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星期三恢復二讀被喻為《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強調,日常網上活動不會涉及刑事責任,在婚宴上播歌不用坐監,即使侵權亦只會被追究民事責任。

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 (資料圖片)

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 (資料圖片)

梁家麗指有人擔心在婚宴播歌及重唱歌曲上載至網站入獄,這些都是不正確。她解釋不少酒店已支付版稅,可讓新人使用音樂,即使需要負法律責任都只會是民事責任。

梁家麗重申法例修訂後的刑事門檻與現時一樣,網上改圖改歌、將自己唱的歌放上網都不會取代原作品,毋須負上刑責。她說只有大規模傳播侵權作品,令版權持有人受到經濟損害,才需負刑責。

插畫家以畫作表達對草案通過的憂慮。 (網上圖片)

插畫家以畫作表達對草案通過的憂慮。 (網上圖片)

有團體及議員提出以「開放式豁免」取代「公平使用」,但梁家麗認為「開放式豁免」範圍比「公平使用」更不清晰。她說今次版權條例修訂主要是在數碼環境中,更完善版權制度,提出的豁免令合理使用版權作品的範圍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