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主題為「勿忘國恥 歌唱祖國—手拉手歌頌祖國系列活動」
上周末本港多次發生不同政見群眾打鬥衝突,有人發起明日再尖沙嘴廣東道進行唱國歌及遊行活動,已經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市民發起周三尖沙嘴廣東道唱國歌遊行。資料圖片/網上圖片
上周六淘大商場有手持國旗的白衣群眾與黑衣反修例人士打鬥。廣東道海港城向商戶發出通知,明日下午1時半有公眾活動,届時可能有大量人群聚集,建議租戶於必要時依從海港城指引作出緊急應變。
活動主題為「勿忘國恥 歌唱祖國—手拉手歌頌祖國系列活動」,下午 1 時 30 分開始至下午 2 時 30 分結束,在太子酒店外集合,經廣東道西面行人路,前往終點天星碼頭近五支旗桿。主辦方呼籲參加者請勿身穿黑色上衣,請勿戴口罩;如有國旗或香港區旗,請攜帶出席。根據主辦方提交申請文件,預料參加者約800人。
元朗7.21事件,一名46歲男子早前被裁定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成,23日在區域法院判監4年1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表示,法官表示,案發當晚的暴動事件可分為3個階段,與本案有關的階段持續16分鐘,涉及約100人。被告鄧嘉民現身加入白衣人群體約10分鐘,手持藤條站在「白衣人」前線。案發時突然有黑衣人湧到英龍圍並非巧合,他們不是完全無辜,而白衣人則是有預謀行事,事先準備木棍、藤條、發泡膠牌,顯示白衣人預計黑衣人當晚會到達。白衣人襲擊黑衣人的行為帶有仇恨、欺凌、威嚇、滅聲的效果,是「私了」的行為,認為白衣人不應自行執法或用暴力表達不滿,正確做法是應報警。
法官指出,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導致「黑衣人」受傷,但法庭不關注襲擊行為是否由黑衣人及白衣人之間的敵對情況衍生出來,而是關注破壞社會安寧的程度,也同時考慮被告向白衣人提供支援,並身處現場鼓勵其他人參與。
法官又說,辯方以務實方式處理審訊,包括承認本案涉及暴動,有助節省法庭時間,被告亦熱心公益,減刑5個月後,最終監禁4年1個月。
案情指,報稱商人的被告鄧嘉民,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並串謀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