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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虹秀暴動罪成 孫玉菡指社工註冊局會法依處理續牌

政事

陳虹秀暴動罪成 孫玉菡指社工註冊局會法依處理續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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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虹秀暴動罪成 孫玉菡指社工註冊局會法依處理續牌

2025年03月12日 10:40 最後更新:11:57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相信社工註冊局會依法依規,處理被裁定暴動罪成的陳虹秀社工註冊和續期申請。

2019年8.31灣仔衝突案,社工陳虹秀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8.31灣仔衝突案,社工陳虹秀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工陳虹秀被控2019年參與暴動的案件發還重審,昨天(3月11日) 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立,即時還柙候判。

孫玉菡表示,社工的註冊或續期需要跟隨《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要求,條例訂明如果犯上指明罪行,社工註冊局要按法律要求要履行職責,相信社工註冊局會依法依規處理續牌申請,包括被裁定暴動罪成的陳虹秀的續期要求。

他說,只要跟法例做就會妥當,他有絕對的信心社工註冊局會依法處理好陳虹秀的續牌申請,如果法例有要求拒絕,他相信當局會根據法律處理。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資料圖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資料圖片

陳虹秀被控一項暴動罪,指她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她一度被裁定表證不成立,2023年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昨天在區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案件由事發、首次審訊獲裁定表證不成立、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重審,至今歷時逾5年半。

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中,多名身穿黑衣人士拆除鐵欄,向警方投擲磚頭及汽油彈等。「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同日被捕,經審訊後被裁定罪脫。律政司上訴後案件發還重審,早前裁定陳虹秀暴動罪成,暫委法官鍾明新星期三(9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時指,涉案暴動非常嚴重,惟考慮各人由原本被判無罪,重審後被定罪及須要監禁,加上漫長司法程序中飽受壓力,遂給予10個月刑期扣減,最終判處陳虹秀入獄3年9個月,另3人被判入獄2年5個月。

2019年8.31灣仔衝突案,社工陳虹秀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8.31灣仔衝突案,社工陳虹秀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4名被告依次27歲補習老師賴姵岐、32歲電腦程式員鍾嘉能、27歲廚師龔梓舜及48歲社工陳虹秀,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暫委法官鍾明新在判刑時指,案中暴動情節極為嚴重,考慮對公眾滋擾、警民關係受損等因素,合適的量刑起點為監禁5年, 惟原審至今亦已歷時5年,考慮到被告在5年來所承受的壓力,酌情扣減10個月刑期,因陳虹秀有良好背景及無案底,刑期下調至監禁3年9個月;另外認罪3名男女則因年輕獲減刑3個月,判囚2年5個月。

區域法院。

區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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