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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14歲中槍少年認暴動罪下月判刑 還押待教導所報告

政事

元朗14歲中槍少年認暴動罪下月判刑 還押待教導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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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14歲中槍少年認暴動罪下月判刑 還押待教導所報告

2021年03月19日 14:56 最後更新:16:25

少年今在粉嶺裁判法院的少年法庭承認暴動罪。

前年10月4日《禁蒙面法》示威,元朗區有便衣警員遭示威者包圍襲擊,示威者更向他投擲汽油彈,警員鳴槍反擊,打中14歲的少年,該少年今在粉嶺裁判法院的少年法庭承認暴動罪,至於另一項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則獲控方不予起訴。法庭下令被告還押至4月7日判刑,以候索取教導所報告。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現年15歲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4日在元朗大棠路及青山公路近元朗段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案發當晚9時左右大批示威者在元朗區堵路示威,反對《禁蒙面法》,一名便衣警陳港橋駕車返回元朗警署時,途中遭逾30名示威者包圍。示威者要求陳出示委任證,有人更拍打車窗,打開車門搶走其警棍。

張秀賢fb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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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下車即遭人從後扯頸,更覺有人欲搶去警槍,陳覺得生命受威脅,於是開了一槍,但在場人士沒有理會,有人更兩度投擲汽油彈至陳腳邊,導致陳燒傷,警槍亦跌到地上。其他警員到場增援,把陳送院。

救護員亦將中槍被告送院,證實左大腿有槍傷,肌肉層有3塊子彈碎。

張秀賢fb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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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翻看現場錄影片段,發現被告在便衣警受襲時站在附近,於是將被告拘捕。

陳則額頭裂傷,手臂等多處瘀傷,全身2%皮膚燒傷。其車輛的泵把甩掉,車窗車門破爛,維修費用超過14萬港元。

少年今在粉嶺裁判法院的少年法庭承認暴動罪。 資料圖片及張秀賢fb圖

少年今在粉嶺裁判法院的少年法庭承認暴動罪。 資料圖片及張秀賢fb圖

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中,多名身穿黑衣人士拆除鐵欄,向警方投擲磚頭及汽油彈等。「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同日被捕,經審訊後被裁定罪脫。律政司上訴後案件發還重審,早前裁定陳虹秀暴動罪成,暫委法官鍾明新星期三(9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時指,涉案暴動非常嚴重,惟考慮各人由原本被判無罪,重審後被定罪及須要監禁,加上漫長司法程序中飽受壓力,遂給予10個月刑期扣減,最終判處陳虹秀入獄3年9個月,另3人被判入獄2年5個月。

2019年8.31灣仔衝突案,社工陳虹秀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8.31灣仔衝突案,社工陳虹秀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4名被告依次27歲補習老師賴姵岐、32歲電腦程式員鍾嘉能、27歲廚師龔梓舜及48歲社工陳虹秀,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暫委法官鍾明新在判刑時指,案中暴動情節極為嚴重,考慮對公眾滋擾、警民關係受損等因素,合適的量刑起點為監禁5年, 惟原審至今亦已歷時5年,考慮到被告在5年來所承受的壓力,酌情扣減10個月刑期,因陳虹秀有良好背景及無案底,刑期下調至監禁3年9個月;另外認罪3名男女則因年輕獲減刑3個月,判囚2年5個月。

區域法院。

區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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