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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法庭文件日期有誤 黃之鋒涉違反保釋條件機場被捕

政事

疑法庭文件日期有誤 黃之鋒涉違反保釋條件機場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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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法庭文件日期有誤 黃之鋒涉違反保釋條件機場被捕

2019年09月08日 16:56 最後更新:18:23

據悉,法庭文件上就黃之鋒離境日期有誤,裁判官寫了9月12日,故當黃之鋒今午離境時即遭截停。

A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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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嫌參與6月21日圍警總事件,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外出,除了特定時間能出國參與活動外,不能離港,亦須遵守宵禁令,每星期兩次到所屬警署報到,並且不得踏入警察總部一帶。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訊。

黃之鋒。

黃之鋒。

黃之鋒今早在本港機場被「O記」拘捕,《頭條日報》得悉,黃之鋒因違反保釋條件,今晚將被扣押在警署,明早押解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黃之鋒早前與朱凱迪及岑敖暉拜會台北市議會時代力量黨團。網上圖片

黃之鋒早前與朱凱迪及岑敖暉拜會台北市議會時代力量黨團。網上圖片

消息稱,黃之鋒早前獲裁判官批准於今天至22日到德國柏林發表演說後,再到美國紐約接受雜誌訪問,但由於法庭文件上就黃之鋒離境日期有誤,裁判官寫了9月12日,故當黃之鋒今午離境時即遭截停。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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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大二號橋衝突 29歲理大生暴動罪成囚2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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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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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刑時說,被告的衣著及裝備等產生累積效應,他身處案發現場為鼓勵他人使用暴力,壯大暴動者的聲勢,又指暴動罪是嚴重罪行,參考案例必須大力阻嚇集體暴動及破壞行為。案發當日示威者有預謀犯案,非法集結維持兩小時,暴動行為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亦對警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危險。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又指,念及被告本獲判無罪,懷有期望恢復自由,但期間的延誤檢控和波折把他的期望打破,也影響更生進程,最終判監3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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