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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3名常委包括鄒幸彤等 拒交資料各判囚4.5月

庭審案件

支聯會3名常委包括鄒幸彤等  拒交資料各判囚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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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3名常委包括鄒幸彤等 拒交資料各判囚4.5月

2024年12月20日 17:11 最後更新:12月31日 23:23

支聯會3名常委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2021年未按警方國安處發出的通知書提供資料,被裁定「未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罪成,於2023年3月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監4.5個月。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國家安全尤關重要,判刑須確保反映到法律維護國安的決心,羅指本案屬新法例下首案,判刑上沒案例參考,最終以判囚4.5月為量刑起點,3人並沒減刑因素。

3名被告申請保釋上訴,鄧岳君及徐漢光以原有條件保釋,並撤銷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鄒幸彤則再指保釋條件有礙表達自由拒接受而服刑。

3人認為原審裁判官錯誤裁定控方毋須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且控方並未能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質疑警方通知書欠缺合法基礎。惟2024年3月14日上訴遭駁回, 維持原判,3人須即時服刑。 

3人不服向高院申請上訴至終院之證明書,惟《國安法》指定法官黎婉姬聽取陳詞後拒批出證明書,認為上訴方的議題不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亦只是重複早前理據,沒合理可爭辯之處。3人其後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法官聽取陳詞後,2024年7月31日批出上訴許可,並排期至2025年1月8日審理。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另2名被告梁錦威與陳多偉早前已認罪並各判囚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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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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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更新香港國安法及煽動罪案例摘要 雙語版上載網頁供公眾閱覽

2024年12月28日 10:55 最後更新:11:50

律政司去年12月及本年6月分別推出《〈香港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罪案例摘要》的英文版及中文版,並於28日將雙語版本的內容更新至本年6月30日,涵蓋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發展及其後個別重大案件判詞;更新內容已上載至相關專屬網頁供公眾閱覽參考。

律政司。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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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表示,自有關案例摘要推出以來,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有重要的發展,法庭亦在相關重大案件中頒下重要判詞。律政司編輯整理和撮要這些重要的案例判詞,令公眾可以深入理解《香港國安法》及相關法律,亦有助法律界對《香港國安法》和相關法律的應用和研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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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律政司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於今年6月8日成功舉辦國安法律論壇。為讓市民分享論壇的豐碩成果,律政司特意將論壇的講辭及現場討論彙編及翻譯,並於28日推出《國安法律論壇「回顧與展望 發展新台階」匯編》。《匯編》已上載至律政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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