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還柙的反對派初選案被告之一鄒家成與另外2名女律師,涉嫌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被警方拘捕。
鄒家成的面書專頁發文,指鄒家成早前因被懲教署禁止收取書籍,擬寫信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但「被懲教人員阻撓下」無法送出,於是改為透過律師寄出信件。結果他和2名協助他的女律師都被拘捕。
網上馬上有議論指「犯人投訴無門」。
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具體評論,但也可以普及一下法律常識。
1. 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
據《監獄條例》第18(1),禁止將未經授權的物品引進或帶離監獄。條例禁止任何人如將任何槍械、彈藥、武器、工具、令人醺醉的酒類、鴉片或其他藥物、煙草、金錢、衣物、糧食、信件、文件、書簿或任何其他物品帶進或攜離監獄,一經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及監禁3年。
律師應該有此法律常識,知道不能代犯人把信件或文件攜離監獄。因為犯人寄出監獄的信件要經審查。
2. 在囚人士有眾多申訴渠道。
囚犯申訴渠道包括1。 署內途徑,可向任何當值職員以至懲教署長申訴。
2. 署外申訴途徑,包括巡獄太平紳士;申訴專員公署;立法會議員;廉政公署;平等機會委員會;個人資料私穩專員公署;有關的非政府組織; 及其他政府政策局或部門。
由於我是太平紳士,有多次巡視監獄經驗,對這些申訴渠道知之甚詳,也有親身經歷。
首先,太平紳士巡視是一個有效的申訴渠道。每次巡視都有一名官守太平紳士和一名非官守太平紳士一起進行。懲教署人員會帶太平紳士到每一個監倉,問囚犯: 「太平紳士巡視,若有投訴可以講。」囚犯大多沒有投訴,但若有人投訴,太平紳士巡視完之後,便會坐下來細聽犯人的投訴,詢問來龍去脈。然後由懲教署先作內部調查,向太平紳士提交報告,若太平紳士認不滿意署方解釋,可以繼續跟進。我也曾接觸一些犯人,經常投訴,署方和太平紳士也要耐心處理。
其次,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也有渠道,我就留意到牢房內就有申訴專員公署接收投訴的信箱,犯人可以寫信投訴。 若真的有人寫信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但被懲教人員阻撓下無法送出,他們可以直接向太平紳士投訴。所以看不到有投訴無門的情況。
3. 投訴要按程序做。
所有囚犯被收納進懲教院所時,均會獲安排參加啟導班,接收關於院所日常程序、規則及規例等資料。懲教人員亦會向在囚人士講述他們的申訴權利及途徑。
坐監不是渡假,囚犯會失去人身自由,懲教署會檢查犯人收取的物品,認為適合才轉交。懲教署亦會審視囚犯寄出的信件,以防囚犯和外界聯繫作違法行為。囚犯不能繞過懲教署做這樣做那樣的事情。
這個社會上有不同的思維模式, 一種是「合法依規」,按合法合規的方法做事,很多事也可以做。另一種是事事挑戰,但若對法律無知,就很容易犯法。一個社會要建立「合法依規」的思想,才容易持守法治。
盧永雄
西方對香港的雙重標準,真的到了令人齒冷的地步。
「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RSF)發表最新的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香港的排名跌至歷史新低點,在18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140。「無國界記者」指,香港的情況跌入「非常嚴重」範圍,歷史上首次在新聞自由地圖上顯示為最差的紅色,外媒被拒入境,本地傳媒又被查稅等等。
我專門去「無國界記者」網站看一看它的排名,看看比香港排名高的地區,有什麼新聞自由操作,值得香港學習觀摩。
看到台灣排24。台灣綠營政府對不喜歡的媒體直接關停,在2020年就決定不續牌給藍營電視台中天新聞台,理由是中天新聞台內控機制失靈,以及持有人蔡衍明嚴重介入新聞製作等。用「無國界記者」的標準,這些理由全是莫須有的理由,可能「無國界記者」喜愛獨派政府,就把台灣捧到天上去。
看到美國排57。美國的新聞有那麼自由嗎?據記錄美國違反新聞自由的智庫「新聞自由追蹤者」數據顯示,2022年全美發生128起違反新聞自由的事件,其中攻擊新聞記者40宗,逮捕或起訴15宗。2023年,美國至少12名記者被捕及面臨指控,多名記者因正常新聞報道遭刑事定罪。所以說香港起訴記者,美國對記者也絕不客氣。
到特朗普政府上任就更厲害了,他把《美國之音》封掉,因為那裏有很多他不喜歡的記者。美國政府亦以「媒體年度輪換計劃」為由,更換傳媒在官方大樓內的採訪資格名單。被撤銷的4間媒體,都曾報道特朗普負面新聞。特朗普對《美聯社》最不客氣,因為《美聯社》不肯把墨西哥灣改名美國灣,特朗普一度直接禁止《美聯社》進入白宮採訪。
當然更嚴重的是殺害記者了,這些情況屢見不鮮。當中最典型的是「維基解密」公開的美國駐伊拉克軍隊一段秘密片段,顯示美軍阿帕奇直升機2007年7月12日在伊拉克巴格達向手無寸鐵者開火,路透社伊拉克籍攝影記者納米爾努爾-艾爾丁和司機賽義德查馬赫,遭美軍殺害。其實美軍涉嫌殺害記者的事件有很多,這件事的震憾性在於有影片記錄完整事發經過。事後並無美軍要負上殺人的責任,亦無跡象顯示美國有任何措施可以阻止類似事件再發生。「無國界記者」把美國排上57的高位,在他們的眼中,記者的命不是命。
也看到以色列排112位,這就更精彩了。2023年以軍攻入加沙,當年11月2日,巴勒斯坦電視台記者穆罕默德(Mohammed Abu Hatab)及其11名親屬,在加沙南部汗尤尼斯的家中遭以色列軍隊空襲,全部喪生。噩耗令穆罕默德正在做直播的同僚崩潰,對着鏡頭失聲痛哭。
記者在鏡頭前被殺也所在多有。2022年5月11日清早,《半島電視台》最知名巴勒斯坦記者──夏琳.阿布阿克利赫(Shireen Abu Akleh)──在報導以色列軍隊掃蕩巴勒斯坦難民營時,遭以軍打來的子彈貫穿頭部,當場死亡,終年51歲。
敢問「無國界記者」,香港有殺過一個記者嗎?有什麼比記者的生命更重要?為什麼這些公然射殺記者的國家的新聞自由排名,比香港高那麼多?死了的記者還有自由嗎?面對強權不敢吭一聲的「無國界記者」,憑什麼對香港指指點點?你們那麼厲害,先去為死去的巴勒斯坦記者討回公道吧。
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保障新聞自由。但新聞自由是有邊界的,沒有濫發假新聞的自由,沒有煽動香港暴亂的自由,也沒有接受外國政府資助顛覆香港政府的自由。香港新聞界是專業的,但也有被政治凌駕的慘痛歷史,對2019年的慘痛教訓,我們沒法忘記。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