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拉扯推撞情況出現
沙田新城市廣場上星期日爆發示威者與警察激烈流血衝突,晚上再有人發起到新城市廣場擾攘,在各層游走,到不同店鋪呼籲店員停止營業。期間有持不同意見男子,與在場擾攘人士發生口角,期間雙方爆發拉扯推撞,情況混亂。
過百市民到新城市廣場擾攘。
有市民爆發口角。網上圖片
一名紅衫男途人與一名黑衫抗議人士發生口角,雙方出手推撞,最後由現場民眾分隔開人,男途人混亂間甩去一隻拖鞋,只好赤腳離開。
男途人甩去一隻拖鞋,只好赤腳離開。網上圖片
有市民爆發口角。網上圖片
過百市民到新城市廣場擾攘。
有人帶頭呼籲去商場內的店舖「參觀」,有市民問店舖職員能否內進,又向職員詢問高層的處理手法,所有商戶包括珠寶店、時裝店等提早停業。
市民張貼標語。網上圖片
客户服務中心櫃枱沒有職員駐守,抗議人士到櫃枱填寫投訴信。抗議人士又將示威標語、沙田衝突相片張貼在櫃枱、商場圍欄玻璃、圍板、商戶門外等等位置。有人將貼有抗議標語的氣球在商場內升空。
有人將貼有抗議標語的氣球在商場內升空。
過百市民到新城市廣場擾攘。
在場抗議的孔先生表示,要求新鴻基地產開記者會解釋,他質疑如果警察不識路, 為甚麼警察不是從同一方向進入商場而是四方八面進入,又要求新鴻基回應,以後如果有警察要求進入執法,會如何處理。
有懷疑假冒記者人士被包圍。
有商戶提早停業。
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衝突,期間有警員制服示威者時遭24歲港大畢業生咬斷右手無名指,事後需休養逾年。港大畢業生被法官陳仲衡裁定擾亂公眾秩序、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蓄意傷人4罪罪成,判囚5年半。斷指的警長早前入稟向港大生索償,高等法院星期四(4月24日)開庭處理。訴訟雙方達成和解,港大生將向警長賠償28萬元。
原告梁啟業由律師代表應訊,已刑滿出獄的被告杜啟華親自到庭。聆案官葛倩兒表示,訴訟雙方達成和解,已簽署「同意傳票」(consent summons),被告杜人杜啟華同意支付28萬元予原告人梁啟業,作爲人身傷亡賠償。
聆案官葛倩兒指,杜啟華同意在4月29日前支付首筆10萬元款項,餘款18萬則於6月3日開始的18個月內支付,每個月於3日前支付1萬元,直至全數繳清。如被告人沒準時支付,則需全數繳清,不可再作分期安排;而原告人有權追討或提訟。被告人杜啟華表示接受此安排,並明白内容。聆案官表示,被告人支付賠償金後,將解除本案的法律責任,而法庭不作訟費命令。
原告為梁啟業,被告為杜啟華。入稟狀指,被告2019年7月14日晚上9時55分於沙田新城市廣場3樓Coach店外施襲,遂入稟追討受傷所造成損失。
杜啟華2021年初被裁定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1期擾亂公眾秩序、襲擊警員葉卓軒、對高級警司梁子健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以及意圖使偵緝警長梁啟業的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地傷害他。
除本案高院索償案外,杜啟華亦面對區院民事訴訟。事發當日受襲的高級警司梁子健亦向杜追討賠償,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下月12日開審,料歷時兩日。
案件編號:HCPI 9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