米色外套,相對平靜。而岑敖暉穿米色T恤,與律師傾談了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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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今早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今早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毛孟靜。(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毛孟靜。(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毛孟靜丈夫(左) 亦有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毛孟靜丈夫(左) 亦有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何啟明。(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何啟明。(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35+」顛覆案獲判無罪的李予信(白衣戴帽)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35+」顛覆案獲判無罪的李予信(白衣戴帽)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馮達浚

被告馮達浚

警方法庭外檢查路過車輛(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法庭外檢查路過車輛(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今早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今早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石禮謙撰信為毛孟靜求情:政見迴異但願意交流

大律師黃雅斌代表毛孟靜求情,指毛孟靜勝出九龍西初選,2020年7月22日交提名表格參選立法會,承認是35+計劃的積極參與者,但非組織者,希望法庭以5至6年監禁作為量刑起點。惟法官指審訊期間有證供提及,首被告戴耀廷曾就顛覆計劃的合法性諮詢毛的意見,質疑毛不可能以「對法律無知」作求情理由。

被告毛孟靜。(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毛孟靜。(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雅斌又說,案發時毛孟靜一直質疑否決財政預算案是否有需要,不能排除毛最終不會「無差別否決」,惟法官陳慶偉質疑,當時毛亦提倡「國際戰線」概念,尋求外國支持,黃雅斌回應指此與本案控罪無關,強調毛還柙多年經過反省,明白到否決財案對公眾造成潛在傷害,已感到後悔。

毛孟靜親撰求情信,對自己的參與真誠道歉,信中又提及其丈夫的情況,毛希望可與丈夫共度「餘下時間」;毛又經黃雅斌呈上多封求情信,其中一封屬於前立法會議員石禮謙,他提到即使政治背景不同,但毛孟靜一直願意與被告交流意見。另一封是香港融樂會的求情信,指毛孟靜關注少數族裔和動物權益,在任時創立首個相關屬下委員會。

毛孟靜丈夫(左) 亦有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毛孟靜丈夫(左) 亦有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何啟明呈9封求情信 承諾不再參與政治

代表何啟明的大律師阮偉明,向法庭呈上9封求情信,包括來看雙親、弟妹、女友、前中學校長、大學教授、牧師,以及民協前主席、前立法會議員馮檢基。阮說,馮檢基曾參選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下的立法會選舉,證明他愛國愛港,希望法庭給予他的求情信更多考慮。至於家人的信中形容何啟明為長子,自幼關愛他人,出身草根,篤信基督教,積極協助貧苦大眾。大學畢業後,2015年加入民協服務社區基層,直到因本案被捕後仍努力不懈。

被告何啟明。(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何啟明。(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阮表示,何啟明承諾不會再參與政治,過去幾年修讀神學,望日後以教會力量繼續幫助公眾,又指他將來不會重犯,希望法庭輕判,以3年為量刑起點判刑。

「35+」顛覆案獲判無罪的李予信(白衣戴帽)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35+」顛覆案獲判無罪的李予信(白衣戴帽)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馮達浚律師求情指35+顛覆計劃最終告吹  法官:戴耀庭仍要求進行初選民調

代表被告馮達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就提到,被告犯案初心是希望進入議會服務大眾,與一般的打劫、販毒或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行性質不同,因當中不涉及暴力、金錢利益或魯莽行為,本案被告是為求改變而使用非法手段,強調馮達浚被控串謀罪行,法庭判刑時應考慮《刑事罪行條例》給予合乎比例的判刑。

祁志指,法庭判刑應基於串謀造成的實質後果,「35+顛覆」計劃最終告吹,若該計劃嚴重危害國安,執法人員應會在《國安法》生效後立即對被告作出拘捕,故認為「35+顛覆」計劃對國家安全並沒有實質危害,惟承認自己的陳詞大膽及具爭議性。法官反駁指,戴耀廷的顛覆圖謀未能繼續進行,其中一個原因是政府因為疫情而宣佈將立法會選舉押後,但當時戴仍在要求「香港民意研究所」進行其所謂「初選」計劃相關民調,祁指不能代表戴,法官表示戴的計劃並沒像辯方所指那樣,在《國安法》生效後立即停止。 

祁志續求情指,馮達浚在拔萃男書院及浸大畢業,2016年起服務九龍城區,是年輕作家和政治人物,亦是幼稚的理想主義者、非暴力的街頭抗爭者,馮成長時,社會選舉文化多元,本港有不同語言的報章,通識課是教育制度重要一環,年輕人獲鼓勵發問和辯論,直至《國安法》生效後,串謀爭取權力成為顛覆國家政權的手段,衍生本案。

被告馮達浚

被告馮達浚

浸大講師為馮達浚撰求情信 馮深切反省不再涉足政治

祁志指,馮達浚希望為社區發聲,晉身立法會服務市民,故相信初選合法,法庭應避免判壓倒性刑罰。辯方呈上浸大新聞系前高級講師呂秉權和另一講師的求情信,指馮後悔干犯《國安法》。

祁志引述馮達浚親撰的求情信,指馮已深切反省,不會再牽涉政治。惟法官陳仲衡關注,馮在信中向泛民和家人致歉,有否特別提及悔意,祁志回應指「後悔是奇怪的事物」,比起空洞的道歉,他在信中提及在獄中成為更冷靜的人。祁志指,馮願意向所有受影響的人致歉。

祁志求情期間提到,馮達浚是本案其中一名最年輕被告之一,他代表的另一被告袁嘉蔚比馮稍為年長,此時犯人欄內的岑子杰和王百羽豎起食指放在唇邊示意安靜。法官陳慶偉提醒,被告不要和公眾溝通,否則會安排他們坐在另一法庭。

警方法庭外檢查路過車輛(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法庭外檢查路過車輛(巴士的報記者攝)

45名罪成的被告分6批求情。14名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及余慧明;31名認罪被告為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及伍健偉。

35+顛覆案中,14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另31人認罪,共45人罪成。法庭於9月3日續聽取最後一批、剩下的2名被告呂智恆及林景楠在西九法院求情。辯方指,兩人均屬「其他參與者」,其中林景楠承認自己是「黃色經濟圈的領頭者」,深感悔疚和反省,曾為控方作供,冀能減刑5成及考慮社會服務令,惟遭法官明言拒絕。全部45名定罪被告已完成求情,法庭稍後將通知各方判刑日子。呂智恆撤銷保釋,即時還柙,而林景楠則續准保釋。

被告呂智恆。(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呂智恆。(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呂智恆的大律師陳世傑求情指,呂盡早認罪,其代表律師於2022年5月12日已去信法庭表示擬認罪,翌月初正式認罪。陳指,呂智恆在案中扮演支援角色,雖曾批評制度和參與初選,惟此實屬選舉必然,應屬「其他參與者」,在初選計劃中屬邊緣人士,角色不重要,即使屬「積極參與者」也只屬低端程度。

陳世傑又指,呂智恆從來無企圖推翻政權,只是企圖阻撓議會,而呂犯案時對法律無知,誤以為合法,加上計劃非常困難、甚至不可能成真。

陳世傑呈上呂親撰的求情信,呂指從小立志做社工,惟因本案定罪令其失去註冊社工資格。呂來自破碎家庭,童年生活困苦,獲領養後感受愛和關懷,生活慢慢改善, 其後成為基督徒,明白當日行為錯誤和幼稚,為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而加入謀劃,感到後悔。自從2021年3月獲保釋,呂珍惜僅有的自由,致力幫助有需要的人。

陳世傑指,否決財案本身沒有違法,呂因對法律無知犯事,沒有任何加刑因素,冀獲三分之一認罪扣減。呂一心服務社區,抱持天真理念踏入政壇,冀法庭寬大處理,讓他重新投入社會;又指本案已具阻嚇性,認為需要療癒式刑罰,所有被告的心靈飽受創傷,冀法庭從輕處罰,使各人從創傷中治癒。

被告林景楠。 (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林景楠。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林景楠的大律師范凱傑求情指,林只屬「其他參與者」,林沒組織謀劃、無出席協調會議、沒簽署「墨落無悔」聲明、亦無出席記者會,而林作出2份無損權益供詞及任控方證人協助控方,根據《國安法》第33條,自動投案供述自己罪行及揭發他人犯罪可減輕處罰。

代表林景楠的大律師范凱傑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林景楠的大律師范凱傑 (巴士的報記者攝)

范讀出林親撰的求情信,林解釋自己由不認罪到認罪的轉變,稱在候審期間透過反覆論證,明白到參加初選是非常幼稚及愚蠢的行為,不會令香港變得更好,只會令社會變得更撕裂和混亂,甚至危害國家安全。參與初選最終可能令特首下台,其實是中了其他別有用心的國家、團體和人的計謀。

林指,透過深切反省,意識到自己要為自2019年起的社會撕裂付上不少責任,因為自己是「黃色經濟圈的領頭者」,深感悔疚和反省,又引用國家主習近平「香港不能亂,也亂不起」的講話,稱自己深切反思過去所做一切後,發現很多香港人包括自己,一直受到很多海外勢力及網絡傳媒的渲染,間接成為反中亂港一分子,故主動聯絡國安處希望認罪,而最真誠的認錯是讓自己日後貢獻社會和國家,又感謝控方讓自己成為證人。

警方今早在法院外查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今早在法院外查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冀法庭寬大處理,讓他履行父親的責任,照顧3子及家人,並希望重新投入中港泰三地,用實際行動抓住香港由治及興的機會,說好香港故事和國家故事。林最後向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尤其是海關和警隊,以及被他影響到的市民朋友真誠道歉。

范指,求情信反映林有真誠悔意,又指當傳媒報導林擔任控方證人後,其店鋪受到破壞,林亦出於安全考量安排家人移居泰國,冀法庭量刑時考慮。

范指,林希望法庭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李運騰法官表示有點不切實際,法官陳慶偉則明言拒絕,指爆竊罪都不會取社服令報告,着勿要求不可能的事,而林在開審日認罪可獲刑期扣減五分一。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45名罪成的被告分6批完成求情。14名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及余慧明;31名認罪被告為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及伍健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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