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郵揚言有人建議組織對富臨集團「實施毀滅性打擊」。
自稱「勇武護港聯盟」組織的負責人,向最近曾遭連環破壞的富臨集團,發出恐嚇勒索電郵,指「富臨」破壞香港民主自由,揚言有人建議組織對該集團「實施毀滅性打擊」,但願意給對方「贖罪」機會,勒令集團10日內透過比特幣捐款8000元或以上金額當作贖罪,否則作出嚴懲,直至集團倒閉,「富臨」已報警處理。
昨日網上流傳,富臨集團上月底收到一個電郵勒索,內容指一名自稱「勇武護港聯盟」姓陳負責人收到他人舉報,指出該集團是「親共商戶」,「破壞香港的民主和自由,建議我們對貴公司及相關經營者實施毀滅性打擊」,但有一個方法可以避禍。
電郵提及聯盟負責人「陳生」明白營商艱難,亦明白不得已而為之的苦衷,故願意給「富臨」一次贖罪機會,要求「富臨」10日內捐出零點一個比特幣(約8000元)或以上金額,自此既往不咎,亦不再干涉「富臨」政治立場,電郵強調:「我們儆惡懲奸,但並非一言堂」。發出電郵者同時附上購買比特幣影片示範、相關櫃員機位置及聯盟收款的二維碼,方便按指示捐款。
有關電郵亦附上近期商鋪遭破壞的新聞片段網址,未知與今次事件有否關連。
「陳生」最後留言,若限期內未有依從捐款,聯盟將嚴懲「富臨」及相關經營者,務求在最短時間內令集團「執笠及老細XX剷」。
此外,本月5日亦有網上流傳勒索御藥堂的電郵原文,內容與勒索富臨集團的電郵內容大致一樣,也附帶一模一樣的破壞商店影片,但要求至少收到零點5個比特幣(約4萬元)或以上的捐款,兩者電郵地址雖不一樣,但電郵服務供應商也是來自德國。
對於被指收到勒索電郵,富臨集團回應,有關事件已交由警方處理,暫不作評論。至於被指同樣收到電郵的御藥堂,則對事件不予置評。
富臨集團近日收到同一個勒索電郵。示意圖片
此外,警方發言人表示,本月2日接獲一公司職員報案,指其公司早前收到一個組織的勒索電郵,要求繳付虛擬貨幣。
警方經初步調查後,該公司沒有損失,案件列作勒索,交由黃大仙警區刑事部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名男子被控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7人不認罪受審,案件審訊逾50日,12日(星期四)下午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陳廣池指林卓廷在場煽風點火,裁定林卓廷暴動罪成。其餘6名被告全部暴動罪成,保釋被撤銷。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2日求情,2月27日判刑。
區域法院裁定林卓廷及其餘6名被告全部暴動罪成(巴士的報記者攝)
7名被告依次為43歲林卓廷、35歲庾家豪、37歲陳永晞、31歲葉鑫昇、26歲鄺浩林、48歲尹仲明及26歲楊朗,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
第五被告鄺浩林(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開案陳詞指,大多數白衣人和一群並非身穿黑色衣服的人,在2019年7月21日晚上約10時45分至11時03分,在元朗港鐵站大堂對峙。林卓廷於10時45分在大堂與一些人在付費區內逗留,而那些白衣人則在付費區外面徘徊。大家在某階段相互指罵,一時相互投擲東西,包括水樽。
有部份閘内人士打開雨傘,有些則戴上黃色頭盔。大家對峙一段時間,直至在付費區內一些人在大堂兩邊使用防火水喉射向閘外白衣人。到了11時02分,部份白衣人衝入付費區內追打一些閘内人士。部份閘内人士經樓梯走上港鐵月台。當時一列港鐵仍停留在軌道上,車門打開,尚未離站。部份白衣人走上港鐵月台,甚至進入車廂毆打車內人,包括林卓廷。
林卓廷(資料圖片)
辯方指,林卓廷入元朗是調停,監察及防止罪行。眾多被告都是說他們是路經元朗站。他們沒有意圖參與任何暴動。部分被告說他們擲水樽,用消防喉射水都是合理武力,以圖自衛,保護他人,防止罪行及制止他人破壞社會安寧,甚至行使公民逮捕權。
法官陳廣池指,在相關時段,兩批人是在玻璃圍欄及閘機的分隔下的對峙及漫駡,而不是一對一沒有退路的場景。辯方美其名是自衛、保護他人、防止罪案及制止社會安寧被破壞,都是自圓其說的辯解。
區域法院裁定林卓廷及其餘6名被告全部暴動罪成(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指,在關鍵時段,有些普通巿民仍可如常進出閘機,但不少人則聚集在閘內成為人群。有時不少人打開雨傘、有人擲水樽、有人用長遮向閘外人士作出一些動作、亦有不少人士大聲叫駡,有人用手勢指向白衣人,這些明顯都是挑釁行為的環節。
至於林卓廷叫人不要退、頂住,明顯地是把閘內人群的聲勢增大。港鐵站的閉路電視片段亦見到上層月台有人把雨傘拋到下層。林卓廷更說他說反話,叫白衣人不要走,等警察到。法官不認為他是說反話,目的是挑撥白衣人的對質情緒,煽風點火。
法官表示,林卓廷無可置疑是這非法集結人群的一員。他有著自己的角色及動作。他指駡白衣人。他間中走向前方閘機。他亦把直播作為他行事的記錄,增加他的知名度,亦方便蒐證以便日後由警方執法,打擊對方。法官並不信納林卓廷是以獨立監察人身份出現,亦不相信他是調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