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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生太古城被捕 校長錢大康促公平對待

政事

浸大生太古城被捕 校長錢大康促公平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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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生太古城被捕 校長錢大康促公平對待

2019年11月04日 09:43 最後更新:09:44

校方已聯絡被捕學生的家人,並安排律師。

浸會大學校長錢大康向師生發信,指浸大編委會新聞系一名學生,昨晚9時許在太古城採訪示威活動期間被捕。

錢大康在信中表示非常關注涉事學生的情況,正聯絡相關政府部門。資料圖片

錢大康在信中表示非常關注涉事學生的情況,正聯絡相關政府部門。資料圖片

錢大康在信中表示非常關注涉事學生的情況,正聯絡相關政府部門,希望被捕學生獲公平對待。而包括新聞系系主任在內的浸大教職員,已到警署了解情況並提供協助,校方亦已聯絡被捕學生的家人,並安排律師提供法律支援。

被捕學生。浸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fb轉載Now新聞截圖

被捕學生。浸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fb轉載Now新聞截圖

浸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昨晚9時21分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發文,指被捕的男生正在場執行採訪職務,且配戴有編委會的有效記者證,及記協學生會員證,也未參與任何前線示威行動,會方強烈譴責警察無理拘捕,打壓新聞自由。

錢大康向師生發信,指浸大編委會新聞系一名學生,昨晚9時許在太古城採訪示威活動期間被捕。資料圖片

錢大康向師生發信,指浸大編委會新聞系一名學生,昨晚9時許在太古城採訪示威活動期間被捕。資料圖片

浸大學生會及後於昨晚10時22分也在其facebook專頁發文,對警察多番針對學生之濫捕行為,再一次予以強烈譴責,並要求警方馬上釋放昨晚被捕的浸大學生。

該名學生在昨晚9時於太古城中心採訪期間被捕。資料圖片

該名學生在昨晚9時於太古城中心採訪期間被捕。資料圖片

5 名男女被控 2019 年 10 月在灣仔參與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經審訊後僅被裁定蒙面罪成,律政司提出上訴並獲上訴庭撤銷裁決,發還原審區院法官處理,其中 3 人改為認罪,還押至 6 月 25 日判刑。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案發於 2019 年 10 月 6 日,5名被告林顯誠、李安翹、蘇雅賢、謝兆雄、及陳樂燊,被控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李、蘇及謝均承認控罪,餘下 2 人則否認控罪。3 名認罪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案件已拖延數年,對被告造成壓力,希望法庭能給予較大的刑期扣減。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望扣減四分一刑期

李安翹一方求情時,希望法庭考慮她當時攜帶的口罩、手套及防毒面具等,屬於潛在殺傷力不高的物品,她亦沒有主動襲警,建議量刑起點不多於 3 年,又指李安翹案發時極年輕,加上案件審訊的長時間等待,希望獲扣減四分一刑期。

蘇雅賢及謝兆雄一方則指,他們在原審後一直努力更生並服務社會,希望法庭讓他們早日重投社會。

法官高偉雄表示按照過往案例,各被告最多只可獲五分一刑期扣減,由於同案維持不認罪的兩名被告申請重啟案情,決定押後至 6 月 25 日,兩人審訊完成後才判刑,期間 3 名認罪被告需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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