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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打擊詐騙洗黑錢拘54人涉款1.9億 外籍人士墮虛擬幣騙案被呃7200萬

社會事

警打擊詐騙洗黑錢拘54人涉款1.9億 外籍人士墮虛擬幣騙案被呃7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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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打擊詐騙洗黑錢拘54人涉款1.9億 外籍人士墮虛擬幣騙案被呃7200萬

2025年03月20日 12:04 最後更新:16:42

警方偵破45宗詐騙及洗黑錢案,涉案金額高達1億9千4百萬港元。

為打擊詐騙及洗黑錢案,警方於2025年3月10日至 2025年3月19日展開代號「世爵」的執法行動,並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等罪拘捕35男19女,年齡介乎19至66歲,共偵破45 宗詐騙及洗黑錢案,涉案金額高達1億9千4百萬港元。

警方油尖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關智聰。

警方油尖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關智聰。

警方油尖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關智聰表示,打擊詐騙案件以及相關洗黑錢活動一直都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油尖警區刑事部展開大型拘捕行動,打擊詐騙案件以及洗黑錢案件,行動中警方一共拘捕 54 人,包括 35 男 19 女,年齡介乎 19 歲至 66 歲,報稱職業包括地盤工人,貨車司機,售貨員,侍應,家庭主婦及無業等等。

警方指出,被捕人士罪名包括以欺騙手段處理財產罪及洗黑錢罪。被捕人士的角色大部分為傀儡戶口持有人。45宗詐騙案件類型包括投資騙案、求職騙案、網上購物騙案、貸款騙案、電話騙案等,總損失金額高達港幣1億9千4百萬元,期間警方成功攔截945萬港元犯罪得益作進一步轉移。

至於最高一宗詐騙案件金額涉及7200萬港元,該宗網上投資騙案受害人係一名外籍人士,遭騙徒騙投資虛擬貨幣,將7200萬元轉賬到指定銀行戶口,就該宗案件,警方已經拘捕兩名內地女子,分別30及34歲,報稱家庭主婦及商人,兩名人士已於2025年3月11日,被控洗黑錢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油尖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關智聰。

警方油尖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關智聰。

為加強打擊利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警方會檢控傀儡戶口持有人洗黑錢罪的時候向律政司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今年2月,油尖警區就一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洗黑錢罪罪名成立的傀儡戶口持有人,向法庭成功申請加重刑罰。

該宗案件發生於2022年11月,三名受害人(41歲-60歲本地女子)透過社交媒體認識騙徒,騙徒其後誘使受害人投資虛擬貨幣。受害人不虞有詐,於是根據騙徒指示將合共約1900萬港元存入指定銀行戶口。騙徒其後失去聯絡,受害人於是報警求助。

警方展開「世爵」行動打擊詐騙及洗黑錢, 拘54人 。

警方展開「世爵」行動打擊詐騙及洗黑錢, 拘54人 。

警方經過深入調查,於2023年9月21日拘捕一名24歲本地男子,他報稱倉務員,涉嫌出售自己兩個銀行戶口給犯罪集團用來收取共550萬港元不明來歷金錢,當中包括三名受害人169萬元的騙款,其後警方索取律政司意見控告該名中國籍男子兩項洗黑錢罪名。

2025年2月28日,該名男子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洗黑錢罪名成立,法庭接納控方申請加重刑罰,刑期增加了25%,也就是六個月,總刑期為兩年半。

警方再次呼籲市民切勿借出、租出或賣出銀行戶口,因為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警方提醒,市民收到可疑電話及訊息時,切勿輕易透露個人資料或戶口資料,另外亦可下載防騙事伏APP以識別可疑來電及網站,評估詐騙及網絡安全風險。如有懷疑受騙,可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

就2022年發生的10宗「投資騙案」,警方經調查後拘捕1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並以「洗黑錢」罪將其控告,涉及騙款達670萬港元。

東區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主管偵緝督察謝婉盈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東區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主管偵緝督察謝婉盈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被告星期五(3月21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獲批,被告被判處監禁42個月零20日 。

警方表示,2022年7至8月期間,警方接獲10宗網上投資騙案報案,報案人分別在不同社交平台收到騙徒信息,聲稱具有高回報的投資計劃,誘使報案人在虛假投資平台上進行虛擬貨幣或股票交易,並將錢存入多個本地銀行戶口。其後,當報案人要求提取資金時,騙徒就會以各種藉口拖延付款,或者要求報案人再支付大額手續費,並最終失去聯絡。事件中,10名報案人共損失超過1100萬港元。

香港警察總部

香港警察總部

警方經過調查取得相關傀儡戶口資料,得知一名30歲本地女子持有一個銀行戶口,並經分析後發現女子於2022年7月至同年8月 ,不足兩個月間,清洗超過670萬港元的款項。 其後警方於2023年2月3日將傀儡戶口持有人拘捕,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於2024年6月起訴傀儡戶口持有人一項「洗黑錢」罪。

案件於星期五,也就是2025年3月21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人就「洗黑錢」罪承認控罪,並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案件中,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33%刑罰,亦就是加刑10個月20日,被告其後被判處監禁 42 個月零20日。

警方強調,為提升對騙徒的阻嚇性,會依據案件嚴重性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市民如果租借賣銀行戶口給其他人使用,而該戶口遭不法分子用來處理贓款,就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有見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越趨嚴重,警方就涉及傀儡戶口的適合案件,會與律政司商討及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二十七條申請加重刑罰。

警方指,由2023年10月迄今已經有74名人士因租借賣戶口,在法庭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時被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 1/8至 1/3 不等(也就是3至14個月)。

警方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違法,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不論借出或賣出戶口以用作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於犯罪集團給予的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就適當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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