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刺客,最著名當然是刺秦失敗的荊軻,除他之外,歷史上出現過多位刺客,以男性居多。當然也有女性,主要因為家族情仇,一時衝動行事。不過,清末民初時期,倒是有一位很特別的女刺客,她不但出身於富裕家庭,後來還成為中國歷史上首位女博士。
這位女中豪傑名叫鄭毓秀。不但如此,她還曾經擁有多個「第一」頭銜:民國政府第一位省級女性政務官、第一位女性出任地方法院院長與審檢兩廳廳長、第一位非官方女性外交特使、第一位參與起草《中華民國民法典草案》的女性、中國第一位獲得博士學位的女性律師,哦──還有一個更牛的:「民初第一女刺客」。
像這樣一位文才出眾的女子如何跟粗暴冷血的「刺客」扯上關係呢?還被封為「頭號女刺客」呢。她到底跟誰有如此深仇大恨呢?以前述這麼多個「第一」的背景來看,鄭毓秀顯然非一般女子,因為她要刺殺的是阻擋時代車輪向前滾動、大名鼎鼎的袁世凱!
1912年1月16日早晨,北平城內的街道冷冷清清,店舖林立的東華門前人影稀疏。不遠處的祥藝坊酒樓有七、八個人圍坐在一起,大聲談笑,眼睛卻總在觀望窗外路面動靜,似乎在等待著甚麼。
隨著一連串清脆的馬蹄聲,兩輛馬車疾馳而來。當前面一輛馬車正經過祥藝坊酒樓,突然有一包東西從酒樓內飛出。一聲巨響,頓時黑煙沖天,馬匹瞬間倒地,街上亂成一團。一群警衛迅速趕來,包圍酒樓,不久,裡面傳出爆炸似的尖銳槍聲。許久,後面那輛馬車上走出一個身型肥碩的人,正是當時得令的袁世凱!
顯然,暗殺行動沒有成功。這次行動由同盟會革命黨人精心策劃並實施,黨人鄭毓秀正是組織者和參與者。不過,刺袁未遂,在11天之後,她組織的另一次刺殺清末立憲派大臣、宗社黨首領良弼的行動卻成功了──那是同盟會京津分會成員彭家珍以自殺式投擲炸彈,自己當場犧牲,良弼被炸斷左腿,兩日後傷重死亡。
時隔17天,也即1912年2月12日,末代皇帝溥儀宣布退位,中國上千年的封建帝制宣告結束。自此,中國的歷史翻開了嶄新的一頁。
自我犧牲的彭家珍不但是同志,更是鄭毓秀姐姐的男朋友,兩姐妹為烈士殉難抱頭痛哭。加上自己的革命黨人身份也暴露了,鄭毓秀不得不逃亡法國。
這位鄭毓秀,到底是何許人?竟有如此膽識!1891年3月20日,鄭毓秀出生於廣東省新安縣西鄉鄉屋下村(今為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樂群村)一個封建官吏家庭。祖父鄭姚為香港富甲一方的地產商人,父親是當朝戶部官吏鄭文治,家世顯赫。
鄭毓秀自幼聰明好學,但性格叛逆,具有反抗精神。從小不肯纏足;十幾歲時,反對父母的包辦婚約,主動退婚,離家出走,去天津教會學校讀書。16歲時,鄭毓秀隨姐姐到日本留學,在那裡受到孫中山反清革命思想的薰陶,在廖仲愷推薦下,加入了同盟會,成為這個反政府組織的一員猛將。
回國後,她為革命黨人運送炸藥,並參與清末民初的多次暗殺政要活動,除了前述的袁世凱和良弼外,還有1910年刺殺晚清攝政王載灃。
1914年,鄭毓秀開始在巴黎學習法律,1917年獲得巴黎大學法學碩士學位,隨即加入法國法律協會。
在法國期間,家境富裕並學有所長的鄭毓秀不時資助勤工儉學的學生。在電視劇《我們的法蘭西歲月》中有一集,講到鄧小平和小叔在上海被騙錢,買不起船票,求助於駐法公使,卻被其秘書耍了一番,差點錯過赴法的機會,幸得鄭毓秀出手,最後及時登上郵輪。
1919年,「巴黎和會」召開期間,中國作為戰勝國,也派代表出席了會議。鄭毓秀因精通英、法兩語,被任命為巴黎和會代表團成員,擔任聯絡和翻譯工作。由於擔心中國代表團在壓力下簽署凡爾賽條約,在簽字日的前一日(即6月27日),她暗地裡組織了300多名留法學生和華工,包圍了首席代表陸徵祥養病所在的聖‧克盧德醫院,要求他不要在「和約」上簽字。
期間,鄭毓秀被推舉為代表與中國外交總長兼代表團長陸徵祥談判,竟導演了一場著名的「玫瑰槍事件」──她事先在花園裡折了一根玫瑰枝藏在衣袖裡,隔衣頂住陸徵祥,聲色俱厲地說:「你要簽字,我這支槍可不會放過你。」(編者按:也有另一個說法──根據《顧維鈞回憶錄》記錄,1919年6月27日在聖·克盧德聚眾事件中被留學生圍困及被鄭毓秀恐嚇的是代表團秘書長岳昭燏,並非陸徵祥。)
如此膽識和智慧,加上樂於助人和好打不平,鄭毓秀在留學生中的威望很高。1925年,她獲得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成爲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女性法學博士,也是目前有確切資料可查的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接著,她被北京政府任命為駐歐調査委員。
在巴黎期間,鄭毓秀遇到了小她十歲的學弟魏道明,兩人談起「姐弟戀」,並最終修成正果,魏道明成為了陪伴她一生的人。1926年,這兩個法學博士回國,聯手開辦了律師事務所。按照當時的法律,女性不能擔任律師,他們就改在法租界開設。自此,她不但親自披長袍打官司,並開始從政。
在成功為被上海當局逮捕的南方政府派大學教授楊杏佛辯護而使其獲得釋放後,她當選西山會議派(屬國民黨右派)的國民黨第二屆候補中央監察委員。1927年4月,鄭毓秀任江蘇省政務委員會委員,年末成爲上海臨時法院院長,但未就任。
政治前途上,她接連被遴選為國民黨上海市黨部委員,江蘇省政務委員會委員,並升任到江蘇地方檢察廳廳長,兼上海法政大學校長。1928年,她任國民政府駐歐特使,特別負責中國和法國的雙邊友好事務。同年中歸國,11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員,是成為51名立委中兩名女性之一(另一位為宋美齡)。其間她任民法編纂委員,為五位編纂委員中唯一的女性,在起草中華民國民法草案時特別提出增加多條女性權利保護條文。
抗日戰争爆發後,她獲委任為教育部次長。1942年,由於夫君魏道明任駐美國大使,她隨行赴美。戰後,這對夫婦再回國。1948年1月,鄭毓秀投身第一屆立法委員的選舉,角逐上海市全國分區立委,順利當選。
不過,人不可能永遠都是人生勝利者,達到生命的頂峰後,難免走下坡,但這條下坡之路如何走,卻因人而異,也因選擇而異。這位開風氣之先的女中翹楚,人生最後的十年,過得並不如意,屬晚景悽涼。她的一生,有風光,有建樹,但也有不少備受爭議之處。那是後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