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滅六國後,並未將郡縣制推廣至所有地方,而是疆域內保留一個小小的、半獨立的衛國。秦始皇為何不滅掉它,流傳下來的有三大原因,最為流行的說法是,秦國因為感激衛國人商鞅、呂不韋的功績,故破例保留他們的祖國。商鞅在秦國推行變法,將一個落後的秦國,塑造成頭號軍事強國;至於呂不韋則有扶立莊襄王(子楚)、輔佐秦始皇(嬴政)的大功勞,坊間更盛傳呂不韋為嬴政的生父。
所以,因感念二人的功績而保存衛國,似乎也順理成章。但是,秦國一向本性殘酷,司馬遷著《史記·屈原賈生列傳》載:「秦,虎狼之國,不可信,不如無行」,更甚的是,商鞅、呂不韋雖然有功於秦國,但最終都因罪被殺或自殺,說「感念」於兩人,有點自相矛盾。
也有觀點指,因為衛國多君子之士、世風純正,讓秦始皇不忍心將其吞滅。的而且確,衛國在紛亂中存在八百多年,期間,經歷數次亡國危機均能奇蹟捱過,這也因衛國本身的賢士積極奔走不無關係,《史記·衛康叔世家》也載:「衛多君子,其國無故」。然而,一聯想到秦國與嬴政的一貫作風,這種觀點也是牽強。
以上的說法有點不切實際,那究竟為何秦始皇要保留衛國?其中能夠推斷原因,主要有以下兩點:首先,衛國早已是秦國的附庸國。戰國後期各國爭霸,處在夾縫中的衛國日漸衰弱,到了最後只剩下了濮陽城。公元前254年,魏國憑藉武力殺死衛懷君、扶立元君時,衛國已經失去獨立國家的地位,徹底淪為附庸。13年後,秦國攻取濮陽,再度把衛元君遷到野王城,並置於自己的保護之下。至此,衛國由魏國的附庸國,轉變成為秦國的附庸國。
換句話說,在秦始皇未統一江山時,衛國已名存實亡。既然如此,再度吞併行動也許是多餘的了,如果秦國不想保留衛國,只需一紙詔書廢黜衛國國君即可,這也是衛國正式滅亡時,史書用「廢」字,而不是用「滅」字的原因。
另一方面,秦國要保留衛國作為「樣辦」,在形式上宣示對百越地區的統治權。秦始皇要征服的目標,其實並不僅限於山東六國,還有百越地區,即是中國南方沿海一帶所有少數民族,這些地區多部族、地域廣,也相對落後,即使派兵征服,也難以有效管治。
所以,秦始皇在征服上述地區後,為了有效的控制,採取「間接管治」的方式,將各部族首領都封為「君」,《史記·東越列傳》載:「閩越王無諸及越王海王搖者,其先皆越王勾踐之後也,姓鄒氏。秦已並天下,皆廢為君長,以其地為閩中郡」。讓他們以附庸國君的名銜,在保持半獨立下效忠於秦,以後才逐漸向郡縣制過渡。
所以,為了證明各「君」治下的地區也是帝國疆域,皇帝對「君」有絕對的宗主權,在中原有一個衛國做「樣辦」,也許是衛國仍被保留的深意。
被秦國視為附庸的衛國,在六國滅亡的大背景下存續了12年,直到秦二世元年(前209年),衛國最後一位君主衛君角才被廢為庶人,立國超過830年的衛國正式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