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斥內地客「返大陸」、「支那人」。
反修例示威者下午在上水廣場及新都廣場聚集,便衣警察、防暴警察進入商場驅散示威者,帶走十多人。示威者之後轉為滋擾內地旅客和懷疑運水貨人士,指斥「返大陸」、「支那人」。
男子疑拍攝被人毆打。
一批防暴警察傍晚6時再度進入上水廣場驅散人群,並噴胡椒噴霧。一名白衣男子被指拍攝示威者,之後大批示威者圍住男子「私了」,有人搶走白衣男子的手機,並對他拳打腳踢 。男子在混亂間頭部受傷。在場一名紅衣男子被警察制服帶走,掙扎期間曾拉住一名防暴警身上的長槍,遭警員用警棍打手後才放手。
上水示威者包圍內地客。
懷疑遇襲受傷的男子由現場急救義工處理,防暴警察稱已經安排救護車。到晚上6時半後,上水廣場外警員向在場人群舉藍旗警告,要求在橋上的人散開,配合解封天橋,之後警方防線就沿天橋向新都廣場方向推進。行人天橋在晚上近6時45分解封,防暴警員現時仍在另一邊連接港鐵上水站的天橋戒備。
男子疑拍攝被人毆打。
大批黑衣示威者拉扯內地旅客的背包及隨身袋,甚至用腳踢行李篋。一名被懷疑運水貨的女子被搶去購物袋,化妝品和護膚品散落一地。有多名女子被示威者包圍指罵,有女途人手上一袋物品被示威者投擲落天橋下。
防暴警察制服紅衣男子。
有兩名途經婦人指罵示威者,之後被包圍及腳踢,有人追趕她們,兩人受驚及後跑入上水港鐵站。要由港鐵職員帶入控制室暫避。
男子疑拍攝被人毆打。
男子疑拍攝被人毆打。
防暴警察制服紅衣男子。
元朗7.21事件,一名46歲男子早前被裁定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成,23日在區域法院判監4年1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表示,法官表示,案發當晚的暴動事件可分為3個階段,與本案有關的階段持續16分鐘,涉及約100人。被告鄧嘉民現身加入白衣人群體約10分鐘,手持藤條站在「白衣人」前線。案發時突然有黑衣人湧到英龍圍並非巧合,他們不是完全無辜,而白衣人則是有預謀行事,事先準備木棍、藤條、發泡膠牌,顯示白衣人預計黑衣人當晚會到達。白衣人襲擊黑衣人的行為帶有仇恨、欺凌、威嚇、滅聲的效果,是「私了」的行為,認為白衣人不應自行執法或用暴力表達不滿,正確做法是應報警。
法官指出,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導致「黑衣人」受傷,但法庭不關注襲擊行為是否由黑衣人及白衣人之間的敵對情況衍生出來,而是關注破壞社會安寧的程度,也同時考慮被告向白衣人提供支援,並身處現場鼓勵其他人參與。
法官又說,辯方以務實方式處理審訊,包括承認本案涉及暴動,有助節省法庭時間,被告亦熱心公益,減刑5個月後,最終監禁4年1個月。
案情指,報稱商人的被告鄧嘉民,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並串謀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