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勇者們」要認識美國的「國家利益」

博客文章

「勇者們」要認識美國的「國家利益」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勇者們」要認識美國的「國家利益」

2023年11月09日 18:30

昨天提到,有美國記者著書大爆黃之鋒曾尋求美國政治庇護失敗的經過,值得再詳細分析。

那本新書書名叫《勇者們 (Among The Braves)》,作者是《華盛頓郵報》記者希巴尼·瑪塔妮(Shibani Mahtani)及《大西洋周刊 (The Atlantic)》的專欄作家提摩西·麥勞夫林(Timothy McLaughlin)。這兩個美國記者詳細披露黃之鋒尋求庇護的細節。書中提到,在2020年6月30日,《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夕, 黃之鋒當時已因為其他案件,被警方沒收護照,於是想仿效中國盲人異見分子陳光誠進入領事館尋求庇護逃出中國的方法,於6月30日早上,走進中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對面的聖約翰大廈,那裡亦是美國駐港總領事館部分辦公地點,黃之鋒與兩個美國外交官員見面,在會面結束時,黃之鋒向兩人表示:「我不想離開,我想去美國領事館。」因為聖約翰大廈的辦公室與領事館不同,並不屬領事保護的範圍。結果黃之鋒被美領館官員拒絕,惟有離開。

書中指,黃之鋒的尋求庇護計劃,得到在美國的戰友、香港眾志前常委敖卓軒幫助,利用過去與美政府及議員的人脈進行溝通。敖卓軒曾透過中間人,向一位可直接與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進言的議員求助,但最終未有回音。到《國安法》生效後,敖卓軒再以黃之鋒的名義向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求助,表示:「我正面對著實實在在的危險,將成為被捕的主要目標,我請求美國保護…包括能安排我到美國作庇護申請。」

書中引述蓬佩奧召集了多位高級官員,討論黃之鋒的情況。會上有人認為,美國當時快將以間諜的理由關閉中國駐美國休斯頓的領事館,與會人士擔心,一旦正式宣布關閉中國駐休斯頓領事館後,若黃之鋒此時藏身於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或會遭到北京報復,關閉香港的領事館,甚至隨時拘捕在港美國人,以換取美國交換黃之鋒。

此外,與會美國官員亦考慮到將黃之鋒偷偷送走的選項,由於唯一出走路線只有「水路」偷渡,經台灣海峽到菲律賓,但擔心會被中國海軍截獲,變成國際事件。故最後蓬佩奧及他的顧問決定,美國不能讓黃之鋒進入駐港領事館,亦無法協助他離港。書中最精警部分,是提到一名參與過程的美國官員向作者坦言:「國家利益和個人利益當前,你會試圖在兩者之間找到平衡。」

當然,美國政府「平衡」後的決定,是以美國國家利益為先。直到同年8月,敖卓軒再向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及參議員魯比奧求助,亦透過流亡英國的羅冠聰,與蓬佩奧見面時講述黃之鋒的困境,但事件仍無轉機。一個月後,2020年9月,黃之鋒被捕。

這本書講述黃之鋒乞求政治庇護被拒的完整過程,雖然書中充滿了美國的觀點,但亦暴露了殘酷的事實:

1.  黃之鋒並非大仁大勇,留港承擔責任,而是欲流亡美國,只不過是不得其門而入。

2. 美國基於本國實利考慮,視黃之鋒為「棄子」,書中引述美國官員那句,「美國在國家利益和個人利益找到平衡」,所謂的國家利益就美國利益,所謂個人利益就是黃之鋒的利益,而美國的平衡點很簡單,放棄黃之鋒的利益,保護美國的國家利益。

這本書的名字《勇者們》深具諷刺性。廣東人有個傳統講法,就是清朝的清兵「心口有個勇字」,既諷刺這些人「唔打得」,亦意味著這些人只有愚勇。

全世界各地希望當美國清兵的「勇者們」,都應先認清這個現實,白宮的決策是以美國的國家利益為優先,並不以「清兵們」的利益作為優先考慮。

盧永雄

Tags:

黃之鋒

往下看更多文章

英國何時釋放奧羅克?

2024年11月15日 18:54 最後更新:19:20

在一個充斥著雙重標準的世界,遇到不公平的事情,要敢於發聲,否則其他人就會覺得他完全對,你完全錯。

英國新任外相林德偉早前訪華,與中國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及外長王毅會面,回到英國之後,就在議會被在野保守黨大力質詢。前保守黨黨魁施志安質問林德偉訪華期間,有否就多個議題包括黎智英案向中方譴責及施壓。林德偉受逼迫之下,就表示黎智英案、新疆維吾爾族人權及台海局勢都是英國高度關注的議題。

其後在11月11日,黎智英的幼子黎崇恩在社交平台上,貼出他和英國外相林德偉會面,叫英國政府盡力促使港府釋放黎智英。林德偉亦相當配合,在帖文留言強調,黎智英案是英國政府的優先事項,「會繼續要求港府立即䆁放黎智英」。

黎智英是涉嫌勾結外國勢力,觸犯《香港國安法》的重犯。但正正是「外國勢力」在案件仍在審訊期間高調施壓,這完全是破壞香港法治的行為。

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及其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黎智英的香港律師曾否認委任過這個團隊),一直在英國等地進行各種游說活動。他們打算在11月20日黎智英出庭作供之日,美國華盛頓全國新聞會所召開記者會,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和黎崇恩將會出席,再在美國發動逼迫香港釋放黎智英的政治行動。

按道理他們應該要求黎智英獲得公平審訊,而香港現在正正在做這件事情,在公平審訊黎智英。但他們要不經審訊釋放黎智英的訴求卻完全是政治性的,就是向外國政府施壓,逼迫他們採取行動,催逼中國䆁放黎。

第一,這種行動首先不符合對方的邏輯,既違反法治,亦違反香港的「高度自治」。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黎崇恩無提出任何證據,證明香港法庭對其父有任何不公正的審訊。

再者,這些美西方人士一直大聲疾呼,要捍衛香港「高度自治」,他們為何會逼英國政府表態要求中國中央政府干預香港,逼令香港法庭釋放黎智英呢?中央如果干預香港的司法審訊,叫停香港的法庭,強行要釋放黎智英,這才真正是喪失高度自治。這班人的行為和他們口頭聲稱的原則,完全自相矛盾。

第二,英國自己嚴打煽動罪犯,又有何資格叫香港釋放黎智英呢?遠的不說,就說近的,今年8月英國全國爆發反移民暴動,至少拘捕了1100人,將大量參與或煽動暴亂者快審快判,投入監牢,其中一個是35歲的奧羅克。他涉嫌在暴動期間煽動種族仇恨。

觸發英國騷亂的紹斯波特斬人案,網上謠言指肇事者為新移民的穆斯林,奧羅克就呼籲民眾上街。奧羅克的社交平台X帳號內有十萬名跟隨者,他被控散播煽動種族仇恨,結果被判監3年。

英國「鍵盤戰士」奧羅克被判監3年。

英國「鍵盤戰士」奧羅克被判監3年。

奧羅克在他的帳號內自我介紹是「我愛我的國家、右翼、停止(運送難民)船隻、脫歐、約翰遜、特朗普、天佑聯合王國、投票支持改革」。他是一個典型的右派人士,如果出生在美國,他可能已加入新一屆政府入閣成為部長,可惜他不幸是生在英國,結果就要坐牢。

英國表示要尋求香港䆁放黎智英,香港亦都可以尋求英國釋放奧羅克,讓像奧羅克這種人,多些在網上散播煽動騷亂的訊息。奧羅克相比黎智英這個傳媒大亨,只是一個影響力極少的小小小人物,他能對英國動亂造成的影響亦是相當皮毛,也要被判入獄3年,為何香港又不能審訊黎智英呢?

英國新一屆工黨政府試圖改變和中國關係,爭取做更加多的生意,但實際上又畏首畏尾,遇到批評時,又在這些所謂人權問題上「整色整水」。看來英國工黨政府,都不是一個能辦大事的政府。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