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兩個月內第5次 美駐港總領事館再發「示威警示」

政事

兩個月內第5次 美駐港總領事館再發「示威警示」
政事

政事

兩個月內第5次 美駐港總領事館再發「示威警示」

2019年07月19日 22:05 最後更新:22:21

呼籲美國公民避免前往示威區域

《逃犯條例》爭議持續,引發多場遊行示威。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下午於網頁再度發出「示威警示(Demonstration Alert)」,是近兩個月以來第5次。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網頁截圖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網頁截圖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下午於網頁再度發出「示威警示(Demonstration Alert)」,指未來兩天在銅鑼灣、維園、灣仔、金鐘、政府總部、添馬公園、中環及終審法院一帶,會有大型示威活動,並指周六及周日在港島舉行的示威,預料有大量示威者參加。警示又指,有關《逃犯條例》修訂的示威活動與政府的回應,已成為「間歇性對抗行動」,呼籲美國公民避免前往示威區域。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再度發出「示威警示」。資料圖片/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網頁截圖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再度發出「示威警示」。資料圖片/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網頁截圖

另外,立法會秘書處則發出通告,指根據警方評估,周日的遊行集會對添馬一帶構成保安風險,秘書處當日只會安排保安人員在大樓提供有限度服務,並呼籲所有大樓使用者不要在當天返回大樓。由於大樓及停車場的出入口可能會被阻塞,議員應避免駕車前往大樓,以免車輛無法進出停車場。秘書處亦指,現時大樓各個保安系統仍有待修復,當遇上緊急事故時,秘書處將無法即時透過廣播,將訊息通知大樓使用者。而行政管理委員會購買的公眾責任保險,只承保正常的辦公活動。

立法會大樓被示威者嚴重破壞。 資料圖片

立法會大樓被示威者嚴重破壞。 資料圖片

立法會大樓遭到嚴重破壞。資料圖片

立法會大樓遭到嚴重破壞。資料圖片

5 名男女被控 2019 年 10 月在灣仔參與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經審訊後僅被裁定蒙面罪成,律政司提出上訴並獲上訴庭撤銷裁決,發還原審區院法官處理,其中 3 人改為認罪,還押至 6 月 25 日判刑。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案發於 2019 年 10 月 6 日,5名被告林顯誠、李安翹、蘇雅賢、謝兆雄、及陳樂燊,被控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李、蘇及謝均承認控罪,餘下 2 人則否認控罪。3 名認罪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案件已拖延數年,對被告造成壓力,希望法庭能給予較大的刑期扣減。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望扣減四分一刑期

李安翹一方求情時,希望法庭考慮她當時攜帶的口罩、手套及防毒面具等,屬於潛在殺傷力不高的物品,她亦沒有主動襲警,建議量刑起點不多於 3 年,又指李安翹案發時極年輕,加上案件審訊的長時間等待,希望獲扣減四分一刑期。

蘇雅賢及謝兆雄一方則指,他們在原審後一直努力更生並服務社會,希望法庭讓他們早日重投社會。

法官高偉雄表示按照過往案例,各被告最多只可獲五分一刑期扣減,由於同案維持不認罪的兩名被告申請重啟案情,決定押後至 6 月 25 日,兩人審訊完成後才判刑,期間 3 名認罪被告需還押。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
熱 · 門 · 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