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23日有報章關注港島大潭玫瑰園出現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情況,發展局晚上在社交網站撰文,介紹部門的最新執法進度。
局方表示,經調查發現有11間獨立屋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後,地政總署於今年8月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向當中10間獨立屋發出通知,飭令佔用人/業主於今年年底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逾期未符合通知的業主將被檢控。
儘管餘下一間已停止佔用政府土地,但執法行動不會就此停止,地政總署已向相關業主就其在政府土地上建造構築物的行為根據第28章提出檢控。地政總署亦正蒐集證據,視乎情況,考慮對另外10間獨立屋作出類似檢控。
屋宇署過去三年亦就玫瑰園接獲兩宗懷疑有僭建地庫的舉報。當中一宗舉報經署方人員進入屋內視察後發現沒有僭建地庫;而另一宗舉報則由於欠缺詳細資料,故署方未能採取進一步行動。
自紅山半島事件揭示沿海獨立屋僭建和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情況後,屋宇署和地政總署貫徹「風險為本」的執管方針,對周遭斜坡構成安全隱患和風險的嚴重僭建物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情況,透過大規模聯合行動進行執法。至今,兩個部門已向四個大型獨立屋屋苑包括紅山半島、屯門蟠龍半島、大埔海景山莊和西貢飛鵝花園B座採取聯合執法行動。
屋宇署已經向這些屋苑獨立屋業主發出共150張清拆令,地政總署亦就當中70間涉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獨立屋張貼法定通知。一如上述,兩個部門會嚴正執法,除檢控未有遵辦清拆令或通知的業主外,亦正陸續就僭建物和在政府土地建造構築物按各自法例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