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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 | 前立法會議員石禮謙為毛孟靜寫求情信 律師指她非組織者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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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 | 前立法會議員石禮謙為毛孟靜寫求情信 律師指她非組織者

2024年07月10日 13:44 最後更新:07月11日 08:25

35+顛覆案中,14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另31人認罪,共45人罪成。法庭於7月10日聽取第四批被告、即「初選」時參選九龍西的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何啟明、黃碧雲,以及功能界別的岑敖暉、王百羽及余慧明。當中何啟明、黃碧雲不認罪受審後罪成,餘下4人包括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認罪,而不認罪的劉偉聰經審訊獲裁定無罪,律政司已提出上訴。

入庭的被告當中,毛孟靜穿米色外套,面帶笑容;而黃碧雲穿花裙藍色褸,有與律師傾談;岑子杰穿黑色短袖恤衫;至於余慧明穿米色外套,相對平靜。而岑敖暉穿米色T恤,與律師傾談了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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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今早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今早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毛孟靜。(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毛孟靜。(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毛孟靜丈夫(左) 亦有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毛孟靜丈夫(左) 亦有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何啟明。(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何啟明。(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35+」顛覆案獲判無罪的李予信(白衣戴帽)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35+」顛覆案獲判無罪的李予信(白衣戴帽)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馮達浚

被告馮達浚

警方法庭外檢查路過車輛(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法庭外檢查路過車輛(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今早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今早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石禮謙撰信為毛孟靜求情:政見迴異但願意交流

大律師黃雅斌代表毛孟靜求情,指毛孟靜勝出九龍西初選,2020年7月22日交提名表格參選立法會,承認是35+計劃的積極參與者,但非組織者,希望法庭以5至6年監禁作為量刑起點。惟法官指審訊期間有證供提及,首被告戴耀廷曾就顛覆計劃的合法性諮詢毛的意見,質疑毛不可能以「對法律無知」作求情理由。

被告毛孟靜。(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毛孟靜。(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雅斌又說,案發時毛孟靜一直質疑否決財政預算案是否有需要,不能排除毛最終不會「無差別否決」,惟法官陳慶偉質疑,當時毛亦提倡「國際戰線」概念,尋求外國支持,黃雅斌回應指此與本案控罪無關,強調毛還柙多年經過反省,明白到否決財案對公眾造成潛在傷害,已感到後悔。

毛孟靜親撰求情信,對自己的參與真誠道歉,信中又提及其丈夫的情況,毛希望可與丈夫共度「餘下時間」;毛又經黃雅斌呈上多封求情信,其中一封屬於前立法會議員石禮謙,他提到即使政治背景不同,但毛孟靜一直願意與被告交流意見。另一封是香港融樂會的求情信,指毛孟靜關注少數族裔和動物權益,在任時創立首個相關屬下委員會。

毛孟靜丈夫(左) 亦有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毛孟靜丈夫(左) 亦有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何啟明呈9封求情信 承諾不再參與政治

代表何啟明的大律師阮偉明,向法庭呈上9封求情信,包括來看雙親、弟妹、女友、前中學校長、大學教授、牧師,以及民協前主席、前立法會議員馮檢基。阮說,馮檢基曾參選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下的立法會選舉,證明他愛國愛港,希望法庭給予他的求情信更多考慮。至於家人的信中形容何啟明為長子,自幼關愛他人,出身草根,篤信基督教,積極協助貧苦大眾。大學畢業後,2015年加入民協服務社區基層,直到因本案被捕後仍努力不懈。

被告何啟明。(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何啟明。(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阮表示,何啟明承諾不會再參與政治,過去幾年修讀神學,望日後以教會力量繼續幫助公眾,又指他將來不會重犯,希望法庭輕判,以3年為量刑起點判刑。

「35+」顛覆案獲判無罪的李予信(白衣戴帽)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35+」顛覆案獲判無罪的李予信(白衣戴帽)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馮達浚律師求情指35+顛覆計劃最終告吹  法官:戴耀庭仍要求進行初選民調

代表被告馮達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就提到,被告犯案初心是希望進入議會服務大眾,與一般的打劫、販毒或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行性質不同,因當中不涉及暴力、金錢利益或魯莽行為,本案被告是為求改變而使用非法手段,強調馮達浚被控串謀罪行,法庭判刑時應考慮《刑事罪行條例》給予合乎比例的判刑。

祁志指,法庭判刑應基於串謀造成的實質後果,「35+顛覆」計劃最終告吹,若該計劃嚴重危害國安,執法人員應會在《國安法》生效後立即對被告作出拘捕,故認為「35+顛覆」計劃對國家安全並沒有實質危害,惟承認自己的陳詞大膽及具爭議性。法官反駁指,戴耀廷的顛覆圖謀未能繼續進行,其中一個原因是政府因為疫情而宣佈將立法會選舉押後,但當時戴仍在要求「香港民意研究所」進行其所謂「初選」計劃相關民調,祁指不能代表戴,法官表示戴的計劃並沒像辯方所指那樣,在《國安法》生效後立即停止。 

祁志續求情指,馮達浚在拔萃男書院及浸大畢業,2016年起服務九龍城區,是年輕作家和政治人物,亦是幼稚的理想主義者、非暴力的街頭抗爭者,馮成長時,社會選舉文化多元,本港有不同語言的報章,通識課是教育制度重要一環,年輕人獲鼓勵發問和辯論,直至《國安法》生效後,串謀爭取權力成為顛覆國家政權的手段,衍生本案。

被告馮達浚

被告馮達浚

浸大講師為馮達浚撰求情信 馮深切反省不再涉足政治

祁志指,馮達浚希望為社區發聲,晉身立法會服務市民,故相信初選合法,法庭應避免判壓倒性刑罰。辯方呈上浸大新聞系前高級講師呂秉權和另一講師的求情信,指馮後悔干犯《國安法》。

祁志引述馮達浚親撰的求情信,指馮已深切反省,不會再牽涉政治。惟法官陳仲衡關注,馮在信中向泛民和家人致歉,有否特別提及悔意,祁志回應指「後悔是奇怪的事物」,比起空洞的道歉,他在信中提及在獄中成為更冷靜的人。祁志指,馮願意向所有受影響的人致歉。

祁志求情期間提到,馮達浚是本案其中一名最年輕被告之一,他代表的另一被告袁嘉蔚比馮稍為年長,此時犯人欄內的岑子杰和王百羽豎起食指放在唇邊示意安靜。法官陳慶偉提醒,被告不要和公眾溝通,否則會安排他們坐在另一法庭。

警方法庭外檢查路過車輛(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法庭外檢查路過車輛(巴士的報記者攝)

45名罪成的被告分6批求情。14名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及余慧明;31名認罪被告為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及伍健偉。

35+顛覆案中,14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另31人認罪,共45人罪成。法庭於7月11日續聽取第四批的9名被告求情,其中代表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何啟明、黃碧雲、岑敖暉、王百羽求情的大律師昨(10日)已陳詞,岑子杰及余慧明今繼續。被告余慧明代表律師今在庭上讀出余親撰情信,指直到今日也認為在立會投票表決改變建制秩序「沒甚麼不對」,唯一過錯在於「太愛香港」,遭法官打斷,直斥這非求情信而是政治論述,著辯方不要在法庭朗讀。另同案被告、控方證人區諾軒為岑子杰撰求情信,指岑信奉非暴力原則,且為反對無差別否決財案的「關鍵人物」。

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6名被告包括岑子杰,王百羽,余慧明,黃碧雲,馮達浚,劉澤鋒今到庭。代表被告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陳詞指,余慧明沒參與初選協調會議、選舉論壇,沒證據顯示與組織者之間曾有任何討論,完全獨自行事,希望反映民意,而非顛覆政權,余不是死硬激進派,只是理想主義者,一直強調使用合法手段,曾主張「大三罷」,正因不欲採取暴力手段,故相信否決財案權力來自《基本法》,但在《國安法》實施後誤墮法網。石認為余應屬最低級的「其他參與者」,最多是次級「積極參與者」中低等刑期量刑。

石書銘在庭上讀出余親撰的求情信,信中指2019年反修例運動,當時過百萬市民和平上街反修例,可惜市民聲音不受理會,最終引發龐大街頭示威,至今5年後政府仍視示威者為暴徒,標籤運動做「黑暴」。

被告余慧明當年的參選海報。(網上圖片)

被告余慧明當年的參選海報。(網上圖片)

辯方大律師讀出余慧明親撰求情信 遭法官打斷  直指無助減刑 

余慧明在信中指,2020年時相信即使街頭示威持續,政府依然會對群眾不滿充耳不聞,但她不欲見到再有更多示威者犧牲被捕,加上政府未能及時採取措施預防新冠疫情社區爆發,她希望進入政治體制參選立法會,加強話語權來打破困局,增加對政府議價能力,但被指控為顛覆國家政權,這在其他民主國家中聞所未聞。 余指法庭的裁決「指五大訴求是空中樓閣,然而其中一項訴求是實現《基本法》承諾的雙普選」,反問若政府認為落實「23條」是其憲制責任,「那麼實現雙普選難道就不是?」。余指,至今仍認為通過在立法會投票以改變現有秩序「並沒甚麼不對」,指「也許我犯下的唯一錯誤,就是我太愛香港」。 

法官陳慶偉打斷石書銘續讀出求情信,直指那不是求情信,而是政治論述,「不要在我的法庭內朗讀」。法官李運騰則指,求情信內容無助減刑。

石書銘解釋,求情信為為余慧明還柙逾千日所得出的想法,惟法官陳慶偉反駁「要讀便在法庭外讀」,指看不到被告在當中有任何悔意。石解釋,余慧明參與政治經驗有限,對定罪存在真誠疑問,陳官回應指「那便不要求情」。

石書銘指,余修讀大學護理系,畢業成為註冊護士,曾任職深切治療部,後轉到醫管局總部任職醫療信息管理助理主任,直至2019年疫情,余慧明才有意參政。石書銘續指,余最初在醫管局員工陣線獲大量同事支持,當時工作無關政治,只關乎公共衛生,冀政府面對疫情有所作為。石指,無論後來余顯得如何激進,最初都只是出於急切要求當權者封關回應訴求,余在本案後非常可能無法再從事護士工作,除牢獄之苦,亦在職業生涯中付出代價。

被告岑子杰。(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岑子杰。(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同案被告區諾軒為岑子杰撰求情信 指岑為反對無差別否決財案「關鍵人物」

代表被告岑子杰的大律師郭憬憲陳詞,指岑子杰的罪責和他人不同,參與串謀的程度較輕。郭表指,辯方早前已呈交書面陳辭,庭上只簡短補充,包括岑子杰於2018年至2020年擔任民陣召集人,與同案控方證人、被告區諾軒撰寫求情信有關。

郭引述區諾軒撰寫的求情信指,區諾軒希望法庭考慮岑子杰的政治取向,寬大處理,區形容岑子杰是在九西協調會議反對無差別否決財案的「關鍵人物」,其意圖於阻止否決財案成為會議共識,具有決定性作用。區又指,岑子杰遵守非暴力原則舉辦遊行,願與警方協調。

警方在庭外戒備。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庭外戒備。 (巴士的報記者攝)

市民入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市民入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45名罪成的被告分6批求情。14名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及余慧明;31名認罪被告為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及伍健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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