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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打擊詐騙洗黑錢拘54人涉款1.9億 外籍人士墮虛擬幣騙案被呃7200萬

社會事

警打擊詐騙洗黑錢拘54人涉款1.9億 外籍人士墮虛擬幣騙案被呃7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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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打擊詐騙洗黑錢拘54人涉款1.9億 外籍人士墮虛擬幣騙案被呃7200萬

2025年03月20日 12:04 最後更新:16:42

警方偵破45宗詐騙及洗黑錢案,涉案金額高達1億9千4百萬港元。

為打擊詐騙及洗黑錢案,警方於2025年3月10日至 2025年3月19日展開代號「世爵」的執法行動,並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等罪拘捕35男19女,年齡介乎19至66歲,共偵破45 宗詐騙及洗黑錢案,涉案金額高達1億9千4百萬港元。

警方油尖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關智聰。

警方油尖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關智聰。

警方油尖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關智聰表示,打擊詐騙案件以及相關洗黑錢活動一直都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油尖警區刑事部展開大型拘捕行動,打擊詐騙案件以及洗黑錢案件,行動中警方一共拘捕 54 人,包括 35 男 19 女,年齡介乎 19 歲至 66 歲,報稱職業包括地盤工人,貨車司機,售貨員,侍應,家庭主婦及無業等等。

警方指出,被捕人士罪名包括以欺騙手段處理財產罪及洗黑錢罪。被捕人士的角色大部分為傀儡戶口持有人。45宗詐騙案件類型包括投資騙案、求職騙案、網上購物騙案、貸款騙案、電話騙案等,總損失金額高達港幣1億9千4百萬元,期間警方成功攔截945萬港元犯罪得益作進一步轉移。

至於最高一宗詐騙案件金額涉及7200萬港元,該宗網上投資騙案受害人係一名外籍人士,遭騙徒騙投資虛擬貨幣,將7200萬元轉賬到指定銀行戶口,就該宗案件,警方已經拘捕兩名內地女子,分別30及34歲,報稱家庭主婦及商人,兩名人士已於2025年3月11日,被控洗黑錢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油尖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關智聰。

警方油尖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關智聰。

為加強打擊利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警方會檢控傀儡戶口持有人洗黑錢罪的時候向律政司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今年2月,油尖警區就一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洗黑錢罪罪名成立的傀儡戶口持有人,向法庭成功申請加重刑罰。

該宗案件發生於2022年11月,三名受害人(41歲-60歲本地女子)透過社交媒體認識騙徒,騙徒其後誘使受害人投資虛擬貨幣。受害人不虞有詐,於是根據騙徒指示將合共約1900萬港元存入指定銀行戶口。騙徒其後失去聯絡,受害人於是報警求助。

警方展開「世爵」行動打擊詐騙及洗黑錢, 拘54人 。

警方展開「世爵」行動打擊詐騙及洗黑錢, 拘54人 。

警方經過深入調查,於2023年9月21日拘捕一名24歲本地男子,他報稱倉務員,涉嫌出售自己兩個銀行戶口給犯罪集團用來收取共550萬港元不明來歷金錢,當中包括三名受害人169萬元的騙款,其後警方索取律政司意見控告該名中國籍男子兩項洗黑錢罪名。

2025年2月28日,該名男子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洗黑錢罪名成立,法庭接納控方申請加重刑罰,刑期增加了25%,也就是六個月,總刑期為兩年半。

警方再次呼籲市民切勿借出、租出或賣出銀行戶口,因為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警方提醒,市民收到可疑電話及訊息時,切勿輕易透露個人資料或戶口資料,另外亦可下載防騙事伏APP以識別可疑來電及網站,評估詐騙及網絡安全風險。如有懷疑受騙,可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

一名男子以「保釋金電騙」手法騙取市民金錢,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企圖洗黑錢」及一項「洗黑錢」罪成。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獲批,被告被判處監禁34個月。

警方大埔警區刑事調查第一隊督察李百濠表示,本案屬兩宗發生於2023年4月初的「猜猜我是誰」的電話詐騙案件。案件被捕人士,即被告為一名22歲的本地男子。

李指,2023年4月12日,72歲的女受害人收到自稱為其兒子朋友的陌生來電,對方稱其兒子被警方拘捕,需要港幣12萬元「保釋金」。受害人不虞有詐同意繳款,並將現金交給上門收錢的中國籍男子、即本案被告,涉案財物約值港幣12萬元。

兩日後另一名91歲的女事主收到來電,對方指其兒子遭警方拘捕,需要港幣10萬元作「保釋金」,事主其後亦有聲稱是其兒子的電話,並表示會安排人上門收取該筆款項,但事主收到電話後深感有詐於是報警。警方其後於被告上門收取事主款項期間將其拘捕。

經過徵詢法律意見後,該名男子被控以一項「串謀詐騙罪」或交替控罪「洗黑錢」及一項「企圖洗黑錢」。案件於2025年4月22日於區域法院提堂,經過四日審訊後,被告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被告被判以25個月監禁。為加強「電話騙案」的阻嚇性,警方就判刑申請加重刑罰,經過法庭審視,批准加重1/3的刑期,即9個月監禁,最後被告被判處入獄34個月。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說,警方希望藉此機會向廣大市民作出呼籲,「洗黑錢」屬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市民、特別是年青人切忌貪一時之快,而負上刑事責任留有案底,賠上前程,緊記犯法要負責,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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