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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黃碧雲求情指無簽「墨落無悔」聲明 僅為「其他參與者」 岑敖暉承認否決財案危及國安深感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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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黃碧雲求情指無簽「墨落無悔」聲明 僅為「其他參與者」 岑敖暉承認否決財案危及國安深感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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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黃碧雲求情指無簽「墨落無悔」聲明 僅為「其他參與者」 岑敖暉承認否決財案危及國安深感後悔

2024年07月10日 18:30 最後更新:07月11日 08:24

35+顛覆案中,14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另31人認罪,共45人罪成。法庭下午續聽取第四批被告求情。代表被告黃碧雲求情的大律師沈士文指,黃碧雲從沒出席初選協調會議,亦沒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更沒提出要否決財政預算案,不曾作出附和涉案串謀的「正面行為」,在本案角色邊緣及被動,應屬《國安法》下的「其他參與者」。

囚車離開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沈指,黃碧雲在九龍西初選的9名候選人中得票第七,無法出線,她甚至在參加初選論壇時被對手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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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離開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碧雲。(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黃碧雲。(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劉澤鋒。

被告劉澤鋒。

被告岑敖暉。(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岑敖暉。(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王百羽。

被告王百羽。

被告黃碧雲。(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黃碧雲。(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炳良為黃碧雲撰寫求情信  指為「對抗性政治」受害者 

沈呈上由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撰寫的求情信,信中指黃是2019年「對抗性政治」的受害者,沈指以黃碧雲的背景,難以想象她會有意圖顛覆政權,形容她在案中行為與其性格不符。

沈又提及,黃碧雲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完成政治博士,曾於理大任教,2012至2020年擔任立法會議員,除於2010年支持政改方案,在立會增加5個議席,她亦有份促請政府就鉛水事件成立調查委員會,以保障公眾健康。

被告劉澤鋒。

被告劉澤鋒。

劉澤鋒求情指應被列為「其他參與者」

代表被告劉澤鋒的大律師黃錦娟指,劉出身基層,在樹仁大學畢業,一心服務社區,參與「35+計劃」的初心是貢獻香港,誤以為初選計劃合,他參與本案中的時間短,角色輕微,應被列為「其他參與者」。黃又呈上多封親友和牧師的求情信,指劉過往關懷弱勢社群,還押期間修讀會計課程,其好友在信中寄語「雨後會是天晴」。

被告岑敖暉。(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岑敖暉。(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岑敖暉承認否決財案嚴重干擾民生及政府施政  危及國家安全 

代表被告岑敖暉的大律師黃雅斌稱,岑投身政治不為一己利益或喊口號,岑親撰的求情信提到,過去自己帶著個人憤怒行事,陷入仇恨和怨恨,從而驅使他從政和發表涉案言論,惟過去幾年意識到憤怒、仇恨或怨恨會讓世界和他自己走向絕路,不會達到任何有建設性的目標,亦知道否決預算案被視為「政治手段」,會嚴重干擾民生及政府施政,危及國家安全,他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岑又指,與太太分隔逾3年,現時內心最大願望就是回家與太太共渡歲月。

黃雅斌表示,無意貶低、隱藏岑敖暉在涉案串謀的參與程度,但從求情信可見,岑敖暉願意「貼地」服務社區,亦在獄中改過自新。 

被告王百羽。

被告王百羽。

王百羽求情指是「積極參加者」級別  盼早日回家盡孝道 

另一被告王百羽,其代表大律師黃俊嘉陳詞指,王不是初選組織者,屬「積極參加者」級別。對王百羽的名字出現在《墨落無悔》聲明,澄清他沒授權聯署,事後始知《墨落》的存在,又指他投身科技界工作時,亦兼顧社區服務,自此患上高血壓,至今仍要服藥,又對自己未能完成履行區議員職責,深表歉意。

黃又指,王百羽在求情信中指家人是他最珍視的寶物,指他的父母是天下最好,至今仍對他不離不棄,渴望早日回家盡孝道,而他早年購入一單位,本案被捕後無法供樓,靠家人承擔按揭貸款,是他一生中最大錯誤,希望法庭接納其悔意,「他喪失3年自由,亦失去20公斤,但獲得反省自己的寶貴機會」。 

法官關注王百羽是否因聽取了包括首被告戴耀廷在內的意見,而誤以為參與「35+」沒違《國安法》,法官指,王百羽在求情信中沒提及此點,大律師表示,明(11日)會就有關論點進一步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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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敖暉

35+顛覆案中,14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另31人認罪,共45人罪成。法庭於9月3日續聽取最後一批、剩下的2名被告呂智恆及林景楠在西九法院求情。辯方指,兩人均屬「其他參與者」,其中林景楠承認自己是「黃色經濟圈的領頭者」,深感悔疚和反省,曾為控方作供,冀能減刑5成及考慮社會服務令,惟遭法官明言拒絕。全部45名定罪被告已完成求情,法庭稍後將通知各方判刑日子。呂智恆撤銷保釋,即時還柙,而林景楠則續准保釋。

被告呂智恆。(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呂智恆。(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呂智恆的大律師陳世傑求情指,呂盡早認罪,其代表律師於2022年5月12日已去信法庭表示擬認罪,翌月初正式認罪。陳指,呂智恆在案中扮演支援角色,雖曾批評制度和參與初選,惟此實屬選舉必然,應屬「其他參與者」,在初選計劃中屬邊緣人士,角色不重要,即使屬「積極參與者」也只屬低端程度。

陳世傑又指,呂智恆從來無企圖推翻政權,只是企圖阻撓議會,而呂犯案時對法律無知,誤以為合法,加上計劃非常困難、甚至不可能成真。

陳世傑呈上呂親撰的求情信,呂指從小立志做社工,惟因本案定罪令其失去註冊社工資格。呂來自破碎家庭,童年生活困苦,獲領養後感受愛和關懷,生活慢慢改善, 其後成為基督徒,明白當日行為錯誤和幼稚,為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而加入謀劃,感到後悔。自從2021年3月獲保釋,呂珍惜僅有的自由,致力幫助有需要的人。

陳世傑指,否決財案本身沒有違法,呂因對法律無知犯事,沒有任何加刑因素,冀獲三分之一認罪扣減。呂一心服務社區,抱持天真理念踏入政壇,冀法庭寬大處理,讓他重新投入社會;又指本案已具阻嚇性,認為需要療癒式刑罰,所有被告的心靈飽受創傷,冀法庭從輕處罰,使各人從創傷中治癒。

被告林景楠。 (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林景楠。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林景楠的大律師范凱傑求情指,林只屬「其他參與者」,林沒組織謀劃、無出席協調會議、沒簽署「墨落無悔」聲明、亦無出席記者會,而林作出2份無損權益供詞及任控方證人協助控方,根據《國安法》第33條,自動投案供述自己罪行及揭發他人犯罪可減輕處罰。

代表林景楠的大律師范凱傑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林景楠的大律師范凱傑 (巴士的報記者攝)

范讀出林親撰的求情信,林解釋自己由不認罪到認罪的轉變,稱在候審期間透過反覆論證,明白到參加初選是非常幼稚及愚蠢的行為,不會令香港變得更好,只會令社會變得更撕裂和混亂,甚至危害國家安全。參與初選最終可能令特首下台,其實是中了其他別有用心的國家、團體和人的計謀。

林指,透過深切反省,意識到自己要為自2019年起的社會撕裂付上不少責任,因為自己是「黃色經濟圈的領頭者」,深感悔疚和反省,又引用國家主習近平「香港不能亂,也亂不起」的講話,稱自己深切反思過去所做一切後,發現很多香港人包括自己,一直受到很多海外勢力及網絡傳媒的渲染,間接成為反中亂港一分子,故主動聯絡國安處希望認罪,而最真誠的認錯是讓自己日後貢獻社會和國家,又感謝控方讓自己成為證人。

警方今早在法院外查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今早在法院外查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冀法庭寬大處理,讓他履行父親的責任,照顧3子及家人,並希望重新投入中港泰三地,用實際行動抓住香港由治及興的機會,說好香港故事和國家故事。林最後向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尤其是海關和警隊,以及被他影響到的市民朋友真誠道歉。

范指,求情信反映林有真誠悔意,又指當傳媒報導林擔任控方證人後,其店鋪受到破壞,林亦出於安全考量安排家人移居泰國,冀法庭量刑時考慮。

范指,林希望法庭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李運騰法官表示有點不切實際,法官陳慶偉則明言拒絕,指爆竊罪都不會取社服令報告,着勿要求不可能的事,而林在開審日認罪可獲刑期扣減五分一。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45名罪成的被告分6批完成求情。14名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及余慧明;31名認罪被告為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及伍健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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